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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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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第69条规定了买卖货物的过程中风险转移的一些例外情况,是针对公约中的风险转移制度规定的补充性条款。准确理解公约第69条条文的内容,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更好地对其进行利用,能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秩序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2.
国际货物销售风险转移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货物销售法中的“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销售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卖方交付的货物遭受损坏、灭失的风险。关于风险转移的法律制度表明了特定交易条件下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的准确的时间和地点 ,使我们能通过确定货物损失原因、性质 ,决定由哪一方承担风险损失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引用诸如Incoterms中的贸易术语在销售合同中规定风险转移界限 ,公约还提出 5种补充性的风险转移模式。公约还规定了卖方违约时仍应承担风险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责任  相似文献   

3.
为了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风险转移规则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本文从公约的条文和一些基本概念入手对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和三个特殊规则即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规则,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规则及不涉及货运输和目的地交货的风险转移规则的具体适用进行了阐释,以期能够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准确应用,以保护买卖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辛柏春 《行政与法》2007,(5):96-100
国际货物买卖风险转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非由当事人过错所致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以货物交付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理论,得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采纳,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该公约的相关规定,但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合同法》应在有关“风险”的概念、风险转移原则的调整范围和适用的前提条件、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风险转移的交付时间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合同法>与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1条的声明保留中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不相一致,由此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以及理论界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关于是否应当撤回对<公约>第11条的保留发生了极大的争议,基于我国当前对外贸易的现状分析,笔者认为应当撤回该保留.  相似文献   

6.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程度的日益加深,国际货物买卖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订立,就是针对越来越多的跨国贸易,为其提供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法律准绳。《公约》第35条就是具体规定了作为合同的卖方应如何满足交付货物的要求。《公约》第35条共有三款内容,第一款规定了货物与合同的相符,是判断货物合乎要求的最初条款;第二款是在当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同意的情况下适用,明确了一系列设想问题的解决;第三款则规定了卖方的对存在交付不符的免责。  相似文献   

7.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为国际货物贸易领域的统一法,要求统一解释和适用。本文以贸仲委2008-2011年涉《公约》的67份裁决书为研究素材,尝试一种经验研究,揭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公约》的经验与问题,包括对于《公约》的可适用性理解的偏差、在裁判说理及法条引用方面存在的不足等。在适用《公约》时关注国际同行的做法,甚至在裁判中参引他国裁判,将是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裁判者在避免对《公约》作“政治解释”的同时,也要理性看待中外当事人胜诉比例。中国撤回对于《公约》第1条第(1)款(b)项的保留,正当其时。港澳台是中国大陆的重要贸易伙伴,最高人民法院应在适当时机出台司法解释,为此类涉外合同纠纷“准用”《公约》,积极开辟道路。  相似文献   

8.
王淑敏 《法学杂志》2012,33(8):86-9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为国际贸易的统一实体法,创设的货物风险转移原则较为笼统性,因而为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尽管强制法限制惯例的约定,但两种规则并不冲突,彼此之间相辅相承。秉承公约的传统,同时利用国际贸易惯例的功能,改革与完善国际货物买卖和运输交接货的责任界定与风险转移,是国际商会对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杰出奉献。  相似文献   

9.
何亚婷 《法制与社会》2010,(36):102-103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除可采取实际履行等补救办法外,还可要求损害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77条对损害赔偿作了基础规定,其中第74条是确定损害赔偿额的一般规则。本文将结合具体的案例对第74条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10.
杨永利 《法制与社会》2012,(34):275+27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目前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领域一部最重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它的适用促使了各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公约中对适用范围的规定确定了适用的货物销售合同,在第一章第二条明确排除的不适用的货物销售。本文对公约排除适用的销售进行分析,理解公约为何会排除那些销售的适用以及明确排除适用对各国贸易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85条规定了卖方保有货物的权利,同时规定了保全货物的义务;第86条规定了买方保有货物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保全货物的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如何正确行使法定的违约救济权利并履行违约救济义务,实现保有货物权利与保全货物义务的协调,是有效减少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目前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领域一部最重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到目前为止,共有76个国家成为了CISG的缔约国,而且公约缔约国所占的贸易份额也已经超过了世界贸易总量的三分之二。虽然《公约》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推崇,但《公约》在适用中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公约》作为国际条约,其管辖的是国际经济法领域内的国际货物销售,而在该领域内各缔约国都有其各自的国内法规定,《公约》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各缔约国的国内法产生一定的冲击,使得原先由国内法规定的事项划归公约管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缔约国的法院会直接适用国内法对国际货物贸易纠纷作出裁判,而不考虑《公约》的适用。此外《公约》第一条(1)(b)本身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以及第一条(1)(b)与地九十五条之间的关系等,这些问题都给《公约》的适用造成了较大障碍。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目前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最重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本文从公约适用的主体、公约不适用的销售合同及货物销售、公约不涉及的法律问题、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及公约与国内法的关系等五个方面就公约适用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对某些模糊问题作了澄清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通知义务作出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公约条款的理解有偏差,由此发生了很多争议。本文在此时公约中关于双方当事人的通知义务进行探讨,来说明通知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认为合同法上的风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事件。然后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相关规则作出系列阐述。  相似文献   

16.
陈婷婷 《法制与社会》2013,(22):242-243
在国际贸易日趋繁荣的今天,《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成为了统一适用于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的公约。其中CISG中的第79条作为应对缔约后事情发生意外变动而设立的免责条款,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因为CISG第79条的运用术语不同于任何一个国家,因此对其理解有些争议。本文基于此认识,从法条入手对其进行简单地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17.
<正> 一、引言自1988年1月1日起,一个新的合同法,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将调整美中贸易中的大多数合同。这个直到最近还仅为少数行家所熟悉的公约,现在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美国的公司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何谓《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它在美中贸易中对买卖合同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是国际贸易领域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公约第1条第1款(b)项规定公约不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还可由于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这样就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使法律适用产生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8条规定了债权人对迟延付款收取利息的一般权利,但未指明应当适用的利率,不利于公约的统一适用.如今,宗教和政治已不再是阻碍统一利率的因素.为了克服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困难,公约的缔约国应首先统一本国裁判机构在确定利率问题上的做法,以期在未来对公约的修订中加入一项具体规定,真正实现公约第78条的统一适用.  相似文献   

20.
格式之战是随着格式条款在缔约中的广泛使用而产生的合同法问题。我国《合同法》在混合继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则时,照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做法,仅对扩张或改变要约内容的"承诺"作出了一般性规定,未对格式之战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如何解决格式之战问题因而引起学界关注。由于格式之战属于由特殊缔约方式产生的特殊法律问题,并且由于"最后一击"规则存在极其明显的弊端,所以应当参考其他国家学者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以及像德国这样的国家关于处理格式之战问题的法律变迁,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条与第39条分别规定的法律地位平等、实质公平原则,将"击倒"规则确定为解决格式之战问题的基本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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