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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翠萍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41-43
第三人撤销之诉,主要是在案件受审产生判决结果之后,对案外人合法利益产生负面影响,进行合法维护的一项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也在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觉悟程度也提高了,对法律的掌握也慢慢成熟起来。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出现了一些利用法律来实现自己不合法利益的不法人员,这样对于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将会产生很大的威胁。针对目前这种现象,我国一开始没有设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管制,而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因为实施时间不长,在实践过程中运用的并不成熟,且没有一致的标准,故此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开展并不理想。因此,本文主要讨论第三人撤销之诉,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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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6):53-54
我国著作权保护中存在着不足,同为智力成果,原创性的传统文化得不到保护,而计算机软件不仅受版权保护,甚至得到超国民待遇的保护.改变这一现状的措施是,制定特别立法;通过国际谈判使TRIPS协议中增加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对于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保护从实际出发进行立法,利用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作出有利于我国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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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乃民生之本。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一直是市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日前,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审的《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草案)》,正是源于王午鼎代表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交的一份有关制定促进就业条例建议的议案和丁美真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劳动就业免费指导培训工作条例的议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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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论坛》2018,(6)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DNA鉴定在亲子确认争议中的广泛引用,不仅促使更多的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提出,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家庭稳定,特别是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程序机制之建构可以立足于不同的价值维度,各种不同的价值维度也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程序机制。体现男权主义并侧重保护婚姻中的丈夫或者父亲的价值追求,必然不限制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提出,不限制证据的使用;相反以追求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基本追求的程序机制,必然限制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提出,并限制证据使用。在各种利益的对比中,容易受到伤害的应当是未成年子女,为此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建构或者优化,应当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或者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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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莎丽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9(6):24-26
2007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后来制定的有关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但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框架。当前的执行异议之诉存在的缺陷主要是:执行异议的前置程序成为一种累赘、债务人异议之诉缺失、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救济程序掺杂。要完善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废除前置程序、使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救济相分离、同时设立案外人撤销之诉以及给予执行异议之诉必要的监督和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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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报是汇编作品,高校学报著作权具有不同于一般出版物的诸多特点。长期以来,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由于对高校学报著作权的独特性没有足够的、清晰的认识,因此造成了无视高校学报著作权、随意侵犯高校学报著作权的情况频频发生。文章在对高校学报著作权内涵和归属进行思辨的基础上,探讨了维护高校学报著作权的实践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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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体现作者的思想和人格,故著作权包含了著作人格权。而根据侵权法基本原理,侵犯人格权,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诉请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一是侵犯作者人格权,导致其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损害的,后果严重时,法院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保护作者的人格权。二是行为人“故意”或“屡次”侵犯同一作者的著作财产权时,法院也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惩罚侵权人,威慑其下次再犯。三是毁损作品之载体(孤稿),导致作品无法再现的,侵犯发表权的,法院也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作者受损的心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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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商品能否使用同一商标?某商贸公司在其经销的一种青铜器上,私自使用了与仰韶商标相同的商标,结果被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围绕着“仰韶商标是否驰名”这一焦点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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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清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7):126-128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这是基于我国的现实需要以及民事诉讼的新发展而设置的对第三人程序权的保障措施。作为对第三人权益进行救济的一种新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在司法适用中应与已有的事前保障程序及事后保障程序实现良好的衔接,在程序上赋予第三人相应的诉讼权利,保障其权益免受当事人之侵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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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5):55-61
选择合并之诉是客观合并之诉的一种类型。由于德国学者和日本学者对选择合并之诉理解上的差异,形成了旧选择合并之诉说与新选择合并之诉说两种学说。比较分析新旧两种选择合并之诉说并解读特殊情况下的选择合并之诉,可以发现新选择合并之诉说主张由法院进行选择裁判,更符合选择合并之诉的本意。总结选择合并之诉一审、二审审理与裁判的不同情形,探讨选择合并之诉的发展进路,对该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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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勇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25(4)
传统民事诉讼法理论中,确认之诉包括确认无效之诉和确认有效之诉。我国《公司法》第22条仅规定了确认无效之诉,并未规定确认有效之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确认有效之诉时有发生,法院对于此类诉讼是否可以受理,一直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在现行条件下,通过最高院批复的形式承认股东会决议有效之诉的合法性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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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上将著作权区分为著作财产权和非财产权两部分而建立起来的著作权权利体系,是人们遵循机械思维模式所得出的结果。无论是将著作权视为单纯的财产权还是视为单纯的人身权的理论学说,均可以在哲学中找到其理论依据。理论上对著作权权利性质的定位研究,即将著作权中的非财产性权利定位为人格权,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而言并没有实际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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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10个月后,发生在山东青岛的一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使新人法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再次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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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在我国建立的时间尚短,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较少,导致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有效发挥其制度价值。因此,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时应当更加具体、明确地界定其一般受理条件及其特殊受理条件。 相似文献
18.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5):102-108
占有之诉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令状程序,后为英国法所继承,并发展为英美财产法上的占有;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则通过法典化继受罗马法,以请求权为基础确立对占有的保护。在对民事实体法进行改造的同时,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对占有的保护制度,将占有之诉纳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最终对其设置单独的案件审理程序;同时,立法上明确规定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的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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