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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误导,即期货经纪商在期货交易中向客户(交易者)提供使之误解为确有盈利的断定性判断或信息而引诱其委托的行为。为稳定期货市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障交易者的合法权益,各国法律均规定经纪商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向客户提供交易咨询,执行交易指令,不得进行足以导致客户误信的行为。我国法律也规定,经纪商不得向客户提供未来走势涨跌的肯定性判  相似文献   

2.
时下,期货经纪公司在代理客户(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过程中,时有误导行为的发生。由于我国期货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因而期货经纪公司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成了理论界、司法界和期货交易实践部门研究、探讨的热点问题。本刊为推进期货法的理论研究,完善我国期货交易制度及期货交易立法,组织理论界、审判实践部门和交易部门的同志进行笔谈,就期货交易中的误导行为的构成,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等问题,畅所欲言,以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3.
我国从1988年开始期货市场试点,仅仅十年时间期货市场已形成一定规模,发展之迅速令世人瞩目。然而近年来,期货市场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违规交易和过度投机不断发生,各种期货纠纷案件大量涌现,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已出现的期货纠纷案件中,因期货交易代理行为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如何认识期货交易代理,规范期货交易代理行为并正确处理期货交易代理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些探讨。一、期货交易代理与民法意义上代理之比较期货交易代理是期货经纪商以自己的名义与交易…  相似文献   

4.
在期货交易中,除了一少部分期货商在期货交易所中仅仅进行自营业务外,大部分期货商或者是专营经纪业务或者是兼营期货经纪业务。期货经纪活动是期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上,所谓期货经纪活动是指期货经纪商接受其他无权进场从事期货交易客户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在交易所内为委托人(客户)进行期货及期权买卖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对这种民事行为的性质,在我国理论界和实践中存在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种:代理说、居间说和行纪说。 一、关于“代理说”。这种观点认为期货经纪活动的性质属于代理行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期货交易规则(试行)》第8·1条即规定:“经纪业务是郑州交易所会员在郑州交易所内为客户代理交易的活动。”其他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可以说,这种看法在  相似文献   

5.
一、期货经纪公司误导行为的含义及其表现 期货经纪公司的误导行为,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反作为交易代理机构的主要规则——信息报告制度的行为。期货经纪公司误导行为的概念可以界定为:期货经纪公司就期货市场交易,无合理之基础,向期货交易人或不特定多数人推荐特定种类之期货交易,或提供  相似文献   

6.
继1993年台湾《“国外”期货交易法》通过生效后,规范岛内外期货交易的基本大法《期货交易法》,于1997年3月26日公布并于同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取代主要调整期货经纪商行为的的《“国外”期货交易法》。该法共分九章,计125条。台湾“期货交易法”的...  相似文献   

7.
<正>一、基本案情2019年初,宋某、佘某以从事期货居间为目的成立公司,后以公司名义与期货公司签订居间协议,约定为期货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并按比例收取客户交易手续费。经营期间,二人为牟取利益,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展期货居间名义招募刘某(另行处理)等人担任期货交易分析师,黄某、胡某等10余人(均另行处理)担任业务员。二人安排业务员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期货行情分析,以承诺提供期货交易辅导吸引客户开立账户;  相似文献   

8.
期货经纪人过错致客户受损的民事责任承担□杨永清期货经纪人是以期货经纪机构的名义而不是以单个的个人名义为客户服务的期货经纪机构的从业人员。客户只和期货经纪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而不与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所以,经纪人不能单独对外承担责任,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相似文献   

9.
周清 《法学杂志》2001,22(3):42-43
近两年来 ,因期货经纪公司所聘用的经纪人员 (也就是俗称的经纪人 )的资格不合法或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诉讼日益增多 ,是期货交易纠纷出现的新特点。因期货经纪人员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期货经纪人员制度的不完善 ,因此为健全我国期货市场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笔者就期货经纪人员制度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一 )应明确期货经纪人员的定义在期货市场中 ,期货经纪人员是指受聘于具体的期货经纪公司 ,接受客户的专项买卖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人员。目前 ,理论上将期货经纪人定义为受他人的委托 ,以自己的名义 ,及以自己…  相似文献   

10.
期货经纪公司,又称期货佣金商,指接受客户委托,用自己的名义与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以收取佣金为业的公司。目前全国各类期货经纪公司已达数百家,由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其中以欺诈行为最突出。在审判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有的法院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欺诈行为与一般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不加区别,让其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甚至将期货经纪公司欺诈行为与利用期货交易为手段进行诈骗犯罪行为相混淆,抹杀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因而,正确认定期货…  相似文献   

11.
因狭义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之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狭义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见于《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  相似文献   

12.
一、房产委托公证的概念和种类 房产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委托人的房产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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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 ,经济活动中的代理行为与工程分包行为表面上有不少相似之处 ,易于为当事人所混淆 ,导致代理人和分包商的民事责任不明确 ,承担具体责任形式不当。所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正确认识和辨清代理人和工程分包商的民事责任 ,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一、代理人和分包商的不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代理人和分包商有以下一些不同点 :(一)意义不同代理人 ,是指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某种法律行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  相似文献   

14.
张忠野 《法学》2004,(4):103-108
当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清偿债务时 ,债务人的虚假验资人对债权人承担虚假验资民事责任。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构成以虚假验资行为、债务人或其出资人不能清偿债务、验资人过错、虚假验资行为与债权人信赖利益损失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以虚假验资额为限 ,并应酌情考虑债权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最高法院关于虚假验资民事责任曾先后出台五个司法解释 ,其中法 (2 0 0 2 ) 2 1号通知 ① (以下简称 2 1号通知 )将金融验资机构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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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1.客户与经纪公司的委托代理合同与民法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民法上的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以及代理合同中委托的事项进行活动,其结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它分为全权代理和部分权项代理,代理人一旦取得代理权,可在允许范围内独立进行活动,只要不超出代理权限,其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而期货中的委托代理合同是经纪公司接受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参与交易,因为期货交易实行的是会员交易,只有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经纪公司才能人市交易,而入市交易的会员均以自己名义进行交易而不是以被代理的客户名义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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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期货市场开办以来,期货业已形成一定的规模,期货市场的规避风险、价格发现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日益显现出来。但我国期货市场仍处于探索、发展、完善阶段,立法滞后,近几年来,期货市场违规开办、经纪公司交易资格欠缺、期货交易行为不规范问题相当突出,客户和经纪公司围绕民事责任承担的纠纷日益增多。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座谈会纪要》)作为第一个审理期货案件的专门性法律文件,对人民法院审理期货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由于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有很大区别,《座谈会纪要…  相似文献   

17.
石现明 《河北法学》2011,29(3):147-152
除极个别例外情况,仲裁机构一般不参与争议案件的处理,不具有司法职能,其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纯粹是一种合同关系,故应对其违反义务的行为向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享有民事责任豁免。基于其与仲裁员关系的特殊性以及其在仲裁活动中的主要职责,仲裁机构在有些情况下还应当就仲裁员的民事责任向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有些情况下,仲裁规则中旨在免除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民事责任的免责条款应是无效的。  相似文献   

18.
论民事责任能力的价值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因而须对其致人损害的后果独立承担侵权责任的资格,又称“过错能力”或“侵权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不是不法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或客观财产能力。在侵权过失趋向客观化的今天.民事责任能力不再是过失的逻辑前提,而是以对一定的能力低下者提供免责保护为政策性考量而建立的制度。对于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应采纳以年龄形式标准结合具体识别能力的结合主义模式。  相似文献   

19.
本栏主持人:冰潭一是审查期货交易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期货交易的当事人主要是客户、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事务所。它们是否是有期货交易的主体资格,关系到期货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以及责任承担问题。1.客户的资格认定。客户有公民和法人,均应具有从事期货交易的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部门或分支机构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根据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从事经商活动的政策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公司和交易所在职人员,有严重违法和违规进行期货交易而受到处罚未过一定期限的人员不能享有期货交…  相似文献   

20.
我国期货交易所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经中国证监会特别审批设立的会员式企业法人。其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性管理,并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在期货交易法律关系中有着极为特殊的身份。期货交易所是否属于期货交易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笔者试图从期货交易所在期货交易法律关系中的地位这个角度出发来探讨其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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