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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我国法律理论及实务对越权代表制度存在定位混乱、细化规则缺失的问题。英美公司法越权代表制度为我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先进经验。应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明确公司章程的有限对抗力,细化善意第三人保护的规则,允许类推适用无权代理制度,从而有效的治理公司代表权的失范现象。  相似文献   

2.
试论公司越权行为的效力和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越权行为日益受到各国法律界的重视,关于此问题的理论与司法实践也在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目前尚无明确具体的立法规定越权行为的效力,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救剂制度和配套的程序保障。因此在探讨公司的权利能力受目的上的限制法理基础上,结合国外立法、司法实践,来完善我国有关公司越权行为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3.
从越权原则的确立到修正 ,法律都旨在保护公司交易行为当中的弱势群体 ,如中小股东和交易第三人的权益。本文旨在论述越权原则之修正对交易第三人的公司法保护 ,并概括了公司法对交易第三人保护的一揽子措施以及交易第三人公司法保护之例外  相似文献   

4.
行政规章越权是我国行政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为制定机关超越了程序权限和实体权限,前者往往通过行政法中的程序制度而得以控制。而实体上的越权表现形式非常复杂,有超越公权、超越行政权、超越本土权、超越职能权、超越层级权等,目前还没有一个非常有效的方式对其进行控制,应在行政法制度中确立抽象行政行为越权无效原则、建立私权对抗公权的法律机构、对规章进行实质要件的备案审查、将行政规章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越来越普及的公司转投资 (即对外投资行为 )对传统的公司法理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动摇了人们长期以来所坚持的“独立主体说”、“公司社团性”等理论的基础。转投资是关联企业形成的重要原因 ,也是一人公司得以产生的主要原因 ,它不仅对公司的资本真实原则造成冲击 ,而且导致了公司“越权规则”的衰落。本文主要从转投资与关联企业、转投资与一人公司、转投资与公司资本真实原则和转投资与“越权规则”等四个方面阐述了转投资对传统公司法理念造成的冲击与挑战  相似文献   

6.
是刑事侦查行为还是越权的行政行为?阮志炎一、基本案情1993年7月22日,某地区农贸供销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农贸分公司)与浙江龙游天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伦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粒粒橙汁饮料的合同,计价款10.8万元。合同规定:“7月28日交货,货...  相似文献   

7.
法人越权行为效力之不同确定 ,源于程序对法人本质和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不同认识 ,深入分析法人越权行为效力之不同确定原则的利与弊 ,从而扬利抑弊 ,对于正确把握正在加快进行的民商立法方向 ,引导经济体制建设和司法实践的发展 ,都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合同法》中关于越权代表行为的规定在世界合同法律关系中具有独创性。越权代表行为的主体应该是直接实施了该行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行为的范围应界定在法人的权限与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之间 ;而要区分越权代表行为与恶意串通 ,应该引入公力取证程序。  相似文献   

9.
行政越权代理行为属于行政法上一种特殊的越权行为.它所超越的是行政委托机关授予的代理权限而非法律授予的行政权限,与行政诉讼法所指的超越职权相似但不同.除了表见代理制度之外,民法上关于无权代理的制度在行政法中可以得到应用,特别是追认制度.不过基于行政职权法定原则和行政秩序安定原则,行使行政追认权应受其行政权限和时间的限制.将来制定行政程序法时应对行政越权代理行为的追认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商业交易的发达,公司越权行为理论由越权无效发展为越权相对有效,甚至完全有效,实现了由传统公司越权行为无效理论向现代公司越权理论的转变.世界范围内的立法取向的变化,引起了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界对这一问题的反思.近年来,司法实践亦开始通过个案审理中的技术处理对这一理论进行修正,公司越权无效的严格立场似有松动的迹象,但同国外相比相距甚远,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对完善我国的公司立法无疑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法人越权是指法人的行为超出了章程规定的目的范围。其中如何平衡投资者、法人及交易相对人的利益是关键问题。研究英美法系的主要国家对法人越权问题的研究发展状况 ,可以对我国应采取的措施有些启示  相似文献   

12.
《公司法》第16条规定由公司章程确定对外担保的决议机关。随着对“推定通知理论”和“越权理论”的抛弃,公司章程的公开行为本身不构成第三人知道的证据,第三人对公司章程不负有审查义务。进而需要区分公司内部行为和外部行为的法律效力,不能以担保决议违反章程为由主张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当章程对担保“沉默”时,我国采行“股东会中心主义”,应当运用“营利性”原则将董事会的决议权限定在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3.
代表具有区别于代理制度的独立制度价值 ,在代表中类推适用代理规则缺乏理论前提。对于越权代表行为效力的认定 ,应根据相对人主观善意与否区别对待 ,不宜直接适用无权代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公司机会规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得篡夺公司机会是董事对公司承担的一项重要义务。我国公司法中的竞止禁止业务规则不能代替公司机会规则,因而有创建该规则的必要。现代公司法上的公司机会规则改变了以往的僵硬做法,允许董事在履行了一定的程序后可以利用公司的商业机会,董事违反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5.
试论公司设立中的交易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设立中的交易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该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公司法并未加以规定,在解决相关纠纷时无规则可以适用,单纯从合同法角度寻求对公司成立前的交易行为解决途径又是行不通的。因而,公司法对成立前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德国及英美法系国家对此有不同规定,但二者具有相当的一致性。这些规则是值得我国公司立法借鉴的。  相似文献   

16.
董事篡夺公司机会之法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机会”是一种新型的“期待权”。在英美公司法中 ,董事篡夺公司机会之禁止义务是董事忠实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它有别于竞业禁止义务。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成熟和完善 ,掌握信息、把握机遇是公司成功经营的关键 ,因而在《公司法》中强化公司董事的忠实义务 ,防范董事“篡夺公司机会”业已十分必要。英美公司法中“公司机会条规”值得我们批判地借鉴  相似文献   

17.
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的界限,它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是公司权利能力的尺度,是公司机关行为的准绳,也是公司成员约束和监督公司机关行动的重要手段。重新审视我国公司法公司经营范围法律制度的设计不仅是个重要理论问题,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因为它关系着股东、公司、交易第三人利益的平衡,关系着公司法宗旨  相似文献   

18.
论篡夺公司机会的禁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禁止篡夺公司机会是英美公司法的一个重要理论 ,我国公司法在此方面尚有缺失。确立我国的禁止篡夺公司机会规则 ,应比较、分析、吸收美国两大最具代表性的理论的有关观点  相似文献   

19.
一我国侵占罪的分类关于刑法上侵占罪之“侵占”,有两种对立观点:即占有行为说和越权行为说。根据占有行为说,所谓侵占是以非法占有的意思,违反他人的委托宗旨而使用和处分他人财物;反之,根据越权行为说,就不需要非法占有的意思,只要对占有物实施超越权限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产由于越权行为说不以不法占有为必要要求,即单纯以临时使用为目的而处理占有物,或者以毁弃、隐匿为目的的意思而对其加以处理,都可构成本罪。故我们认为占有行为说更为适宜。笔者认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公司转投资是指以公司为主体,由公司相应意思机关作出决议或决定,由公司执行机关实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投资于其它企业的法律行为。由于公司是由股东投资依法组成的,所以相对于股东投资组成公司的投资行为,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的投资行为,在理论上称为“公司转投资”,它是公司的资本运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2条对公司转投资问题作出了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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