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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在犯罪学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有时是指刑法规定的涉及商业领域的各类贿赂犯罪,有时则是指商业领域的贿赂违法行为。商业贿赂的犯罪手段日益多样,隐蔽性越来越强,犯罪领域广泛,但也凸显出一定的行业特征,而且,涉外商业贿赂犯罪已经本土化。商业贿赂的产生有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防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既包括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也包括查处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商业贿赂在我国泛滥的原因复杂,既有经济体制转型期的经验不足,也有在旧观念影响下的道德扭曲。商业贿赂刑事政策包括商业贿赂刑事立法政策和商业贿赂刑事司法与执行政策。我国没有定期发布刑事政策的惯例,对于二者,我国有关规定是分散而具体的。为遏制商业贿赂犯罪猖獗的势头,在商业贿赂应然刑事政策选择上,我们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刑事政策和对商业贿赂犯罪“从严惩处”的基本原则,在这个前提下,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3.
商业贿赂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的产生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至市场经济时代愈演愈烈,当前已经泛滥成灾。商业贿赂犯罪作为经济犯罪的一种,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只有深入分析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危害及其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才能有效地控制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4.
商业贿赂的治理,无疑应从“治标”和“治本”两方面谋求对策。就“治标”而言,必须改变目前立法和司法对商业贿赂犯罪惩治总体钝化、执法底线不断后退的现状,坚持对商业贿赂犯罪“从严惩处”的方针。立法上,严密法网,简化商业贿赂的构罪条件,堵塞漏洞;司法上,严格执法,让立法所设置的商业贿赂成本在现实执法中得到验证。通过加重商业贿赂的违法成本,抑制其猖獗蔓延之势,为最终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5.
商业贿赂行为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颗毒瘤,具有极其严重的危害性并已成为贿赂犯罪的一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以商业贿赂犯罪为视角探究我国反腐败刑事法律重新建构的重心在于对我国反腐败犯罪刑事立法重新梳理后的重构上.因此,有必要对商业贿赂以及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寻根溯源式的探究与挖掘,力图呈现一幅商业贿赂以及商业贿赂犯罪的全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制,以达重构我国反腐败犯罪刑法规制的终极目标,实现刑事法治.  相似文献   

6.
商业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不仅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密切相关。只有认真分析商业贿赂犯罪产生的原因,才能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遏制商业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7.
刑法语境中的商业贿赂概念可以借鉴经济法层面的商业贿赂,但绝不能受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暂行规定》中对商业贿赂概念界定的影响,应该将一切能够揭示商业贿赂本质且大量客观存在的商业贿赂现象都包括进去。本文立足于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的现实需要,以现行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为依据,认为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商事活动参与者为谋取商业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或者与商业活动紧密相关的人利用商事管理职权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为促成商事活动双方的行贿、受贿而居间介绍,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鉴于有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考虑,对商业贿赂犯罪进行界定应基于广义的视角.与我国业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比,目前我国商业贿赂犯罪在犯罪问题上存在贿赂对象之狭窄、谋利要件之累赘、行为方式之单一、贿赂犯罪之紧缩;在刑罚问题上存在着刑罚幅度不平等、死刑设置不合理、罚金刑地位缺失、资格刑功能错位等问题.故有必要从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应然价值基础出发.对有关商业贿赂的犯罪构成与刑罚进行改造.  相似文献   

9.
公安机关在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时普遍感到案源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案源如群众举报等虽然能取得了一些案源,但由于获取方法的局限性,导致成案率低。公安机关应采取从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深挖商业贿赂犯罪、从商业贿赂犯罪案中深挖犯罪、通过与工商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等措施拓展案源渠道。  相似文献   

10.
提供有商业风险的期待性盈利不是商业贿赂。根据干股获取分红的,以红利计算商业贿赂犯罪数额。市场价值明确的礼券,以其预充价格计算贿赂数额。资助等形式上不具有一般商业贿赂金钱或财产样态,但内容上仍无法摆脱金钱利益经中间环节周转而成型的变相贿赂本质。确实存在犯罪故意支配下的受财行为,可推定对财物价值的严重性具有认识。对于时间、市场变化因素引起贿赂价格变化的数额认定,应坚持以行为人收受贿赂的时间作为计算犯罪数额的时间基准。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有三款内容。其中第二款之规定笔者认为是特指商业领域里的商业贿赂犯罪。认定在经济往来中的行贿罪不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条件,这里符合立法本意的,同时也是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12.
随着腐败的社会危害不断加剧,严惩腐败为大多数国家的刑法所采纳。贿赂除了财物、非财产性利益之外,还包括性服务在内的其他非物质性利益。国际反腐败公约也规定贿赂的范围为不正当好处。我国应当借鉴扩大贿赂犯罪的范围,把性贿赂在内的非物质性利益纳入刑法打击的范围,以遏制日益猖獗的腐败犯罪。  相似文献   

13.
商业贿赂是指在经济、金融或者商业活动中,经营者通过贿赂手段以获取经济利益或者交易机会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商业贿赂犯罪包括第163条、184条第1款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第164条规定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2005年我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是现行刑法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与之尚存在一定差异。为履行国际公约义务,应重新解释第163、164条的罪名;增加单位刑事责任;扩大贿赂的范围;修改既遂的标准;完善关于间接受贿、间接行贿的规定;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和"数额较大"等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为了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我国应当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概念;借鉴国外立法例,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力度;拓宽商业贿赂犯罪对象的范围;加快建立企业社会信用体系,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从而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建立和规范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市场秩序和信用体系.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关于行贿、受贿犯罪的主体与对象特征规定较为混乱,影响了大众对这些犯罪的认知,笔者建议变更现有立法模式,将受贿犯罪与行贿犯罪分别予以整合形成公务受贿罪与公务行贿罪。罪名整合后不仅简化现有罪名体系,便于公众认知与学习,而且也为今后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做了铺垫。在此基础上,笔者对我国目前刑法关于受贿与行贿犯罪的立法规定进行整合和完善,形成关于公务受贿罪与公务行贿罪内容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6.
打击和预防商业贿赂,实现反腐败与整顿市场经济的双重效果,是我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目标和方向。国家重拳出击惩罚商业贿赂,在行政和刑事领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惩罚的社会效益低下,国家作为实施惩罚的主体查处的成本高,没有实现最小的付出换来最大的效益。因此,建立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惩罚机制,实现惩罚最优,兼具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效果,是我们治理商业贿赂的最高要求。  相似文献   

17.
受贿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以特殊主体为重要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对受贿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历来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根据我国《刑法》对受贿犯罪主体的规定自 1979年以来有几次变化 :一是要严格限制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二是应当依法确定受贿罪犯罪的区别及受贿与贪污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8.
廓清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受贿罪共犯的界限有助于司法实践中对此罪的定性。介绍贿赂罪的客观要件应当仅限于行为人为行贿人安排与受贿人沟通、见面的机会,而不参加行贿、受贿的具体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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