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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正闽政文[2017]417号连城县人民政府:你县上报的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龙岩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龙岩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504号),现具体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闽政文[2017]422号屏南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道237屏南路下至屏西段公路工程一期(路下至河仔厂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屏政[2017]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屏南县境内农用地34.0414公顷(其中耕地4.5562公顷)、未利用地2.58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屏南县长桥镇柏源村水田1.2943公顷、旱地0.0507公顷、园地0.3852公顷、林  相似文献   

3.
正闽政文[2018]168号惠安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普通国省干线联三线(S312线)惠安黄塘至虎窟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惠政文[2017]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惠安县境内农用地39.3047公顷(其中耕地17.0094公顷)、未利用地2.79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惠安县黄塘镇虎窟村水田4.5846公顷、旱地3.2617公顷、园地5.0694公顷、林  相似文献   

4.
正闽政文[2019]24号建瓯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建瓯市水源乡至衢宁铁路建瓯东站通站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瓯政[2018]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建瓯市境内农用地36.5913公顷(其中耕地9.853公顷)、未利用地0.48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建瓯市水源乡钱团村水田4.2092公顷、旱地0.1096公顷、园地3.1173公顷、林  相似文献   

5.
正闽政文[2018]31号周宁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周宁城关至蕉城界公路工程(纵三)南门楼至蕉城界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周政文[2017]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周宁县境内农用地37.3082公顷(其中耕地14.219公顷)、未利用地1.64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周宁县咸村镇川中村水田4.4339公顷、旱地0.0527公顷、园地3.7213公顷、林  相似文献   

6.
正闽政文[2018]4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榕政综[2018]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州市境内农用地294.5796公顷(其中耕地157.2806公顷)、未利用地12.55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长乐区境内农用地47.6872公顷(其中耕地25.429公顷)、未利用地1.5917  相似文献   

7.
正闽政文[2018]154号宁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国道G104线蕉城区八都岙村至金涵苗圃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宁政文[2018]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宁德市蕉城区境内农用地25.9838公顷(其中耕地10.9766公顷)、未利用地0.53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蕉城区八都镇岙村村水田0.4573公顷、园地0.5706公顷、林地0.0039公顷、其他农用地1.26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795公顷,金涵畲族乡濂坑村水田1.3113公顷、  相似文献   

8.
正闽政文[2019]34号石狮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狮政用地[2018]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石狮市境内农用地16.4504公顷(其中耕地6.7848公顷)、未利用地2.99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石狮市蚶江镇莲塘村园地0.10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74公顷、未利用土地0.0245公顷,鸿山镇郭厝村水浇地0.3444公顷、旱地0.0312公顷、林  相似文献   

9.
正闽政文[2017]51号尤溪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尤溪县洋中镇至横五线(汤川赤墓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尤政文[2016]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尤溪县境内农用地38.643公顷(其中耕地2.7011公顷)、未利用地1.07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尤溪县汤川乡经营林场林地7.35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7公顷、其他土地  相似文献   

10.
正闽政文[2017]11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你市上报的莆田市木兰大道一期工程(横七线荔城区郑坂至城厢区西许段)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莆田市木兰大道一期(横七线荔城区郑坂至城厢区西许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796号),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莆田市荔城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5987公顷(其中耕地3.04公顷)、未利用地  相似文献   

11.
正闽政文[2020]23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联六线园坑村至泰浦路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漳政[2020]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漳州市芗城区境内农用地26.3925公顷(其中耕地14.99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芗城区浦南镇光坪村水田0.8176公顷、水浇地1.8830公顷、旱地0.7145公顷、园地0.0021公顷、  相似文献   

12.
正闽政文[2018]4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厦府[2017]1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厦门市境内农用地37.1702公顷(其中耕地26.906公顷)、未利用地0.93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翔安区新店镇蔡厝社区水浇地7.5244公顷、林地0.751公顷、其他农用地1.044  相似文献   

13.
正闽政文[2018]15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上报的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18]48号),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福州市长乐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7.6872公顷(其中耕地25.429公顷)、建设用地3.2059公顷、未利用地1.5917公顷。  相似文献   

14.
正闽政文[2018]332号仙游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木兰溪防洪工程盖尾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仙政土[2017]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5.6679公顷。核定将仙游县境内农用地39.9167公顷(其中耕地31.141公顷)、未利用地9.23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仙游县榜头镇上昆社区水田3.8617公顷、其  相似文献   

15.
正闽政文[2018]194号武平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省干线纵八线武平县神树岗至下陈屋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武政文[2018]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武平县境内农用地23.8656公顷(其中耕地13.9739公顷)、未利用地0.24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水田6.685公顷、旱地0.5295公顷、园地0.1115公顷、林  相似文献   

16.
正闽政文[2017]44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你市上报的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东段干线(吉安一福州)泉州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东段干线(吉安一福州)泉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779号),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泉州市洛江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7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279公顷。同意南安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1841公顷(其中耕地0.9697公顷)、未利用地0.2007公  相似文献   

17.
正闽政文[2017]421号漳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国省干线联六线漳平市芦芝至和平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漳政地[2017]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漳平市境内农用地45.888公顷(其中耕地10.6978公顷)、未利用地3.30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漳平市菁城街道菁东经济联合社水田2.5594公顷、林地0.0185公顷、其他农用  相似文献   

18.
正闽政文[2018]229号仙游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仙游县枫秀路(西段)—A段、C段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仙政土[2017]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面积0.1334公顷。核定将仙游县境内农用地21.8218公顷(其中耕地20.5864公顷)、未利用地0.05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仙游县枫亭镇铺头社区水田1.7908公顷、园地0.1251公顷、其他农用地0.133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48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173公顷,  相似文献   

19.
正闽政文[2018]10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福州东南快速通道(长乐营前至滨海新城万新路复线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榕政综[2018]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州市长乐区境内农用地36.0148公顷(其中耕地24.3739公顷)、未利用地4.06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长乐区古槐镇屿北村水田8.3753公顷、其他农用地0.7825公顷、其他土地1.3232公顷,屿中村水田5.1875公顷、其他农用地0.4284公顷,文武砂镇壶东村水田0.5125公  相似文献   

20.
正闽政文[2018]148号连江县人民政府:你县上报的神华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神华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18]101号),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连江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7.223公顷(其中耕地2.6844公顷)、未利用地1.28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1988公顷;将国有未利用地0.89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6056公顷,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以出让方式提供,作为神华罗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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