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8)
正皖市监办发[2019]14号省药监局,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试行)》经2019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4月2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1):60-62
<正>粤市监规字[2019]7号省市场监督局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2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试行办法 相似文献
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8)
正皖市监办发[2019]15号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经2019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5.
6.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1):25-28
<正>SDPR-2023-0330002鲁市监质规字〔2023〕2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4月11日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消费品召回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7):10-12
<正>粤市监规字〔2023〕3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8.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3)
正甬政发[2017]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7月8日宁波市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精神,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 相似文献
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8):33-36
<正>SDPR-2023-0330001鲁市监知保规字〔2023〕1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2月24日山东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相似文献
1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3)
正(2017年1月4日)沪府办发[2017]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规范和监督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相似文献
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25):40-43
<正>SDPR-2022-0330008鲁市监特设规字〔2022〕7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9月1日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治理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市监信发〔2021〕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2〕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2):18-21
<正>SDPR-2023-0330004鲁市监法规字〔2023〕4号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工作规定(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3年4月2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指导工作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督促引导行政相对人有效控制风险、及时消除隐患、依法合规经营,依据《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等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13)
正皖政办秘[2018]17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7月20日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 相似文献
17.
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8):56-60
<正>鲁市监认规字〔2022〕1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2022年3月7日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19.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7):31-33
<正>赣市监规〔2024〕2号2024年2月27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十八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20.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9)
<正>嘉政办发[2015]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七届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10日嘉兴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热资源管理,促进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