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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1958年出生的张庆,于2001年任郑州市教育生产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郑州一中分校法人代表,2002年任郑州市教育生产公司总经理兼新意中学法人代表。自2005年至2013年,他一直担任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郑州市勤俭办”)主任兼郑州新意中学法人代表。  相似文献   

2.
2001年3月22日,河南省郑州市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已久的”河南省百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资诈骗一案在郑州公开开庭审理。该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李健数罪加身,被一审判处极刑。其他涉案成员,亦各得其罪.分别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与其他经济犯罪案件相比,百花案件具有几个明显的特点:1、百花公司是  相似文献   

3.
位于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东楼3层的壳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壳牌公司)是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其生产的壳牌润滑油在九十年代进入郑州市场后,在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51-5号的郑州中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业公司)的苦心经营下,壳牌润滑油产品在河南地区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而经销壳牌润滑油的郑州中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也借助该产品实现了经济效益双丰收.然而,一封看似普通的电子邮件,却使双方"反目成仇",进而"短兵相接",对簿公堂.  相似文献   

4.
1993年6月26日,郑州食品添加剂厂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死亡27人,伤31人,直接经济损失311.3万元。1.简况1.1郑州食品添加剂厂基本情况郑州食品添加剂厂是隶属于郑州市粮食局粮油贸易公司的小型国有企业。1992年6月始建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10.37亩,总投资264万元,职工283人。1993年2月开始批量生产,产品名称为"白鸶特牌面粉改良剂",化学名称"稀释过氧化苯甲酰"。设计年产量为300吨。截止事故发生前,已  相似文献   

5.
查看资料遭拒2002年,经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批准,郑州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表公司)在郑州市区沿街道路上设置了3000多个咪表停车位。由于这些咪表停车位大量占用了慢车道、人行道,甚至盲道,给市民出行带来很大不便,一些市民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该规划违法。作为郑州市普通市民,任俊杰从2005年年底开始关注咪表设置,一心想为市民“讨个说法”。他认为现在咪表设置存在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是规划局在停车位规划中出现了错误。为了求证这些停车位是不是咪表公司擅自设立的,是否经过规划局审批,2005年12月,他曾先后两次到郑州市规划局…  相似文献   

6.
郑州市首例政府机关涉嫌侵犯公民知情权案审结 郑州市民任俊杰发现郑州市许多咪表停车场都规划在人行道和慢车道上,相当一部分还占压了盲道.这些停车位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当任俊杰以一个普通市民身份去查询政府部门发给“咪表公司”的规划许可证文号及材料时,却遭到了郑州市规划局和郑州市城建档案馆的拒绝.为此,2006年1月10日,他将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和郑州市城建档案馆告到了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保护其公民知情权,判令被告限期向其提供咪表停车位的规划文号及相关材料.2006年2月27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状告郑州市规划局、城建档案馆“行政不作为”的行政案件.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概要1986年,〔日本〕东陶机器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陶株式会社)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TOTO”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卫生陶瓷等。该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东陶公司进行了续展注册。2000年6月,国家商标局将“TOTO”商标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名录。2001年7月25日,河南省龙头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头公司)在郑州市东建材大世界东区510号设立了龙头公司东陶经营部(以下简称东陶经营部),销售卫生洁具。2002年4月26日,龙头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德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了郑州东建材…  相似文献   

8.
1基本案情 2008年3月29日下午3时许,郑州某学院女学生张某、袁某某在郑州市二七路224号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剪发的过程中,店长金小英授意理发师程勇、杜海非为被害人服务时多做项目多消费.  相似文献   

9.
作为子女,应该常回家看望父母,但如果子女不这么做该咋办?2007年10月24日,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郑州市民张丽萍(化名)每月除向父母支付  相似文献   

10.
各地动态     
(2006.12.21—2007.1.20)河南郑州立法加强对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监督河南省郑州市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特别把新闻单位作为一个监督主体单独列出,“新闻单位应当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首次被写入《郑州市预防职  相似文献   

11.
《中国公证》2006,(12):30-32
会长:段正坤 男,1945年11月生,汉族,本科,中共党员.司法部原副部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65年至1969年在北京政法学院学习;1970年至1979年在贵州省遵义市工作;1980年至1983年在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办公厅工作;1983年至1985年任司法部机关临时党委组织处副主任;1985年至1988年任司法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988年至1990年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经理;1990年至1993年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1993年至1996年任司法部律师司副司长兼全国律协秘书长;1996年至1997年任司法部公证司副司长(主持工作);1997年至1998年任司法部律师司司长;1998年至2006年4月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公证协会党组书记.  相似文献   

12.
小伙子患上职业病尘肺 张海超是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6月,他到新密市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该厂以生产硅砖、耐火材料为主.张海超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  相似文献   

13.
《法人》2011,(12):47-47
徐志远同志长期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先后参与中国石化改革重组、改制上市、多个项目的收购兼并等重大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参与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制工作建设。2001年任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部门副职待遇);2007年任副主任兼法律顾问。现分管法律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相似文献   

14.
"我们所的律师都说金水区检察院开发了一款服务律师神器,我今天一定要看一看",2020年8月13日,参加郑州市金水区人大视察金水区检察院活动的金水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海华永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金凤一走下车门,就对金水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青说.  相似文献   

15.
1998年10月16日,某省电脑贸易总公司(国有公司,下称省电脑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王某(中共党员)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不知道的情况下,指令其公司财务部一名工作人员,在中国农业银行某市平安大街支行办理500万元承兑汇票,并出具《我公司代某市电脑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市电脑公司)电脑及配件营销公司(下称配件公司)垫付500万元电脑款》的介绍信,并将兑汇票和介绍信交给其亲戚、时任市电脑公司总经理(不是法人代表)兼配件公司经理的刘某。 省电脑公司规定资金调动使用必须有经过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的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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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毛麟角1979年4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则独家新闻,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该省最大的贪污集团案件,首犯原黑龙江省任宾县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王守信(女)自1971年11月起,"利用手中的职权,成为当地的‘煤霸’,四处拉关系,托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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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店"购物让人不放心 2002年4月28日,正值进口大片<魔戒现身>(又称指环王)在国内掀起观赏热潮之时,出于对市场上盗版光碟泛滥的本能抵制,郑州市民葛锐特意花10元钱打的来到河南金博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大商场),花30元购买了一盒VCD光碟<魔戒现身>.金博大商场不但在郑州市极负盛名,而且在2000年就被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授予了"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称号,在此购物虽然价格上比市场上贵点,但最起码在质量上有足够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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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探索与争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编者按:2008年12月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2008中原民事行政检察论坛在郑州黄河迎宾馆举行.  相似文献   

19.
一、案情介绍2004年1月5日,原告张某与被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电信分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电信)签订注册长途电话续费单一份。约定原告交纳100元190注册预付费,主叫号码6621162。后原告用6621162小灵通手机拨打190,未能接通,双方引起纠纷。2004年2月27日原告以郑州电信及河南电信为共同被告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原被告之间签署的长途190通信业务合同,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原告交纳的长途190业务费用200元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2004年8月13日,金水区法院作出(2004)金民一初字第137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解除原告与  相似文献   

20.
因认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郑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电信)在此前和自己的一场官司的答辩状中使用了“哗众取宠”“、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等语言,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张伟以郑州电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再次将郑州电信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2006年4月4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民事纠纷案作出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郑州市分公司在答辩过程中的言辞是其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合法行为,即使有不适当之处,也不构成民法上的名誉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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