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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的在于分析行政垄断的成因和特征的基础上,对于行政垄断在实际中和立法上的问题不足予以完善建议,为今后我国行政垄断在法律规制等方面提供借鉴。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学界关于行政垄断这一概念进行分析和归纳,然后根据其构成要件提出行政垄断的综合性概念。第二部分通过归纳总结行政垄断形成的原因,为文章后面的垄断法律规制打下理论基础。第三部通过我国当前关于反垄断立法的缺陷和不足,提出完善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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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垄断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对于指导人民法院正确适用反垄断法、依法遏制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意义重大。但是,《垄断司法解释》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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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峡都市报》载,酝酿了近20年的《反垄断法》,如今又面临新的变数——尽管《反垄断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的立法计划,但据参与这部法律起草工作的人士透露,在最近一次草案修改中,“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一章被整体删除。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或许会成为一部专注于反经济性垄断的法律。笔者认为,制定一部仅针对反经济性垄断的《反垄断法》,就丧失了《反垄断法》作为法律的基本属性。中国的垄断现象其实质咎于行政体制,即行政垄断,如果《反垄断法》不写入反对行政垄断的内容,那么该法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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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垄断司法解释》)。该解释共计十六条、于6月旧正式施行,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反垄断法是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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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垄断,其主要凭借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来实现的,行政垄断存在严重践踏法治,妨害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助长社会不公平、腐败和违法现象,破坏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等危害。但解决行政性垄断并不是靠一部反垄断法所能解决得了的,它需要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各个相关部门法的综合运用,只有一个整体的、宏观的法治理念才可能最终遏制行政性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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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经历了四个时代 ,是一部技术垄断与反垄断的斗争史。如果说其中有什么规律的话 ,那就是 :专利垄断的程度受到当时经济发展需要的影响 ,从而表现出专利的强保护和弱保护相互更替的规律。目前专利垄断水平空前 ,正预示着一个弱保护时代到来的需要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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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是对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财产权制度和竞争制度的侵害。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任务是反行政垄断,这一点在学界已达成广泛共识。因行政垄断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期待一部《反垄断法》就达到规制的目的显然是不现实的。本文认为通过对政府管制的规制和反垄断制度的构建寻求综合治理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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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5号)(以下简称《垄断纠纷司法解释》)经审判委员会第1539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2012年5月3日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对于指导人民法院正确适用反垄断法、依法制止垄断行为、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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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政治,有"与胥吏共天下"的特点,其中权势最盛者,当推中央部吏。清代部吏已形成职业垄断,又利用行政程序,代"所学非所用"的官僚士大夫发布、执行政令。六部中以刑部专业化水准最高、政务最为繁冗,但刑部书吏恰恰地位最低,舞弊问题最少。盖因刑部在雍正以后调整了行政运作程序,又能调动司官的能动性,改变了部内官吏关系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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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调整范围的立法思考与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合并立法还是分开立法的问题我们知道,一些国家或者地区,如匈牙利和我国台湾地区,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里,即采取合并立法的模式,而另一些国家,像德国、日本、韩国,是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里。从理论上讲,采取合并立法和分别立法取决于立法技术问题。可以合并立法,将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一部法律中进行规范,也可以在两部法律里面分别规范,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区分这两种行为的不同性质,并进而需要注意其法律责任的差异。也就是说,即使采取合并立法也需分别规定垄断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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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可分为行业性行政垄断和地区性行政垄断。其中,行业性行政垄断由于具有和国家垄断、自然垄断等垄断难以区分的特点,在对其进行法律调整和规制时更有难度。本文认为,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对于行业性行政垄断的调整不能仅局限于行政干预的范围,而应逐步向公权干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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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支配地位又称控制市场的地位,是德国《反限制竞争法》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使用的概念,但这两部法律并没对它的含义作出明确界定。美国反托拉斯法使用的相关概念是“垄断力”或“市场支配力”,指企业在相关的市场上具有控制价格或排除竞争的能力。日本的《禁止垄断法》则使用了“垄断状态”,用以表明事业者在一定规模的相关市场上占有较高的市场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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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反垄断法律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候,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却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垄断这一概念既包含了垄断行为,又包含着垄断状态,各国的反垄断立法一般都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而对垄断状态的限制比较谨慎。我国当前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研究我国市场垄断的现象,提出立法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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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是一个复杂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 ,其所展示的内涵各不相同。泛泛地谈反垄断 ,既不合乎逻辑 ,也与客观经济规律相违背。就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 ,垄断有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之分 ,而经济垄断又有垄断结构与垄断行为之分。通过对垄断涵义之分析 ,笔者认为 :行政垄断不应包含在反垄断法中 ,因为反垄断法只是市场行为法 ,它无力胜任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我国未来制定的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只能是垄断行为 ,而不包括垄断结构 ,因为真正对竞争造成损害或威胁的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因此对垄断结构的规制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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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1930年间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的民法是中国历史上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民法,也是旧中国最后一部民法.本文试对其阶级本质作一剖析.一、它是官僚资产阶级、封建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意志的体现.以江浙财阀为中心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伴随着上海贸易经济的发展而生成,伴随着蒋家王朝的建立而扩张,他们对外勾结帝国主义,对内剥削压迫人民,在政治上要求独裁,在经济上要求垄断.旧中国民法中大量保护其垄断、剥削利益的条款,就体现了此种意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