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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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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视域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使农村宅基地使用和流转都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进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制度创新,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农村土地制度的逐步完善,现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现实情况脱节日益显现出来,相关的问题、矛盾和弊端也伴随而生。在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效率与公平协调为理念。构建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框架,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益的实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现象层出不穷,由此也产生了诸多法律纠纷和问题,不仅对农民的切身利益造成侵害,而且也给司法和行政部门的管理带来了难度,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这就迫切需要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改革和创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强化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与管理,是新形势下解决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问题的关键。农民宅基地的流转问题在现行法律制度中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流转只是限定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而其他形式则是违法的。因此,研究和创新新疆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是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民收入,落实城乡统筹战略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5.
中国土地制度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公有制结构,城市住宅用地制度经过一系列改革创新,有效地发挥了用益物权属性和功能,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然而,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由于种种限制,还无法发挥它的用益权能,已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最大障碍。为此,必须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进行顶层设计。文章提出农村宅基地流转创新机制:通过巩固宅基地所有权,强化宅基地用益物权;通过主体资格创新、流转客体创新,建立共有产权、有偿取得、有期限使用、宅基地抵押、宅基地继承等宅基地流转机制;建立农村宅基地与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平等、平权的基础上,先允许宅基地有限有条件流转。  相似文献   

6.
彭新万  陈海丹 《求实》2012,(5):85-88
在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制度不变的条件下,如何盘活农村空置、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帮助农民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资产性功能是当前我国统筹城乡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根据江西省部分市(区)、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构建以指标流转为核心的区域间宅基地使用权初级流转机制不失为一个好的尝试。  相似文献   

7.
李永安  赵红卫 《学习论坛》2004,20(12):45-47
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具有中国特色 ,但我国立法并未对其进行明确界定 ,学术界也颇有分歧。根据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嬗变过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成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惟一形式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否仅局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应取决于立法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范围和转让方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贺日开 《唯实》2014,(12):81-82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缺陷。主要表现在:其一,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缺失。宅基地使用权虽已被确立为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但结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它并不具有用益物权的完整权能,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比,并未受到立法的平等保护。其二,房地一体原则的否定。  相似文献   

9.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以非农业建没为使用目的,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的使用权.该项权利强调土地使用的目的为非农业建设,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可分为公民、法人、个体工商户等任意民事主体.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范围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0.
陈某是 A 县人,1991年到 B 县做小生意。因无处居住,与某村委会达成协议,由该村给陈某解决一块宅基地,陈某支付给该村青苗补偿费2600元。之后未办理宅基地证,陈某即在此地建房,做生意。1994年12月,该村欲收回陈某所占宅基地作耕地,陈某不同意,拒绝搬出,该村遂由李某带领一批村民将陈某经营的商品扣押,将陈某居住的房屋全部拆除。陈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维护自己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要求村委会赔偿全部损失。  相似文献   

1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求实》2014,(10)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通过一定的途径,将基于某个特定宅基地上的合法使用权归还宅基地所有权人,使宅基地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统一于同一个主体。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有利于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权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且可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从法律、政策和现实实施层面看,在我国构建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2.
《求实》2014,(1)
尽管国家政策和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抵押,可是各地都以各种形式变通处理,这其中体现着重要的政法传统。我国立法的政法传统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实事求是原则和群众路线原则。在实现宅基地抵押流转方面应采取如下对策:更新宅基地流转的立法理念;建立并健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稳步发展宅基地抵押市场;科学设计宅基地抵押权实现程序。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是农民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取得的用于建设生活用房及附属用房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灵活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是关系"三农"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一大症结。建议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证发放工作,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继承人合法的继承权,探索宅基地复合型所有制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14.
《世纪桥》2016,(4)
当前我国全面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改革也将面临众多风险,例如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商业资本下乡"囤地"威胁粮食安全、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等。因此,笔者持"半开放"市场化的态度,认为应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禁止商业资本进入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在根本上赋予农民自由流转权、实现不动产权能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建立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权利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北京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在制度创新上出现入股、抵押、拍卖等新型流转形式.但仍然存在着“流转后续监督不足”、“忽视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通过强化农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对农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16.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中国城市土地利用率低,城市建成区的人口密度、经济密度都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法律政策的核心,就是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交易。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引起了学界激烈的争论。研究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先研究党和国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以及政策制定的客观背景、理由。我们应该维持现行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法律。《物权法》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符合我国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政策和法律。符合我国农村的客观实际。  相似文献   

18.
背景:黄某、金某夫妇一家原先住在农村的老房子里,后全家前往市区居住,老房子空置。2009年2月,黄某急需钱用,遂瞒着妻子将老房子以10万元卖给了邻村的陆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妻子金某得知后,当即表示不同意,并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黄某与陆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19.
关于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亟待完善。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应以细化宅基地使用权的民事法律规范设计和进一步强化其物权属性作为指导思想;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和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建立宅基地有期限使用和超标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宅基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制度等;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还应加强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0.
刘铮 《党史文苑》2005,(2):62-63
农村和谐社会是理想的农村社会模式.在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过程中,离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法律规定的制度理念存在着差距,需要从村镇建设规划、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和严格执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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