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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杜旅军 《河北法学》2013,(1):190-196
在清末至北洋军阀时期,检察权在经历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立宪两大宪政模式时,司法党化因缺乏制度生长空间而成为未竞之举。国民革命军兴以来,历史进入了以党权的行使为标志的党治施行期。对司法领域而言,就是实行司法党化。检察权在党治政治背景下的制度构设与司法运行,为区分不同宪政体制下检察权的权力配置功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路径指向。  相似文献   

2.
聂鑫 《法学研究》2023,(4):189-205
统一法律适用(解释)是近代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清末的法院编制法即明文赋予最高审判机关以统一解释法令权,从北洋政府大理院时期到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司法院时期,最高审判机关判决例与解释例的制作规则日趋完善,“司法造法”的编辑体例也逐渐定型。面对政治分立与积案如山的挑战,最高审判机关仍普遍地行使终审权,这是实现统一法律适用的基础。判例要旨及其汇编呈现出明显“法条化”的特色,这不仅适应了当时司法的现状,也与“律例并行”的传统相暗合。民国时期的解释例也是“广义的判例”,司法解释呈现出“裁判化”的特色。近代中国的制度建设与司法实践,对于当代中国的统一法律适用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县级司法体制改革及其流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县级司法体制改革经过了县长兼掌司法、设立县司法处以及倡议废除县长兼掌检察职务三个时期。县长兼理司法,司法权与行政权完全合一,易于引起县长司法擅断;设立司法处后,县长不掌司法,仍兼理检察职务及县级司法行政大权,但未能认真履行检察职权,有的不但不妥善配合司法,甚至公然对抗司法;国民政府后期,法界虽有废除县长兼理检察职务的倡议,却未能落实。由于县级司法体制改革存在诸多缺陷,司法声誉每况愈下,民众由对司法绝望到背离当局,加速了南京国民政府的灭亡。  相似文献   

4.
向前  叶晓彬 《行政与法》2008,(5):106-110
由高校教育侵权引发的高校涉讼现象,是大学自治与司法审查“博弈”的结果:而大学法治精神的欠缺是高校教育侵权的诱因。目前,对“司法介入与大学自治”范围的确定已成为解决高校教育侵权问题的两种不同进路。以“司法介入”为中心的进路,虽能在功能上满足对学生权利提供司法救济的目的,但面临着理论体系的众多挑战。故而,应以“大学自治”为切入点,将高校管理事项分为大学自治事项与高校行政管理事项。  相似文献   

5.
司法改革 ,离不开足够的经济保障 ;司法独立 ,必需有可供司法机关独立支配的经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司法改革缺乏厚实的经济支撑。司法经费由省库拨付时 ,深受地方行政势力牵制 ;1 94 1年以后 ,改由国库拨付 ,适逢国难当头 ,经费难以及时到位 ;抗战胜利后 ,又值恶性通货膨胀 ,经济全面崩溃 ,司法经费朝不保夕。地方行政干预司法 ,妨害了司法独立 ;司法经费不足 ,降低了司法人员的生活待遇 ,影响他们安心本职工作 ,操守有亏者则会利用经费管理漏洞 ,上下其手 ,弄法害民。经费问题既是国民政府司法改革的瓶颈和司法独立的障碍 ,也是司法腐败的渊薮之一。如何处理好司法经费与司法改革的关系 ,南京国民政府留下的经验教训 ,当今社会足资为鉴。  相似文献   

6.
2009年年初以来,“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在八闽法院如火如荼地铺开。开展这一颇具前瞻性的重要活动是基于何种考虑?在活动期间,福建高院将破解影响和制约司法公信的哪些问题?在提升司法公信上又将有何作为?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近日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进行了专访。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法律社会史的视角,以司法职业群体为解剖对象,考察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界的不良社会关系,包括司法界上层、中央司法界与地方司法界、审判官与检察官、司法主官与属员、法官与律师、司法人员与社会恶势力等关系,把司法职业群体的社会活动及其产生的社会关系放到社会大背景中,探讨了司法界不良社会关系对司法程序、司法公正、司法信誉等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对当代司法改革中,如何改良和规范司法界社会关系、防治司法腐败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陈孔坛 《检察风云》2011,(19):92-93
民国初年,南京临时政府就提出了强化司法的口号,但限于当时的局势,南京临时政府及其后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所采取的大量司法近代化措施均收效甚微,具备近代意义的司法制度形成已是在20世纪30年代。此时的中国可谓内忧外患,加上社会经济矛盾日益加剧,而大多数县一级地方政府尚未建立起现代法院机构,多以司法处、司法公署等形式,  相似文献   

9.
近代法学期刊最主要的宏旨之一就是关注司法改革,倡导司法改革,反映司法改革成果,进而推进司法改革,成为描绘司法改革图景的平台,预测司法改革走向的风向标,司法主权的捍卫者,重大司法问题的诊治者,堪称司法改革的"推手"。从清末民初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几乎每一次司法改革运动的发轫,都离不开法学期刊的宣传和鼓吹。法学期刊从学理到实践,对司法改革问题及时加以讨论,对厘清改革思路、探明改革方向发挥了有益的作用。其保存下来的大量近代司法改革文献,为后人研究中国法律近代化提供了宝贵材料,值得深入挖掘利用。  相似文献   

10.
在有关职务犯罪侦查和认定的司法实践中,资金尤其是“小金库”资金的性质认定问题经常困扰着司法人员,不但影响了司法的效率和质量,而且也影响了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资金有关问题尤其是“小金库”资金问题进行一些梳理分析,以期能对司法实践中认定贪污贿赂犯罪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李训虎 《证据科学》2009,17(6):668-676
为了应对数量庞大的涉法涉诉上访问题,人民法院一直采取诸多措施予以遏制。然而,最令司法实务部门主政者关注的“千方百计上京城”形势依然严峻。“案结事不了”成为摆在司法实务部门主政者面前的难题。在治理上访问题上,最高司法实务部门漂移在两种理念之间,提出“案结事了”的新型司法观。“案结事了”的司法观作为价值目标与行动指南的统一体将调解作为首要的结案方式,改变了调解在当下法院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定位,成为主导全国法院的不同于既往司法观的主流司法意识形态。这样一种司法观却使得裁判事实可接受性的来源建立在当事人对于自身权利的放弃以及模糊的事实认定的基础之上,改变了当下裁判事实可接受性的来源,危及了将来可能的裁判事实可接受性的来源。  相似文献   

12.
一、问题的提出   新刑法颁布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作出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解决了司法实践当中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正确执行刑法提供了司法适用上的依据。但是,有些司法解释已超出了司法解释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混乱和不协调。这一问题集中反映在司法机关对有关财产类犯罪的司法解释上,如以“数额较大”确定罪与非罪,以“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确定罪行是否严重等。这些界限应由最高司法机关作出明确、统一、具体的解释和规定。但是,最高司法机关在行使司法解释权时,常常将本应由自己行使…  相似文献   

13.
曾代伟 《现代法学》2013,35(5):43-50
抗日战争大后方司法改革,是南京国民政府自建立以来推行司法近代化改革进程,在全民族抗战的特定时空下演进的一个重要阶段,反映了战时司法的特色。以战时首都和陪都重庆为样本,梳理和复原抗战时期国家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及其在大后方的实施状况,尤其是大后方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及其实践,探讨和归纳全民族抗战的视阈下,大后方司法制度改革的理性与经验,以及战时司法的社会功能,无疑有助于弥补抗日战争史研究和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研究的薄弱环节。  相似文献   

14.
韩轶  江国华 《时代法学》2010,8(1):18-23
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司法民主化备受关注。“司法以实现正义为目标”是考虑司法民主举措问题的根本认识前提,以急功近利心态的片面追求司法的社会认同,放弃了对民主因素介入司法的方式和制度上精雕细琢,司法民主将面临着在实践中走向偏离并最终陷入“司法无存”的困境。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官生活待遇问题不仅关系到司法主体的社会地位,而且关系到司法主体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直接影响到他们品行操守的好坏、司法效率的高低乃至司法公正与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官的薪金虽有固定标准,但低于普通文官;薪金级差大,两极分化严重,司法官责权轻重与酬劳多少不成比例;由于政府司法经费缺乏保障,司法官本已有限的薪金不能足额发放,司法官度日维艰,降低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办案效率;司法官生活待遇过低.也不利于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促使司法界人心涣散,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司法腐败,妨碍了司法机器的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16.
再议“执行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党的十六大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并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这给全国法院干警以极大鼓舞,尤其使全国法院执行干部无不为之振奋。笔者曾以“高执办”名义于2001年第5期《人民司法》上发表了《“执行难”新议》一文,余意未尽,又逢十六大东风,感想万千,欣然提笔,再议“执行难”。一“执行难”作为跨世纪的一道司法难题,早已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99年,党中央批转了最高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以中央文件下发全党,成为“尚方宝剑”,为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  相似文献   

17.
明清时期的“依法裁判”:一个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忠明 《法律科学》2010,28(1):31-39
明清时期的司法实践,既非简单的“法律裁决”,也非纯粹的“情理裁决”,而是由诸多原因导致了二者之间的紧张和融合,最终以“情法两尽”为目标和理想。通过辨析法律表达和解读司法案件可以发现,从类型角度来看,明清时期的司法属于“情法两尽”的裁决模式;就局部而言,司法官员在审理某些案件时,确实存在严格“依法裁决”的现象。据此,我们并不能将明清中国的“依法裁决”视作一个“伪问题”。  相似文献   

18.
“人民司法”最大的政治难题在于如何使之真正成为“人民的司法”。按照“国家与社会分离”的理论命题,“人民如何司法”的问题可以被转换为“如何建构理性司法公共参与机制”的问题。因为,作为一个临时的权力参与者,为了避免在历时性的重复博弈中遭受不可预期的不利,最好的“自利”行为恰恰是在自己有权参与的一次性博弈中做出“利他”行为,即“维护正义”。如果“正义”亦恰恰是人民所期许之司法,那么,一个能够解开“谁来监督监督者”之权力死结的政治负责制也就呼之欲出了。  相似文献   

19.
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的监视居住,目前在立法上存在浪费立法资源、制度设计不严谨、适用条件与司法投入不对等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量极少、“双规”等变相监视居住方式大量使用等问题,需要从适用条件、适用阶段、适用主体、适用场所、适用时间等方面对监视居住进行全面改造,将无法律依据的“双规”也纳入监视居住的制度范畴。  相似文献   

20.
如何处理执政党与国家司法的关系,是中国现代司法制度构建过程中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控制国家司法权,但不干涉具体案件的审理,利用自己的政治资源来推动现代司法制度的建设,同时利用司法审判来完成执政党对社会的改造,南京国民政府就是按照这一思路来处理自己与国家司法的关系的。这一思路在实践层面给创建中的现代司法制度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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