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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1 毫秒
1.
王志红 《法制与社会》2010,(16):110-111
驰名商标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虽然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但仍不够完善,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协调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制,同时完善有关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的规定,以切实保护驰名商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本文试从驰名商标的认定、世界公约和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以及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驰名商标等方面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3.
本文针对我国现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对驰名商标产品质量检测的力度;增加规制驰名商标义务的条款;在立法和执法理念上强化驰名商标的规制意识;加大对驰名商标违法事件的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   

4.
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不仅具有知名度更高、信誉更好、商品市场更广阔、竞争力更强的特点,而且蕴含着更高的商业价值.因此,应当对驰名商标实行充分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刑法保护.事实上,在我国确实对驰名商标进行了一定的保护.但是,有关保护还不够充分,确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主要就是:增设淡化驰名商标罪;将未注册驰名商标纳入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对象范围;加大对侵犯驰名商标权犯罪的惩罚力度.  相似文献   

5.
任燕 《河北法学》2011,29(11):51-57
现行立法没有对驰名商标的淡化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制,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的法律规制也是滞后的。商标淡化的范围界定为驰名商标使得我国商标淡化立法的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了一致;驰名商标反淡化实行绝对保护主义。驰名商标淡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建立在商标权扩展基础上的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国际条约是反淡化保护的有力武器;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也可成为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依据;强化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意识;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驰名商标反淡化法》、进一步修正我国《商标法》、颁布《驰名商标保护条例》、修正《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立法上完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6.
刘滢 《法制与社会》2010,(28):101-102
我国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是传统的商标保护混淆理论,这不利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存进我国民族品牌走向世界。因而本文力图围绕驰名商标的反淡化理论,阐释加强对我国驰名商标的扩张保护和法律完善,促进我国民族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论驰名商标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商标法》中没有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这显然与加强驰名商标保护的国际潮流不相适应.建立和完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加大惩处侵权人的力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8.
陈翎 《法制与社会》2012,(9):272-273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国内统一大市场、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国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我国于2001年修改了《商标法》,随后又颁布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共同来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因为驰名商标是商标中更具价值的知识产权,更容易受到他人的仿冒侵害,所以新《商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可以说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保护水平已与国际接轨.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其中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试论一二.  相似文献   

9.
驰名商标保护中的新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即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谈到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现在用“密不透风”来形容都不为过。从1983年的《巴黎公约》对其保护开始,再到现在的TRIPS协议,期间很多国际性条约都对驰名商标给予了法律保护,而且这种保护是以特殊法律规定的形式给驰名商标以保护的。  相似文献   

10.
商标淡化是一种严重侵害驰名商标权利人权利的侵权行为,我国目前在法律中有包含对驰名商标予以反淡化保护因素的条款,但是并没有明确表明是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而且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的看法,认为我国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异化严重,不应该适用淡化理论。本文拟从比较方法入手对我国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政府信用研究综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无法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本文从政府信用的概念与内涵、政府信用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政府信用缺失的成因研究、政府信用的评价体系与评价模型研究和提高政府信用的途径与对策研究等五个方面回顾和分析了政府信用领域的相关成果,以期推动我国学术界政府信用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12.
刘松山 《法学家》2003,(4):45-51
治理街头小广告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是,街头小广告与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以及商业性言论自由有着复杂联系,要求电信企业限制和中止小广告者的通讯工具使用,还须考虑到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得无辜受侵犯.地方性法规普遍性地作出限制和中止街头小广告者通讯工具使用的规定,超越了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立法权限,对维护法制的统一危害很大.  相似文献   

13.
党建军 《法学家》2001,(4):123-128
一、基本内容 马来西亚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在刑事法领域颁布了一系列单行法令、条例,还制定有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证据法.马来西亚刑法典中没有毒品犯罪的规定,禁毒立法分散在单行刑事法令、条例中,其内容集中在遏制毒品交易犯罪和毒品滥用方面,不仅包括毒品犯罪及刑罚与追诉程序方面的规定,还涉及毒品犯罪的预防和毒品成瘾者的戒毒及康复等方面.现行禁毒法律有五个:……  相似文献   

14.
高铭暄  王秀梅 《法学家》2002,(4):126-128
一、前言2002年4月21日,由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办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法官协会承办的“国际刑法问题研讨会”在深圳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先生主持开幕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法官协会会长邓基联先生暨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顺生先生致开幕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高铭暄教授代表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致词。高铭暄教授在致词……  相似文献   

15.
孙宝良 《政法学刊》2002,19(4):37-38
高速公路机动车辆载运危险物品的管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我国行政立法的滞后,造成对这一交通行为管理法规的真空,给高速公路埋下许多安全隐患,给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行政执法带来一定的影响。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结合本省高速公路车流量大、通车里程长等特点,针对高速公路机动车辆载运危险物品管理法规的真空,及时、主动地采取弥补措施,以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陈平 《河北法学》2004,22(5):5-8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社会性问题 ,主要在于 :政府行政行为不规范和执法的疲软 ;保护农民工弱势群体的立法尚不够完善 ;农民工主张自我权利的能力较为薄弱 ;恶意欠薪者肆无忌惮。对此 ,不仅要呼唤社会道义和诚信的回归 ,更重要的是需要法治的完善和制度的落实  相似文献   

17.
劳动者违约金约定禁止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合同法》采取了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违约金约定的一般禁止特殊例外的立法技术,在保障劳动者自由权的前提下,依据经济发展需求,适当保护用人单位财产权,以予平衡。本文通过对这种立法选择的法理研究,论证立法的合理性,并通过分析竞业限制和服务期中劳动者违约金承担的立法不足,提出应该合理限制服务期期限,以及实现离职后接受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所得经济补偿金数额和违约金数额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制度面向的是全体公民,但是,又不是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项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建立法律援助制度,首先要明确哪些人、哪些事可以成为法律援助的对象。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补充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规定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6种事项,并明确“  相似文献   

19.
权利穷竭原则探究--兼论平行进口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永艾 《河北法学》2004,22(3):67-74
权利穷竭原则 ,是知识产权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一原则是基于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而产生的 ,其直接理论依据就是经济利益回报。它在传统知识产权领域得到广泛认可 ,并被用来分析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它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相结合 ,产生了权利国内穷竭和国际穷竭两种学说 ,国际穷竭说是用来支持平行进口的。尽管权利穷竭说与平行进口关系密切 ,但它并不能完全用来评判平行进口是否侵权  相似文献   

20.
丁相顺 《法学家》2002,(3):109-115,101
在日本近代法律体系成立过程中,最能体现继受法特点的是民法典的编纂.明治早期,日本民法典编纂最初以法国法为范本,聘请法国人参与起草法典.但是,法国人参与起草的、体现自由资本主义精神的旧民法典在提交到国会审议时,遭到了激烈的反对.围绕着法典实施问题,日本朝野上下发生了激烈的论争,这一论争称为"法典论争".法典论争的结果导致了以法国法为主要继受对象的旧民法未来得及实施就归于流产.其后,日本起草民法典的方针转向以德国法为范本,开始重视本土条件,并排斥了外国人参与起草,完全由日本人编纂.日本民法典的成立过程和法典论争是日本法制近代化过程中最重要的事件,体现了日本法制近代化的特点和性质,本文拟通过对法典论争的分析考察来透视日本法制近代化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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