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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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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传香 《法制与经济》2010,(2):88-88,90
单位职工盗窃单位财物固然有错,但是小偷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被盗单位对盗窃职工进行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单位应将盗窃职工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其构成盗窃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职工盗窃单位财物,以送派出所相威胁私自进行罚款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6年1月和2002年8月的两份批复中,把"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和"情节严重"的"单位盗窃"行为定义为盗窃罪的单位犯罪形式。但是实际上这两份文件有悖于我国司法解释的原则,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损害了刑法对一般单位犯罪处罚的协调性。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6年1月和2002年8月的两份批复中,把"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和"情节严重"的"单位盗窃"行为定义为盗窃罪的单位犯罪形式.但是实际上这两份文件有悖于我国司法解释的原则,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损害了刑法对一般单位犯罪处罚的协调性.  相似文献   

4.
[案情]2012年8月17日,犯罪嫌疑人任某、罗某与受害人胡某住同一个村子,任某和罗某知道胡某家中有钱,二人商议夜晚到胡某家中盗窃钱财。当天夜晚九点左右,罗某和任某会合一起到胡某家中。两人到胡某住处发现胡某家二楼亮着灯,两人就翻窗进入胡某家中,任某进入屋后先到二楼看看,发现胡某还没睡  相似文献   

5.
窃取汽车号牌后隐匿并向车主索取钱财的行为,由于其窃取的对象较为特殊,每次索取的数额又往往较小等因素,司法实践中在定性和处罚上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从一起典型的案例出发,通过对汽车号牌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机关证件、盗窃行为与敲诈勒索行为的牵连关系以及单次敲诈所得数额是否可以累计计算等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对此类行为定性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案情]2006年5月3日,张某(男,40岁)携带钢锯、钳子到本村石灰石厂.趁厂子停产无人之机。将该厂料仓通往窑口之间的电缆线剪断.并用钢锯将电缆线(价值4885元)锯成两段盘成两盘。  相似文献   

7.
牛克乾 《法学杂志》2003,24(4):30-31
单位盗窃行为能否定罪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个争议焦点。对此,应以“新复合主体论”的原则。对单位盗窃行为既不能违法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也不能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独以直观相应的个人共同犯罪论处。  相似文献   

8.
2007年4月以来,被告人沈祥在金坛市经济开发区多处居民住宅区内,盗取汽车牌照后将牌照藏匿,并在车上留下写有自己联系方式的字条。待车主与其联系后再让车主以150-200元不等的价格将钱汇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此来勒索钱财.沈祥在确认钱已到帐后.便告知车主汽车牌照藏匿地,没有收到钱的就将牌照丢弃。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沈祥共作案83起,其中有46起勒索得逞。勒索受害人人民币共计8450元;  相似文献   

9.
唐敏芳 《法制与社会》2011,(17):69+72-69,72
对于盗窃机动车号码牌后敲诈车主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主要存在以下四种分歧:敲诈勒索罪、盗窃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以及不构成犯罪。本文认为机动车号牌并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且犯罪嫌疑人的最终目的不在于盗窃车牌,而在于敲诈车主,因此应当构成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10.
对盗窃空白支票骗购物品行为的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某系无业人员,于1998年11月某深夜潜入某医药公司营业部,盗得空白支票1张,后用此空白支票骗购商品价值5万元,对马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空白转帐支票后,骗购到财物且支票上的款项已划拨的行为的定性没有什么异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此类案件定为盗窃罪是无疑的。但如果盗窃的支票为空头支票,行为人使用盗得空头支票骗购到物品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却有不同认识。许多同志认为由于支票是空头的,不具有支付结算功能,支票所有者并没…  相似文献   

11.
王路真 《中国审判》2010,(9):102-103
被告人杨伟宁于2008年12月15日晚上至16日凌晨,来到广州市海珠区沥沼北村新城路旁,盗得被害人刘良德停放在该处的车牌号码为粤A9K057的出租汽车前车牌1个(价值人民币105元)。  相似文献   

12.
在以盗窃为手段的敲诈勒索中,两行为须同时符合各自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能成立牵连犯,每一独立的犯罪构成需以着手为起点进入实行阶段才可进行刑法评价。但在有些情况下牵连犯中的一种犯罪构成本身又包含具有牵连关系的两行为,如敲诈勒索中发出胁迫的手段行为与索取财物的目的行为,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复行为犯罪。针对具有牵连关系的复行为应以其手段行为或原因行为的实行,作为认定该种犯罪构成的着手。  相似文献   

13.
对单位盗窃行为在我国因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该罪可由法人成为犯罪主体,所以在实践中对单位盗窃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并不一致。本文认为应将单位增列为盗窃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14.
盗窃普通机动车号牌勒索财物案件中,盗牌行为和索财行为各自侵害了不同的法益,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为,应予分别评价;盗牌行为可能成立盗窃罪,索财行为则可能成立敲诈勒索罪;最终处理应结合牵连犯理论和案件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情形认定为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或无罪。  相似文献   

15.
李文超 《法制与社会》2011,(10):108-109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计算机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网络技术更是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如今它已成为一门新兴的产业。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网在我国的学术界及司法界对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认识存在分歧,针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以及导致这类案件发生如何适用法律等等问题产生了很大的争议。如何定性网络虚拟财产成了学界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16.
一、基本案情2007年11月初的一天上午,黄某和龚某经事先商量,一起驾驶浙GCU488二轮摩托车沿义东路往稠州路。欲到公交车站点抓“小偷”扭送派出所赚奖金。当二人转至红楼宾馆路段时,看见以前曾在公交车上盗窃的范某、丁某(均系聋哑人,之前被黄某、龚某抓过而相互认识,以为他们是派出所的)从121路公交车上下来后逃往前大路方向,估计已盗窃得手。  相似文献   

17.
盗窃罪的成立,应以行为人明知所窃取的财物具有相当的价值为必要。计算盗窃数额,要注意分析所窃取的葡萄、豆角与科研目标的关系;只能计算所窃取的葡萄、豆角本身的数额,而不能包括投入科研的成本、科研的整体价值和可期待价值以及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失。盗窃行为转化为破坏生产经营罪,应以行为人具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故意且确实破坏了生产经营为条件。  相似文献   

18.
一、简要案情 2003年1月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陈某趁同村村民甘某(女)家中无人之机,将甘某之子刘某的身份证、信用等级证偷走,并私刻刘的私章一枚。同年1月17日上午,陈某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镇信用社以刘某的名义贷款5000元据为己有,后刘某在信用社得知后报案,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相似文献   

19.
赵靖 《中国检察官》2012,(22):49-51
一、基本案情2011年12月,犯罪嫌疑人肖某、陈某共谋将他人的机动车车牌盗走后藏匿,并将写有肖某手机号码的纸条贴在车的挡风玻璃上,在失主按其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二犯罪嫌疑人后,二犯罪嫌疑人让失主将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二犯罪嫌疑人确  相似文献   

20.
独木 《政府法制》2014,(16):41-41
连日来,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警大队几中队认真研究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特点,加大侦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经过多日摸排蹲守,于2014年4月9日在兵站路某旅馆将专门盗窃机动车号牌敲诈勒索车丰的犯罪嫌疑人卫某某成功抓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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