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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受到民众的斥责、受到制度的约束理所当然。从金融学来解释,裸官是风险对冲。深入了解国内政治经济情况的人率先看到政治经济风险,因此安排家人出国,如果将来风险上升,就可以坐收境外经济发展的红利,如果判断失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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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圳市委市政府规定,凡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裸官”的应有警惕和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值得称赞。但笔者认为,在不让“裸官”担任“一把手”的基础上,不妨让“裸官”的财产也“裸”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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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4,(8):12-13
全国10余省份摸底清查裸官 中组部目前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今后,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成员岗位在内的5类岗位,将不得由裸官担任。现任岗位上的裸官,要么由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动回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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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裸官”治理已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五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个省份启动对“裸官”数量的摸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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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俊 《党的生活(河南)》2014,(4):46-46
近日,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较之12年前的版本,此番首次加入“裸官不得提拔”等与实际生活紧密联系的内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作为提拔的考察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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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指出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这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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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4,(2)
<正>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裸官"现象,《条例》提出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要求,凡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条例》基本上堵住了裸官在党政领导职务上上升的途径。更加"严苛"的"破格提拔"要求,防止了跨越式升官、连续三级跳这些不符合规律的情况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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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4,(4)
<正>首轮巡视工作开启时,中央就提出了四个"着力点",包括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四风"问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以及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巡视工作中,中央首次点名指出了"裸官"问题。"裸官"指的是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在"裸官"中除了真的因个人需要定居国外的,还混杂了一些为了转移非法所得,逃脱法律制裁,企图"捞够就跑"的政府蛀虫。如何加强对"裸官"的管理,预防腐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