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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迅速兴起,在给社会各领域发展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利用深度伪造如AI换脸、视频伪造、音频伪造和指纹伪造等多模态技术的新型犯罪也逐渐涌现,其引发的诸多犯罪风险不容小觑。针对当前面向深度伪造技术风险定量评估技术缺乏、侦查取证难度大、反制监管技术单薄及规制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亟需强化源头综合治理,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赋能智慧新警务,深化宣传阵地,为构建新型犯罪治理新体系,筑建网络安全新生态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金文彤 《人民司法》2023,(28):72-76
<正>“深度伪造”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2017年12月,在美国红迪网上,一个名为deepfake的账号上传了一段美国好莱坞某知名女明星的色情换脸视频,这是深度伪造色情视频第一次出现在网络上。自深度伪造技术出现以来,面对深度伪造技术广阔的应用前景及其不当应用的巨大危害性,域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美国与欧盟地区,大都通过立法加强对深度伪造技术应用的法律规制。在我国,深度伪造视频第一次出现,是2019年ZAO软件制作的换脸视频,此次换脸视频事件使国人开始了解和认识到深度伪造技术应用及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因此,我国对深度伪造技术应用的立法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3.
当代风险社会及其构成要素,是互相联系、互相成就和互相影响的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共同知识场域。预防性立法模式在刑法立法实践中确立,预防型犯罪也被简化为安全的技术辅助。犯罪学研究的犯罪现象、原因和对策随之发生变化,其研究范式也便面临危机和挑战。针对预防刑法的“事前法”特征,对其进行研究的犯罪学也应转向“事前”犯罪学。事前犯罪学在传统的“现象-原因-对策”研究范式的基础上,更应进行问题意识和研究方式的转化,为预防性立法走向理性、科学和合理贡献知识。事前犯罪学理论知识,要进入预防性立法的决策场域,就应寻找适合预防性立法的犯罪学逻辑体系。其展现的知识逻辑和问题意识,不是要和预防刑法知识体系合谋,而是要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整合和构建恰当的研究范式和知识库存、跨学科借新智、打破传统事实学窠臼、遵守法治精神,据此走出困境,也为预防性立法提供根据。  相似文献   

4.
风险社会中技术规制基础的范式转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铁光 《现代法学》2011,33(4):68-78
风险社会与技术之间的关联性表明,当代社会技术规制显得异常紧迫。当下以技术工具理论为基础范式的技术规制,与风险社会所提供的理论指引相悖,导致民族国家的立法与政策对技术规制不力,社会实践要求技术规制必须进行范式转换。安德鲁·芬伯格所提出的技术批判理论与风险社会理论在理念上的契合,应成为风险社会中技术规制的基础范式,在技术规制的体制构建上,应坚持"技术研究与技术应用结合规制、清晰责任制度、技术民主以及技术规制的国际合作与协调"等原则。中国处于压缩现代性的风险社会,而且现实中技术问题要求中国必须以技术批判理论为基础范式,构建技术规制体制。  相似文献   

5.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与公民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随着“人和公民的权利—国家权力”范式在启蒙时代的建立 ,民族国家与公民开始发生一种“直接面对面”的联系 ,民族国家循着“权利”和“形式法律”之名日渐深入到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全球化背景下 ,这一格局受到了挑战。国家与公民的直接联系为社会权力中介所隔断、全球精英游离于国家权力之外、公民依凭世界性力量反对国家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民族国家与公民“直接面对面”的模式 ,同时 ,这些新变化和新趋势也为现代社会走出“日常生活的国家殖民化”提供了机遇和可能  相似文献   

6.
“大数据杀熟”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相对于传统商业“杀熟”行为,“大数据杀熟”行为更隐蔽,消费者维权更艰难。这种利用算法应用技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重违背商业伦理,不仅关乎消费者个人权益,更会影响公共利益,仅凭市场调节难以纠正,需要通过法律进行救济。政府应在遵循辅助性原则的前提下,通过算法应用技术备案、建立“政府-社会”合作规制等制度,用新制度规制新技术,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治理“大数据杀熟”行为过程中的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7.
《法治与社会》2007,(8):12-14
在城乡变迁过程中,发展的扩张性与规划的约束性构成了尖锐矛盾。因错误决策、无序建设等酿造的“城市病”不断滋生,公共利益与公民权益的冲突日趋剧烈,为追逐政绩而制造的“形象工程”更是成为社会批评的焦点。要摆脱这些囚徒式困境.根本出路是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等民主化渠道。  相似文献   

8.
如果我们将约瑟夫&#183;奈的“软实力”浓缩地理解为一种国际舞台上的国家之间的“吸引力”,那么“国内软实力”则应当是一国政府或者执政党对于本国公民的吸引力,以保证自己能够长期执政。既然如此,那么加强我们“国内软实力”的建设,就要以人为本,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我国“国内软实力”建设离不开法治作为支撑。一方面要提高制度建设的水平,充分发挥制度所具有的预防纠纷、减少冲突的功能,进一步提高法律制度应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能力;另一方面,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要求法官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时候要注意采用恰当的立场。  相似文献   

9.
深度学习算法的发展为伪造人像视频的创作增添了“助力”,应运而生的深度伪造检测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基于深度学习的伪造视频检测技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与算力训练分类器,深度学习网络的黑盒性和不可解释性也困扰着深度伪造人像视频取证研究。围绕深度伪造人像视频的真实性取证问题,本文提出一种基于视频帧间量化参数强度值的检测方法,并通过二元Logistic回归方程给出参考阈值。实验结果表明:本文的方法在检测利用DeepFaceLab换脸平台合成的深度伪造人像视频中表现出良好的准确率和鲁棒性。所提方法有助于对可疑人像视频真实性进行判断,为涉案人像视频提供取证依据。  相似文献   

10.
杨凯 《法学》2023,(10):3-19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民事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均已迈入数字化发展模式,但二者的公共服务功能供给不足,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需求不匹配,亟待从民事“诉非融合”协同创新和底层逻辑重构的双重维度寻求解决之道。在数字化协同创新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的衔接与融合,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程序中的应用;在底层逻辑重构方面,应全方位融合民事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程序,进行“一体化”制度融合,进而全面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提升民事“诉非融合”型“诉源治理”水平和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社会风险,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难题,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民事“诉非融合”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和社会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相似文献   

11.
精巧规制理论主张授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规制,利用丰富的政策工具组合,追求较少干预下的双赢结果,是对回应型规制理论的改良与革新,成为理论界追求更优规制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精巧规制理论在西方政府战略和组织倡议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成为金融危机后金融科技监管的新范式,同时也在理论适用场景、政策工具组合、协调配合要求与成本收益均衡等方面存在争议。在数据法领域,精巧规制影响了欧盟数据保护机构的组织定位与执法方式选择,体现在自我规制、第三方规制等诸多方面。精巧规制理论在规制策略选择、行政执法协调等环节与我国数据要素治理相契合,《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亦体现出该理论的内在原理。有必要考虑在重塑我国数据要素规制目标并确立底线红线的基础上,推动政府功能朝向规则制定统一与规制协调转型,引导被规制者和第三方更充分地参与数据要素治理全过程,以精巧之治实现数据要素的良法善治。  相似文献   

12.
“跑分”洗钱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搭建资金流通平台,社会危害性极大。“跑分”洗钱行为人借助新技术手段,故意规避现行法律规定,致使罪名适用存在诸多分歧,打击治理效果难以保证。对此,应灵活运用当前法律规制确立的各项原则,充分结合“跑分”洗钱行为实际和现实危害结果,在审查定性中,正确适用信息网络犯罪的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更好实现对“跑分”团伙的有效震慑和打击,努力达成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3.
游丽娟 《法制与社会》2010,(1):29-30,36
“包二奶”现象目益普遍,因这一现象引起的离婚案件也日渐攀高,为保护受侵害的配偶关系,必须通过法律进行规制,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妇女的权益。从侵权损害赔偿的角度,辨析阐明解决“包二奶”现象并不意味着通过刑法规制,而应当秉持适当补偿兼顾公平的原则,对过错当事人及第三者的侵权行为予以民事上的调解与赔偿,辅之以其它救济方式,在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前提下,更为有效的维护受害方妇女的合法权益,就此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韩路  李文学 《经济与法》2003,(12):19-20
在世纪之交,随着高科技、信息和网络的应用与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加快.我国也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关于知识经济制度的选择与定位,是法学界亟待解决的新课题。笔者认为“知识经济关系法”是知识经济追求的制度目标,应当建立“知识经济关系法”并完善其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5.
董正爱 《现代法学》2023,(2):112-124
环境风险是现代国家环境治理的重要议题,规范主义和公共治理是当前环境风险规制的两种主要进路。实践中,规范主义规制模式存在规则体系的结构性不足与司法裁量的适用局限,而试图对其加以修正的公共治理模式则由于规范缺失与参与不足导致了环境风险规制的失范。从本质看,环境风险规制就是对风险中的诸多利益进行平衡与协调,规制活动应当确保合法性与回应性,故而有必要在“硬法—软法”的法理基础上重新认识环境风险规制的内涵。“硬法—软法”范式要求拓展法律的外延与规制要素,将包括公共利益在内的广泛因素纳入规制领域,完善互动协调的二元法体系以及成熟的法解释学等制度与技术支持,进而在此基础上构建环境风险规制的二元法构造模式。  相似文献   

16.
王慧智 《犯罪研究》2008,(1):7-13,27
在库恩“范式”理论的视阈中,我们发现目前侦查学的研究范式一一认识论范式对侦查活动本质属性的把握和解释无法回应侦查实践的客观发展,其驾驭力、涵盖力、整合力、体现力已相对不足,无法将“证明”、“事实”、“实践”、“建构”、“目的”、“技术”、“科学”、“价值”、“具体”、“整合”等侦查活动的重要范畴纳入到自己的范式体系之中予以解答,形成了十面“反常”、“危机”四伏的局面.这预示着“学科革命”的到来,新范式的孕育和诞生.  相似文献   

17.
权力监督在规制“为官不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具备鲜明的预防功能和校正功能。但目前存在四大短板,即“为官不为”问题的滋生和蔓延,深刻反映出权力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薄弱,难以形成监督“为官不为”合力;自上而下、平行与自下而上监督不匹配,难以构成监督“为官不为”网络;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各有不足,难以形成全链条监督“为官不为”模式;权力监督机构存在罅漏,难以有效履行监督“为官不为”之责。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补齐权力监督短板,有效规制“为官不为”,应详列权力清单,绘制权力“流程图”,让“为官不为”无处遁形;建立多元化与立体化的权力监督体系,对“为官不为”形成监督合力;构建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监督链条,挤压“为官不为”的生成空间;深化纪检机关领导体制改革,以落实“两个责任”防范“为官不为”。  相似文献   

18.
张明 《法制与社会》2013,(29):116-117
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亦日趋复杂化。一些具有高度隐蔽性、组织性的犯罪,已经对传统的“回应型侦查”侦查行为提出了挑战。为更有效的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与之相时应的“主动性侦查”措施越来越被侦查机关广泛的采取。但为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住宅权、名誉权等重要公民基本权利,遏制非法的搜查、诱发犯罪等活动,必须对主动性侦查的程序进行严格的规制。  相似文献   

19.
陈玉川 《政法学刊》2008,25(6):92-96
加强培训教学基地、教官队伍、课程和考核评价体系等建设,构建完善的民警培训教学体系,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对推进“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建设,形成“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票据法》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THELEGISLATIVEDEFECTOF“NEGOTIABLEINSTRUMENTLAW”ANDITSCONSUMMATION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票据已经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法人、公民进行资金清算和短期融资的重要工具。然而,因为国家一度对票据流通管理不严,票据信誉较差,伪造、利用票据进行欺诈犯罪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票据行为亟需规范。为此,立法机关经过广泛论证、讨论,终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这对规范票据行为,制止和打击票据活动中的违法犯罪,保障票据的正常使用和流通,健全我国商事法律体系,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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