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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3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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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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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35):17-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3)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5年4月24日 相似文献
5.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5)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 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5年2月28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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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5,(1)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适应税制改革的需要和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变化,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第十四条第二款改为第三款。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7,(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7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7月8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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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2):103-106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7):630-644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条修改为:“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人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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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08,(1):1-4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