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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1):25-26
<正>粤府办〔2022〕3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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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6):13-20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23〕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 2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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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15-24
<正>粤府办〔2022〕4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2022年12月20日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进一步做好我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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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报》2023,(16):27-34
<正>陕环发〔2022〕2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鉴定评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2年8月2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序开展,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8号)、生态环境部等14单位《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通知》(环法规〔2022〕3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18〕28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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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29):4-10
<正>粤办函〔2022〕28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工代赈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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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20-24
<正>晋政办发〔2022〕10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关于加强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水污染物入河管控,促进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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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报》2023,(1):62-66
<正>黔数〔2022〕2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23日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运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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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28):14-16
<正>粤科规范字〔2022〕1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要求,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