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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7):9-11
<正>粤科规范字〔2022〕5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和《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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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3):16-17
<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文件辽人社发〔2023〕1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大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31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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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67-68
<正>粤人社规〔2022〕2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协作办、经协办)、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4号)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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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6)
一、废止部分 :(一 )税政类序号文 件 名 称文件编号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商业企业有关批发业务实行“先征后返”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豫财预字〔1 994〕第 1 82号2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豫财税字〔1 995〕 1 7号3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营业税问题的复函》豫财税字〔1 995〕第 45号4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产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豫财税字〔1 995〕第 44号5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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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6):35-3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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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7)
<正>渝财规[2017]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精神,继续实施对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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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13+28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办发〔201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促进煤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规范资源税费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庆市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4〕139号)精神,现就实施我市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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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29):10-14
<正>粤人社规〔2022〕1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现就我省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有关政策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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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9):27-33
<正>苏人社规〔2023〕2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1月22日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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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18):83-84
<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有关规定,现将《重新核定的2022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见附件)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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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报》2023,(2):39-47
<正>陕财办库〔2021〕11号省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各省管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行为,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陕财办综〔2017〕61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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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14)
正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辽财税[2019]145号各市(含沈抚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局、扶贫办: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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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3):44-48
<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文件辽人社发〔〔2022〕10号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援企稳岗和加强民生保障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