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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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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因果关系在刑法理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实践中由于各种相关事实因素之间相互纠结缠绕,任何理论学说似乎都有一定道理,但亦都有难以自团其说之处.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条件说虽会导致刑法因果关系认定范围被不当扩大,但在我国的犯罪成立体系下,可以通过实行行为、危害结果、主观罪过有无的判断来合理限缩刑事责任的范围.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应当摆脱必然与偶然之争,借鉴国外因果关系的判断理论丰富我国的研究并为司法实践服务。以条件关系为基础判断事实因果关系,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为基础评价法律因果关系,以客观归属论为借鉴为相当性提供明确的标准。  相似文献   

3.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理解与分析,应采取归因与归责的相分离模式,在归因阶段采取条件理论作为判断标准已达成共识,而在归责阶段则主要存在修正的条件理论、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以及客观归责理论。本文认为在归因阶段应采取合法则的条件说,在归责阶段则通过对实行行为、违法性阻却事由等犯罪论理论的运用具体判断是否进行归责。同时认为,应在归因判断时强调事实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客观归责论借鉴之管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中较值得为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借鉴的有“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与“客观归责论”。条件说有扩大因果关系范围之虞,不过多数情况可以综合主观方面对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限制。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的“相当性”过于抽象,且有异化为法官认识的可能。客观归责理论从刑法规范出发,以危险增加为判断标准,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5.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理解与分析,应采取归因与归责的相分离模式,在归因阶段采取条件理论作为判断标准已达成共识,而在归责阶段则主要存在修正的条件理论、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以及客观归责理论.本文认为在归因阶段应采取合法则的条件说,在归责阶段则通过对实行行为、违法性阻却事由等犯罪论理论的运用具体判断是否进行归责.同时认为,应在归因判断时强调事实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先事实判断、后价值评价是认识事物进而决定价值取舍的普遍方法.通说的犯罪成立要件模式具有静态性和整体性.事实判断和价值评价同时地、一次性地完成,不仅混同事实判断和价值评价,而且颠倒了先事实判断、后价值评价的顺序,引致诸多弊端.构建由典型事实到刑事违法性的两要件双层次犯罪成立模式,能克服现存犯罪成立要件模式之弊,对确保刑法功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因果关系的判断在刑法理论上是一直颇具争议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因果关系的判断也存在疑难。在危害行为引起危害结果的过程中,介入了被害人自己行为时,应当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站在客观的立场来判断刑法的因果关系。同时,需要对实行行为本身的危险性、实行行为和介入行为对结果的作用力、介入行为的异常性进行分析,以便从整体上把握因果关系本身的相当性。  相似文献   

8.
刑法中的"多次"犯罪,在本质上是将同种数罪以法律拟制的方式作为一罪加重处罚的刑法现象,我们也可称之为"多次"加重犯。由于立法者将犯罪的次数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这使得刑法对此类犯罪的处罚具有明显的重刑主义倾向。所以对于"多次"犯罪中的"次",应当坚持事实与价值相统一、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判断原则,从严予以认定。"多次"犯罪中单个犯罪之构成,仅要求该次行为足以构成犯罪即可,而不论该次行为属于既遂、未遂、预备抑或中止等形态。对于一次教唆或帮助行为,即便其内容涉及或导致了"多次"犯罪,对教唆者和帮助者也不能与正犯一起被评价为"多次"犯罪。  相似文献   

9.
不作为因果关系是刑法因果关系研究中的一个难点,以往的研究局限于哲学因果关系的窠臼,其结论往往难以自圆其说.从规范刑法学的角度出发,借鉴客观归属论的框架,不作为的因果关系的构造模式为:不作为因果关系的存在前提(刑法规范)--条件关系--危险增加--规范保护目的.  相似文献   

10.
一、争论和争点(一 )争论。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对象 ,理论上学说各异 ,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 ,行为说 ,认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人所实施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 ]第二 ,危害行为说 ,认为刑法因果关系“是以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其主要目的是确认危害的结果是由谁所实施的行为造成的 ,为犯罪构成确立客观方面的要件 ,并和犯罪构成其它要件结合起来 ,确认这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和构成什么犯罪”。[2 ]第三 ,违法行为说 ,认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对于结果犯占据了近半数的渎职犯罪而言,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成为认定此类犯罪的关键。一方面渎职罪因果关系的判断应遵循刑法因果判断的一般规则,另一方面由渎职罪所保护的法益所决定。其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法律拟制的特点。在具体判断时,既要基于渎职犯罪行为的特点进行一般考察,又要以法律上实质的原因力为标准进行因果关系的个别判断。  相似文献   

12.
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法益损害说、犯罪既遂形式和实质双重标准说及类型化犯罪既遂标准说都有其存在的诸多弊端,有的理论基础不科学,有的不能涵盖刑法中所有的犯罪既遂类型,通说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及其改造说存在违背犯罪构成理论及循环论证等无法克服的弊病,在犯罪既遂未遂评价标准中,犯罪客体、主体及主观方面不是既遂未遂相区别必要条件,对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应当确立"客观要素充足说"的新标准,并建立立法规范和司法判断的双轨评价机制。  相似文献   

13.
刑法因果关系论之危机、反思与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中研究因果关系是为了解决归责问题,因而不能用哲学因果关系的研究代替之。而事实因果关系根本不需要在刑法的领域探讨。刑法所要解决的只是法律因果关系的问题。为了与刑法的宗旨相连,并且坚持因果判断上的客观性,不如将法律因果关系的概念转化为客观可归责性的概念,并借鉴德日有关理论,创设具体的判断规则。  相似文献   

14.
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区分标准只有一个,即是否采取了"犯罪征表说",凡是未采取"犯罪征表说"的学说就不能归入主观主义。坚持客观主义,推不出"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等结论。犯罪认定的过程是一个目光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反复诠释涵摄的过程。主观罪责不等于犯意,将重视行为主观侧面的学说一概归入主观主义值得商榷。如果刑法体系的建构存在一个目的理性,那么就必须坚持主观罪责是刑事责任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   

15.
食品监管渎职罪"入刑"后,由于监管部门混乱,监管职责的交叉和空白致使该罪发现查处难;刑法规范本身用语的模糊性,结果犯的入罪门槛高,因果关系认定难,与其他犯罪难以区分等因素导致其具体适用难;加之监管人员与不法分子相勾结等原因,使得设立该罪的预期效果难以实现。对于其在司法适用中的困境,需要厘清监管部门的职责,优化监管者队伍,通过明确刑法用语、引入危险刑法理念变结果犯为危险犯、采取条件说来判断因果关系、增加罚金刑和资格刑等来完善刑法法规,为该罪的司法适用难寻求出路。  相似文献   

16.
对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判断应着眼于本国的司法实践。由于我国耦合式的犯罪构成模式,使得我国在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上不可能仅是事实层面的判断,而应是事实层面和价值层面的统一。只有将这两个层面之间的关系理顺,才能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做出合理的判断。  相似文献   

17.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之辨正与改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是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既遂判断标准的通说,这一通说基本上是可取的。“未完成罪不齐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命题符合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既遂罪的犯罪构成与未完成罪的犯罪构成之间的差异是不容否定的。犯罪构成是犯罪停止形态理论的基石。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只需要解决犯罪既遂的形式判断问题,而根本无需考虑犯罪既遂的实质判断问题。在进行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时,应当对犯罪构成进行实质解释。对于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应提倡犯罪构成客观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  相似文献   

18.
儒家法律思想的"礼法结合、应经合义"等伦理道德价值观念融入中国法律两千多年,在现代刑法中又以规范违反说等影响着犯罪本质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对犯罪本质等问题做展开讨论,以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等争论为切入点,祛魅审视儒家法律思想在刑法上的传统烙印,我们可以得出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刑法的机能是保护法益。应以法益在客观上是否被侵害或威胁为标准,判断某种行为是否为犯罪,是否值得科处刑罚,并将此贯彻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9.
犯罪成本属于犯罪经济学的基本范畴,通常在犯罪预防和刑事政策语境下被使用,其自身的刑法评价问题很少提及。但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引发争议,有必要加以梳理和澄清。犯罪成本是否需要刑法评价,这属于超规范判断,判断标准是刑法的目的。犯罪成本如何进行刑法评价,这属于规范分析,分析方法是刑法的解释。犯罪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直接成本可分为积极成本和消极成本。通过双层递进式探讨,三种消极的直接成本需要刑法评价,应将其作为他罪的危害结果予以另行评价。  相似文献   

20.
在水污染事件频发的今天,刑法保护水资源采用结果犯的方法有待改变。危险犯的设置,是克服水污染犯罪刑法保护失灵的重要方法,合乎环境犯罪类型化的发展趋向。同时,引入危险犯与现行刑法的基本理念契合,但可能会限制经济发展的自由。经济发展的自由与刑法规制之间的张力可借鉴德国"偶然性说"的方法,并通过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来界定水污染犯罪危险犯的"危险状态"加以弥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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