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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合同法》生效实施,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采用劳务派遣这一新型的灵活用工方式取代传统的劳动合同用工,将劳动关系转化成经济关系,以达到避免因为使用劳动者而需要承担的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和降低劳动人事管理事务负担的目的。但在劳动争议实践中,劳务派遣带给用工单位的往往是较大的法律风险,用工单位应当客观认识并在实务操作上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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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香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
劳务派遣这一新生的用工形式,随《劳动合同法》出台,在法律上得到正式确认.但劳务派遣之中三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尤其是几重劳动关系理论上颜存争议,实务也未成共识,故劳务派遣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仍旧处于模糊状态.以劳动关系这一基本概念的界定为出发点,以劳务派遣产生的原因分析为依据,尝试分析劳务派遣的法理基础,进而探讨三方主体的法律关系,以期明确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并找到劳务派遣的三方主体权利义务分配的法律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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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市场经济和对外开发的成功推进以及适应了现阶段我国的国情,劳务派遣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在国家基本法的层次上对劳务派遣法律制度做出了规定。随着相关操作性立法和监管措施的完善,劳务派遣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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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完善关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寅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6(1):33-35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于方便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妥善解决地区间经济关系等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近年来,这种用工形式被无限制的扩大了使用范围,就显示出其负面效应来。《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的规定不很具体,在操作方面留下一定漏洞。必须抓紧时间,及时出台弥补性的规定,以保证制订和实施《劳动合同法》宗旨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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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蕊娟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1(4):27-29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单一的职业介绍活动不能满足企业和劳动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应运而生。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屡屡出现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模式作了具体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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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劳务派遣开始在我国兴起。这一新的用工形式近年来在胜利油田也开始出现,它解决了油田职工子女就业难的问题,也缓解了油田岗位职工人员紧张的问题,在稳定职工队伍、提升职工队伍素质、促进和谐油田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一新的用工形式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劳务派遣工就业后又有了新的诉求,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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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历来建筑行业用工比较混乱,劳务承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各种用工方式均可在建筑行业中存在。建筑行业用工灵活性较强,劳动合同签订率几乎为零,在发生拖欠工资、工伤等争议时,劳动者往往连用人单位是谁都不知道,依法维权障碍重重,由此引发了诸多的争议。建筑行业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如果涉及劳务派遣用工的,又该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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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
劳务派遣,涉及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形成独特的三角雇用关系。虽然2008年1月生效的《劳动合同法》首次在法律中对劳务派遣作了专章的规定,但理论界对劳务派遣中的三方法律关系的性质仍存在较大的争议。劳务派遣中三方法律关系的法理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法理问题不能解决,就会影响立法走向。借鉴美国劳务派遣的理论和实践,对劳务派遣中的三方法律关系作进一步的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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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是用工需求方,而劳动者是劳务的提供者,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在其中应当扮演何种角色?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就用工发生争议时,劳务派遣单位又如何确定自己的地位和作用?是一切以用工单位为中心,还是自己主动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些都是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明确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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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婕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6,19(1):111-112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形式和理念,在胜利油田近年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一是用工计划与实际需求留有差距,有得进一步放开;二是油田待业子女就业观念陈旧,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员工待遇低,负担重,务工单位人工成本又难以承受,矛盾日益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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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雪 《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7(2):78-80
虽然劳务派遣在全球范围内历史较短,但其促进劳动力资源有效利用,扩大就业范围的作用无庸置疑。用工是否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自主权。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结束了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局面。因劳务派遣法律的实施,法律方面的考量成为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的思维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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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劳务派遣法制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劳务派遣根据派遣的期限来划分,可分为全程派遣、接转派遣和试用派遣;根据功能来划分,又可分为登记型派遣、招募型派遣和常雇型派遣。国外在劳务派遣许可、劳务派遣关系、雇主责任、促进直接契约、劳务派遣监察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立法经验。我国劳务派遣法制应该在派遣企业的准入、派遣经营范围的限制、派遣期限和促进直接雇用、常雇性派遣、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