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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是个有机整体。标题可能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一般而言,标题可版权性的要件是原创性,并且不是普通的、惯用的词汇;单个作品的标题不能够获得商标法保护,丛书的标题则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受到商标法保护;当标题获得第二含义,并且被告对标题的使用造成了公众混淆时,标题才可受到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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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品标题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作品标题的纠纷不断发生 ,有关法律规定却是空白。作品标题的版权性虽然争议较大 ,但从有关国际公约和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法的规定看 ,并不排斥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标题。保护作品标题的最佳法律模式是应根据作品标题是否具有独创性、知名度或显著特征的不同情况 ,决定是否对其分别给予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商标法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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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本案的发生背景为1958年为完成国庆十周年献礼,中共中央宣传部指定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拍摄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的电影。原告赵继康以及王公浦接受指派创作了电影文学剧本《五朵金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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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著作权与商标权之间,存在着一个边缘领域,即作品商品化权。本文对作品商品化权和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了现行的著作权模式、商标权模式对作品商品化权法律保护的不足,认为作品商品化权是知识产权项下独立于著作权和商标权的一种新型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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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全球纺织品服装的重要加工基地,但是却常常被卷入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本文分析了研究国际、国内纺织品服装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相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应对措施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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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滥用”是一个模糊命题 总被引:6,自引:4,他引:2
从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出发,论述目前广为流行的"知识产权滥用"的命题,认为就著作权、商标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而言,由于受保护的作品、商业标识和商业秘密具有可替代性,基本不存在滥用的可能性.只有在专利权的情况下,由于受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不可替代性,才有可能发生滥用的问题.然而,对于专利权的滥用并没有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严重,专利法和合同法中的一些制度,已经有效规范了专利权的滥用.因而,知识产权所有人随意主张权利,包括滥发侵权通知和滥用诉权,或者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商业诋毁,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问题,与知识产权的滥用基本无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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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而它的行使与竞争法包括反垄断法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以技术标准为视角,以德国的Spundfass和美国的N-date两个案件为例,说明作为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有可能被强制许可的情况。本文指出,知识产权的行使须受竞争法的制约,解决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二者冲突的方法是衡量限制竞争的影响。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为了使这个规定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在这方面尽快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或者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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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以分析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司法态势为切入口 ,从研究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出发 ,在论证“邻接权吞并著作权”倾向的基点上 ,探讨了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局限 ,最后通过对美国及我国香港知识产权保护的比较研究 ,提出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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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之间的抄袭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需要法律在其保护方式上予以回应。如果将电视节目模板视为作品,由模板到节目既不是著作权法上的复制,又不符合演绎忠于原作的义理,所以保护模板并非保护电视节目的有效方式。如果将电视节目视为试听作品,由于节目使用不同主题人物和主持人即可呈现不同的试听效果,所以依据著作权侵权三步法和第三方测试都很难阻碍电视节目之间的抄袭和题材雷同。即使寻求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其为电视节目提供的庇护也非常有限。新鲜性和即时性是电视节目的灵魂,除雷同和剽窃者外,应允许电视节目之间相互学习和模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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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所建构的权利义务规范以及民法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限制存在着天然的缺陷。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侵权人,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反垄断法着眼于权利人,以便防范知识产权的滥用。二者弥补了私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制约的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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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呈现出专利授权总量与申请强度持续增长、商标注册高度活跃、专利实施率较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增强等新特征,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专利质量和发明专利实施率有待提高、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活跃程度不足、新业态和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应构建以专利质量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打造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海外预警与保护平台,推进新业态和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援助工作,系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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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为契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方式是以注册商标的形式加以保护,第二种是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加以保护,第三种是以"官方标志"的形式加以保护.应该对奥林匹克标志进行法律上的综合保护.目前,中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主要还是以注册商标结合单行法规的方式进行,中国应该注重以"官方标志"的形式对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保护,我国也应该借此契机完善我国的官方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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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权和商标权的权利冲突及解决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网络在商业领域运用的逐渐普遍和深入,以及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出现了大量的将他人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此类行为在恶意抢注的情形下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此类权利冲突纠纷应区别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给予法律救济,同时为避免类似权利冲突的产生应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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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全球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能否全球化以及在全球化过程中面临哪些问题,是知识产权法学者值得深思的问题.认为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是知识产权法全球化的基础和前提,而知识产权法的功能和作用则是其全球化的必然结果,从区域化向全球化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则为其实现的途径.在这一过程中,基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等差异,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冲突与矛盾,其主要问题表现为发展不平衡、地域性差异、利益冲突和不同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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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正品转售商经常会援引指示性合理使用以抗辩自己在店铺招牌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通过梳理目前国内的典型案例,可发现当转售商单独或突出性使用他人商标于其店招之上时,法院仍然会作出侵权判定,但不同的法院在涉案行为侵犯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以及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问题上存在分歧。进一步考察美国及欧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可以总结出指示性合理使用需要满足必要性、合理性、善意以及不构成相关公众混淆四个构成要件。在使用他人商标指示他人商品的来源的行为上,指示性合理使用与权利用尽的概念范围有重叠之处。指示性合理使用的主张以涉案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为前提,其作为一种构成商标侵权的例外,宜在涉案行为满足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作为侵权抗辩理由进行援引。无混淆可能性作为指示性合理使用的必然结果和内在要求,应成为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之一。同时,若权利人的商标为其企业名称或其主要组成部分,转售商的使用还涉嫌构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字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