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的要求,经市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清理,涉及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  相似文献   

2.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54号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减少省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政务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决定,对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京政发[2015]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 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正>鲁政字[2013]24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  相似文献   

5.
<正>京政发[201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  相似文献   

6.
<正>2015年第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5号)中的一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7.
<正>鲁政字[2014]10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2014年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32项,其  相似文献   

8.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国保监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2016年7月1日)沪府发[2016]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市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  相似文献   

10.
<正>(2016年12月5日)沪府发[2016]1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等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  相似文献   

11.
<正>鲁政字[2015]15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广泛深人地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各地区要研究并  相似文献   

13.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宁政发[2016]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11项,承接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13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项。  相似文献   

14.
琼府[2008]8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等32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对国务院调整下放我省管理实施的2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主管部门予以明确。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批  相似文献   

15.
<正>呼政发[2010]66号2010年8月26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简政放权,方便群众,便于监督的原则,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2项。  相似文献   

16.
《江西政报》2015,(3):22-25
赣府发[2015]2号2015年1月22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此次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我省各级各部门相对应的审核、初审工作一律停止实施,对应国务院精简事项的1个我省项目予以取消;对此次国  相似文献   

17.
<正>鲁政字[2013]25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93项,其中取消22项,下放64项,另有7项建议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  相似文献   

18.
辽政办发[2007]45号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的发展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工作标准  相似文献   

19.
<正>鲁政字[2014]18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省政府决定,2014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63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34项,建议取消1项、下放2项;整合优化减少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7项。建议取消和下放的项目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将依照  相似文献   

20.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中国保监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下放管理层级10项,减少审批部门2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