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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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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也包括证人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由于我国没有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这就使得证人作证制度不够完善,难以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借鉴英、美、日等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我国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必须确立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建立证人豁免制度,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以此切实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2.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该原则反对以刑讯、变相刑讯以及与刑讯相当的其他强制性方法和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自愿供述的原则作出证明自己有罪的供述。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沉默权之间关系密切,但存在明显区别,该原则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对沉默权的认可或默许。反对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供述之间并不矛盾,不能将不如实供述简单理解为抗拒审讯,进而从严处罚。  相似文献   

3.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能有效分化瓦解犯罪联盟,是鼓励犯罪者和追诉机关合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理论基础是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我国法律中有关类似的规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只是体现了其精神而已.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对严重刑事犯罪适用该制度,并建立起相应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4.
美国审前讯问指导理论的沿革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1966年的米兰达判决以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规范审前讯问的指导理论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在米兰达案件中,最高法院最终将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特权确立为规范审前讯问的主要根据,并导致特权自身发生变化。沃伦法院之后,米兰达判决的宪法地位一度有所动摇。200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又重申了米兰达判决的宪法地位。  相似文献   

5.
不自证其罪特免权的理论基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罪推定原则,它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刑事司法准则。不自证其罪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抵御被强迫自证其罪的风险,但在我国要使其真正付诸实行,还需要作巨大努力。  相似文献   

6.
目前,国内刑事诉讼法学界对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权认识不一,赞成者有之,抨击者亦有之。本文旨在探讨该权利所蕴涵的深刻诉讼理念,寻求对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有借鉴作用的东西。  相似文献   

7.
证人特权。也称作保密特权、拒绝作证的特权。享有权利者,可以免除出庭作证和就特权事项提供证明,可以制止他人揭示特权范围内的情况。尽管从其政策性考虑亦有不同的赞成与反对意见,但西方各国的立法不同程度地规定了拒证权,甚至有些国家将其作为一项宪法原则。目前,我国刑事司法资源有限、侦查手段落后以及侦查能力低下.加之法官自由裁判证据的条件不成熟,拒证权的享有主体不应过于宽泛。证人基于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对自己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拒绝作证对与自己有特定关系的人或案件可以拒绝作证.  相似文献   

8.
刑讯逼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是刑讯逼供的一个主要的原因.这里有技术的问题,也有价值取向问题.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文本设计.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应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规则、自白地任意性规则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中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重要制度性进步,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和人权保障事业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主要表现在该条款原则性和统领性特点没有得到体现,且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义务相冲突,为此应删除关于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的义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欧洲国家在适用不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方面有着比较成熟的做法,为了保障被追诉人此项特权的有效性,具体从如下三点着手:其一,将此特权的适用领域拓展至行政法领域。其二,对秘侦措施中的隐秘探话进行必要的限制。其三,对刑事扣押对象进行必要的限制。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也确立了此项特权,但与之相关的立法存在冲突,有关的配套制度付之阙如,严重影响了被追诉人此项特权的有效性,需要借鉴欧洲人权法院的做法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国外刑法除规定各种具体的胁迫类罪名外,还规定了胁迫罪和强要罪.为避免刑罚处罚的空隙,有效保护公民的意思决定自由,我国应增设胁迫罪罪名.不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的强迫交易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职工劳动罪,是自然人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12.
"不知法不赦"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原则.事实错误是对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上的主观认识与现实的不一致;法律错误是在对事实没有发生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自己行为的法律评价发生错误认识.对刑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年龄的认识错误,以及"淫秽性"、公务行为的合法性、财物的他人性等的错误认识,均属于事实错误,事实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国家推定公民都是知法的,除非被告人能够证明其法律错误具有不可避免性,否则,法律错误不能阻却故意.  相似文献   

13.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在犯罪心理、犯罪原因及犯罪后的矫正等方面的特殊性,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我国刑法中的缓刑考察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我国刑法中的缓刑考察制度。  相似文献   

14.
被诱惑侦查参加犯罪者的罪责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或称“警察圈套”,是一个行之有效的侦查手段,但我国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都未对此作出规定,实践中经常对被诱惑侦查参加犯罪的被诱惑者的罪责问题产生争议。根据国外有关诱惑侦查合法性问题的学说、法理和原则,根据罪责自负和罪刑相当的原则,探讨被诱惑侦查参加犯罪的被诱惑者罪责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研究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客观构成要件是认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关键。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被司法机关调查其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的来源时,有义务向司法机关说明财产的真实来源而拒不履行这一说明义务,从而造成司法机关无法查明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的行为;本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其作为义务来源于法律上规定的作为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两个方面;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的不作为造成司法机关没有能够查明巨额财产真实来源的危害结果是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据此,建议在保持本罪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修改,使本罪的设置和适用更加科学、合理。  相似文献   

16.
合同诈骗犯罪应从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合同的行为两方面来认定。对经济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认定的根据是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及其主观心理状态和当事人的实际履约行为及其主观心理状态。合同诈骗犯罪的侦查重点要放在查清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故意、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及资金流向等方面。  相似文献   

17.
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组织犯已经构成要件化,是狭义意义上的组织犯。准确认定这种组织犯的关键,需要对其作为构成要件的四个特征进行全面把握。它存在完成形态和预备、未遂、中止等各种未完成形态。在责任认定中,过剩的组织行为与组织犯的成立已关系不大,其责任可分别归入领导、积极参加和一般参加者来承担。组织犯在评价中存在重复评价问题,在评价时应该减去重叠的部分。  相似文献   

18.
论量刑公正的一般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近代刑法学术史上,西方国家曾经围绕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的对立,就刑罚价值取向和量刑公正标准量刑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报应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罪行轻重相适应",目的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最后在两者之间形成折中主义刑罚论,认为"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事实情况都是影响刑罚轻重的因素",此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并为多数国家刑事立法所采纳。根据现行刑法第五条规定,我国量刑公正标准属于折中主义刑罚论,表现为"罪责刑相均衡",其精髓在于:刑罚的宽严程度应当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互适应",因此,正确处理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三者之间的数量关系,是实现量刑公正的唯一途径。  相似文献   

19.
关于黑哨问题的争论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得出一个明确的定论,本文从犯罪主体角度出发,试提出对黑哨问题的个人看法。笔者认为黑哨裁判员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其身份和执法的性质决定了其行为的公务性,因此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和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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