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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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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庭前准备程序是审判活动得以公正、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的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存在诸多不足,尽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庭前会议有了相关的规定,但证据开示、意见交换等规则仍不完善,控辩双方参与庭前准备活动的作用不足。为了实现高效诉讼,保障公正审判,应当对我国的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2.
刘晶 《新法规月刊》2014,(3):129-138
我国刑事庭前准备程序一直附属于正式的审判程序,为法学界及实务界所忽视。虽然新《刑事诉讼法》在该阶段增加了庭前会议制度,但是庭前会议仅仅是“了解意见,听取情况”,没有法律效力,故而庭前准备程序被严重虚置化。解决问题的出路短期在于由立案庭法官担任预审法官,预审法官主持庭前公诉审查和庭前会议程序,避免庭前预断,同时赋予庭前会议法律效力以及完善其证据展示、争点整理以及程序分流的功能;长期在于将控辩平等、公诉规制、司法审查等现代刑事诉讼理念全面地贯彻到庭前阶段中,并且改变长期以来庭前准备程序附属于庭审程序以及过于偏重惩罚犯罪的刑事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3.
新刑诉法确定的控辩式审判方式,吸取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和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审判方式的优点,由法官主持,控辩双方出示证据,相互质证、辩论,突出了控辩双方的职能,加强了控辩双方的相衡对抗,无疑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同时,庭前实体审改为庭前程序审,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的实施,加重了控方的举证责任。在实践中如何处理控辩关系成了新课题,下面从几个方面作一简单分析:一、控诉职能与辩护职能对立统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控诉、辩护、审判分离制度,三职能分别由三方主体承担,它们相互作用贯穿刑事诉讼过程。所谓控诉职能是…  相似文献   

4.
李健 《河北法学》2012,(8):173-174,175,176,177,178
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旨在为控辩双方法庭上的"平等武装"创造条件,它通过一系列的程序性实践来影响当事方的诉讼权利﹙力﹚,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我国尚未建立刑事证据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只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一些关于控辩双方了解案情的途径。从证据开示制度的原则、开示范围的明确、开示程序的设立以及对违反开示义务的制裁性规定等方面,探讨在我国构建该制度的思路与设想。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旨在为控辩双方法庭上的“平等武装”创造条件,它通过一系列的程序性实践来影响当事方的诉讼权利(力),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我国尚未建立刑事证据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只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一些关于控辩双方了解案情的途径.从证据开示制度的原则、开示范围的明确、开示程序的设立以及对违反开示义务的制裁性规定等方面,探讨在我国构建该制度的思路与设想.  相似文献   

6.
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庭前会议应定位于庭前准备程序,它位于公诉审查之后法庭开庭审理之前,是庭前准备程序的核心内容.庭前会议解决的问题不仅包括对程序性问题的汇总解决,而且包含案件部分实体问题的整理明晰,对于促进庭审程序的优质高效、实现诉讼公正意义重大.庭前会议可依控辩双方的诉权启动,也可由法庭依职权启动;其运行包含会议模式及听证模式,庭前会议应尽量对程序性问题予以解决、作出决定,并对庭审程序发挥制约效力.  相似文献   

7.
控辩双方在对抗之外,逐渐开展的各种合作,已经成为世界司法范围内的一股新潮流,控辩合作不但存在基础,而且具有动因。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前会议,为控辩双方提供了审前的沟通平台,体现了现代诉讼控辩合作的精神。为了实现为实质化庭审做好准备的制度预设,庭前会议在内容上至少应当包括证据开示、争点整理、非法证据排除、解决程序性问题以及是否达到追诉标准的审查;在程序上应当限制庭前会议适用的范围,赋予控辩双方提请召开会议的权利,并在参加人员上予以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8.
一、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一)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概念。 庭前证据展示是一种刑事诉讼制度,它规定在控辩式庭审方式中,控辩双方在法官的导引下,在正式开庭之前,有权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知悉对方提交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各种主要或关键证据的诉讼证据制度。 (二)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特征 1.庭前证据展示制度要求控方在移送法院的证据复印件中,应当含盖案件的主要或关键证据。与此相对应,也要求辩方应当在开庭前一定期限内,将提交庭审的证据通过法院向控方作相应的展示。控辩双方都不得对证据展示进行限制,以避免在法庭上“突然袭击”。  相似文献   

9.
起诉书一本主义贯彻了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抗衡,确保审判成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而过于强调起诉书的说理性,只会支持、印证法官的庭前预审、加重庭审的形式化色彩,背离了起诉书一本主义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起诉书一本主义贯彻了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抗衡,确保审判成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而过于强调起诉书说理性,只会支持、印证法官的庭前预审,加重庭审的形式化色彩,背离了起诉书一本主义的价值。  相似文献   

11.
岳海燕 《法制与社会》2013,(36):120-120,126
庭前会议是庭前准备程序,法律规定的庭前会议的主要功能赋予其重要的价值目标。庭前会议可依控辩双方的申请权或者建议权启动,也可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庭前会议不仅解决有争议的程序性问题,而且亦包括案件一些实体问题的确认和整理,并对庭审发挥一定的约束力,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力,最大程度地实现诉讼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2.
新律师法拓展了律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辩护权利,提升了刑诉控辩双方在审前阶段①的对抗性,契合了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但伴随而来的证据信患优势的丧失,成为公诉方面临的新挑战。公诉方应更新对控辩关系的认识,以探求司法客观真实为目的,正确对待辩护律师的意见,尽快完善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制度,弥补证据信息不对称的相对劣势,促进刑事诉讼审前阶段控辩模式的深入改革。  相似文献   

13.
庭前证据展示制度是刑事诉讼的控辩双方,在开庭审理前,将各自掌握的一定范围的证据材料向双方展示的一种制度。其核心是控方在审判前允许辩方查阅证据材料和辩方可将其准备在审判中提出的证据材料向控方予以公开的一种公诉制度。当高检院将“完善向律师展示证据和听取意  相似文献   

14.
比较法视野下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之改造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在刑事诉讼中,庭前审查程序是衔接公诉和审判中间的过渡性阶段,它虽不属于正式的审判程序,但对于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以及司法资源的优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进行比较分析和学理阐释的基础之上指出,科学的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必须遵循防止预断、明晰争议和促进效率三项原则,拥有过滤、分流、庭前准备、司法审查等基本功能。针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中存在的诸多缺陷,文章最后提出了建构我国刑事预审程序的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15.
《律师法》的修改,有关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规定,主要是扩大了公诉机关庭前的证据开示范围,在庭前,辩护人就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案卷材料,而对于律师的证据开示义务,我国法律均无相应的规定,为辩护人实施"证据突袭"留下了法律空间,使控辩双方产生了新的"武装不平等"。因此,必须对我国的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6.
任文佳 《法制与社会》2013,(19):114-115
新刑事诉讼法对庭前会议制度的规定是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方面的重大突破,是我国刑事诉讼职权主义模式下渐渐产生控辩交锋倾向的表现。庭前会议制度在保障审判的公正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立法上对于庭前会议法律效果的规定并不全面,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继续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结构是刑事诉讼运行的基础,刑事诉讼价值目标是刑事诉讼结构的灵魂,在刑事诉讼结构中,保证控辩之间的平衡,特别是侦查阶段的控辩平衡更为重要,因为侦查阶段如果控辩双方力量严重失衡,后面的程序再公正,都无法弥补侦查阶段由于双方力量的失衡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在侦查阶段保证控辩平衡的重要性,它不仅满足实体公正的要求,同时也是保证程序正义的需要,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和主体地位的尊重。本文基于此探讨了刑事诉讼的控辩问题,并针对我国当前控辩平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8.
庭前审查程序是审前准备的关键阶段,事关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只有科学设计才能有效防止法官先入为主、庭前形成预断、庭审走"过场"。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庭前审查程序的立法规定及其特点、考察了国外庭前审查程序的内容是科学构建庭前审查程序的基础。做到排除庭审法官预断、切实保障辩方了解控方证据,实现控辩平衡、突现被告人的主体地位是完善庭前审查程序的"底限正义"要求。  相似文献   

19.
在庭前卷宗移送方式上,我国刑事诉讼经历了全案移送主义——主要证据复印件主义——全案移送主义的改革轮回。我国法律界一直将全案移送主义与庭前预断划上等号。解决我国刑事诉讼庭前预断的出路不在于采用何种方式的卷宗移送制度,关键在于完善公诉审查和庭前准备程序,以及进一步理顺诉审关系,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等。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障碍分析与对策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障碍分析与对策思考●蒋大兴马放海现行的职权主义纠问式刑事诉讼模式存在诸如注重法官庭前查案、忽视控辩双方权利和地位的均衡与抗辩、庭审时由法官包揽举证、不重视质证程序的运用等弊端,其直接后果之一是证人的出庭率低。而证人不出庭的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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