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网络侵权行为司法管辖权初探(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国际互联网的优点在于用户可以不受国界的限制通过网络在全球范围内自由的开展信息活动,因此一个国际互联网上的行为跨越多国,一个国际互联网上的纠纷也通常是有涉外因素的国际民事案件.在传统的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上各国虽然存在着差异,但管辖权的决定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管辖基础上的.管辖基础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审理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的根据.  相似文献   

2.
徐伟功  黄鹏 《时代法学》2005,3(2):116-120,F003
美国区际民事案件移送是美国不同州的法院之间民事案件的转移,是区际司法协助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主要规定在美国法典14 0 4 (a)、14 0 7(a)等。美国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对区际管辖权冲突的解决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我国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根据及其新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根据是国际民事管辖制度的核心。一个国家对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取决于它所采用的管辖根据。这里的根据是指一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的理由,是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关系同法院地国家存在的某种联系。各国不论在传统上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的根据为何,随着现代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频繁和发展,都在一定条件下设法扩大自己的司法管辖权。而这种扩大的倾向是通过管辖权根据的变化来实现的。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为了准确地理解和确定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有必要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管辖权的根据及其新发展作一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直占有较大比例。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经济逐渐融入世界经济大潮,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数量还在增长。十几年来,我国相继加入了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有关条约成为了人民法院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重要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也对人民法院的审判产生约束力,并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应对这一要求,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重大挑战。在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亦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调整,通常有直接调整  相似文献   

5.
网络空间本身的特性,使网络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受到了冲击。传统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确定根据主要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但在网络侵权案件中,这些确定根据面临着司法管辖区域界限的模糊化、原告就被告原则的适用困境、侵权行为地的不确定性, 当事人意思自治理论的滥用等困境。新管辖权理论无法解决这一困境,各国仍就在传统管辖权基础上寻求适当的连结因素。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稿的相关内容,建议我国在立法时确立原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作为管辖权根据。  相似文献   

6.
国际民事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国际民事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论刘卫翔郑自文所谓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forumnonconvenience)原则,是指一国法院根据其国内法或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国际民事案件有管辖权,但从当事人与诉因的关系以及当事人、证人、律师或法院的...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自2011 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三级案由共有40种.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形下,准确把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权、民事案件案由与法院案件管辖权之间的关系,对于人民法院确定案件诉讼争点和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审判效率,彰显司法公正与权威至关重要,从而回归能动司法之本意.  相似文献   

8.
对确认网络管辖权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娟 《河北法学》2005,23(5):95-97
网络的出现与发展向传统国际民事管辖权制度提出了新的课题:地域性连接因素无法成为涉网案件的管辖权基础,与网络有关的民事案件需要寻找新的管辖根据与适用原则。通过考察美欧等国家的立法实践,以及分析现有的种种学说,总结它们的利弊得失,可以发现在现有条件下,广泛、合法地适用协议管辖,辅之以最密切联系原则,并充分考虑技术可行性原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对策。  相似文献   

9.
国际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范围。它所要解决的仅是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应由何国法院管辖的问题。国际民事管辖权与国内民事管辖权是有原则区别的。当一个国内民事案件应归该国何地、何级法院管辖时,属于国内民事管辖权的范围;而当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应由本国法院受理,还是应由外国法院受理,这样的问题正是国际民事管辖权所要  相似文献   

10.
民事案件同案同判的审级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审级控制的进路消除民事案件的同案异判,有利于在更广层面和更深层次上制度性防范因自由裁量权规制不力而导致的权力寻租,使司法权影响下的社会生活更接近宪政理念的实质要求。实现特殊民事案件的同案同判,须将其一审管辖权统一上提一级;实现一般民事案件的同案同判,须取消裁量型发回重审和调适法定型发回重审。民事案件同案同判的审级控制会受到民事诉讼调解实践、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和裁判文书说理制度之改进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英国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是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传统上,英国将民事案件分为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两大类,对这两类诉讼分别实行不同的管辖原则。同时,以“有效控制原则”作为这一制度的基本出发点,也即只要管辖国对该案件有实际支配力,就有权对该案行使管辖权,而不管诉因是否与英国有一定的联系。  相似文献   

12.
本文认为 ,在民事诉讼中 ,管辖权之确定 ,以当事人起诉时为准。只要在起诉时 ,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拥有管辖权则其在整个诉讼系属中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管辖恒定原则之确立不仅具有内在法理依据而且具有必要性。  相似文献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这是律师主要业务之一。民事案件,就是由司法机关受理的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案件。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的案件,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在我国,是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的受理对象(基层人民法院派出的人民法庭也受理民事案件)。简单的民事案件不需要开庭审判,可用调解的方式处理;需要审判的民事案件则由合议庭以判决的方式处理。  相似文献   

14.
《司法业务文选》2012,(35):47-48
1.2012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2〕11号3.自2012年9月17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15.
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管辖权是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时不可避免的问题,由于国际私法上的管辖权是国家管辖权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同一国的主权密切相关,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国际民商事管辖权问题,均从保护本国公民,法人和国家的民事权益出发,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竭力扩大本国的司法管辖权范围,而这种扩大的倾向是通过管辖权根据的变化来实现的。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为了准确地理解和确定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有必要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管辖权的根据作一试探分析。  相似文献   

16.
杨彩霞 《时代法学》2008,6(3):104-108
《网络犯罪公约》作为国际社会反对网络犯罪、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产物,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犯罪行为的种类及行为人的责任,规定了有关电子证据调查的特殊程序法制度,并确立了网络犯罪管辖的基本原则。但也存在网络犯罪圈划定范围过大、人权与自由保护不足、管辖权过分包容并易导致冲突等问题。因此对该公约需理性看待,应发掘、借鉴其闪光点来推动我国的网络犯罪立法。  相似文献   

17.
从美国判例看网络纠纷管辖的演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永强 《河北法学》2001,19(3):86-89
现实世界是指在物理空间中 ,以原子、分子为最小构成单位的世界。虚拟世界则是在网络空间中 ,以数据信息为要素单位与计算机软件、硬件的联合。现实空间中存在着物理划界 ,但在网络空间中却无任何界线存在。当现实世界中在不同法域发生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冲突时 ,一般在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理论中研究解决 ,而同样性质的纠纷发生在网络中又如何解决呢。通过美国在网络纠纷中关于管辖权问题的经典案例介绍 ,从中看到从一般对人管辖的理论发展到最近出现的对物之诉 ,探讨网络管辖权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因此,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与审理其他涉外民事案件一样,应注意到涉外民事案件特有的调整方法及其法律适用方法。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我国对外国人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有条件以及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对我国保护外国人知识产权的影响等,在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具体司法实务中,要注意到一些特有的规则。笔者根据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法律时遇到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关于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构成条件的认定 涉外民事案件即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凡民事  相似文献   

19.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8年在罗马召开的联合国外交会议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在惩治国际社会中的严重国际犯罪、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制度建设及实现个人的国际刑事责任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有人认为《规约》有关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否定。本文认为:主权不是绝对的,不能推至极端。《规约》确立国际刑事法院对“核心罪行”的普遍管辖权的,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否定,不利于法院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但是《规约》除此之外的有关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则反映了当今国际社会组织化过程中“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的软侵蚀”的趋势。这种趋势“并不意味着动摇了国家主权构成国际关系的基础和国际法的核心这一神圣地位”。  相似文献   

20.
王勇  李嘉 《犯罪研究》2003,(5):43-46
国际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之间确立的对国际犯罪进行缉捕、起诉、审判和惩处的重要管辖体系。本文首先论述了传统的四种国际刑事管辖权,即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接着本文阐述了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迭国际刑事法庭对国际刑事管辖权的发展,然后,本文分析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对国际刑事管辖权的挑战。最后,本文分析了我国的从中引发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