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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一)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二)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三)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  相似文献   

2.
《科技与法律》2005,(1):i005-i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2号)《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2004年10月2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一)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二)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三)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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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 ,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 ,是指 :(一 )中国 2 0 1 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 (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 ,下同 )、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二 )中国 2 0 1 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三 )中国 2 0 1 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 ;(四 )国际展览局的局旗。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 ,是指中国 2 0 1 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和国际展览局。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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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2005,(2):57-5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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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商务部[文(令)号]〔2007〕第15号令[公布日期]2007·4·30[类别]经济法·商务[施行日期]2007·5·1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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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2 0 0 4年第14号[公布日期]2 0 0 4 6 2 5 [类  别]经济法·对外贸易[施行日期]2 0 0 4 7 1第一条 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第三条 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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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12,(5):36-39
1.2011年12月12日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公布2.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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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 (一)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二)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三)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 (四)国际展览局的局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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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 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促进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 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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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005,(2):i030-i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2005年2月8日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促进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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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促进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自用或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的单位统称为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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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6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2号公布2.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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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2007,(3):66-66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维护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下简称专用标志)的使用,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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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世标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施行几个月以来,弘辉房产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的“世博第一案”已经二审终结。《世标条例》的施行和正在出现的相应法律问题,引起了知识产权法学者的高度关注。2005年7月16日,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世博局和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联合举办了“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就世博标志保护的五个重要问题进行了研讨。这五个问题是:(1)《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中“商业目的”(包括“潜在商业目的”)使用的具体含义;(2)《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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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005,(2):i027-i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2005年2月8日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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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 0 0 4 6 30 [类  别 ]民商法·保险[施行日期 ]2 0 0 4 7 1[文 (令 )号 ]第 6号令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人身保险公司开发产品的审批和备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品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开发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第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开发产品 ,并对产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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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 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 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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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8日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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