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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社会管理活动负有监督职责,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又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检察机关应遵循四大原则,即立足本职原则、有限参与原则、执法为民原则和注重长效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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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现实的需要,也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从法哲学的角度对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并作出相应的回应,从而逐步完善检察制度的具体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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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检察院与人民群众距离最近、接触面最广,是检察机关科学发展、联系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全面推进检察事业建设的前沿。作为整个检察工作的根基,基层人民检察院社会管理能力,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检察机关整体社会管理能力,进而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新时期要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基层人民检察院大力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就成为了必由之路。笔者认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应当从履行检察职能的角度入手,在“四创新、四促进”上抓出成效,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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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服务郑州市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十大工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推动十大工程356个项目建设成“廉洁工程、阳光工程、优质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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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房领域派驻检察官,是检察机关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当前,保障房派驻检察官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探索,有必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和总结好的工作做法,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通过更加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为保障房领域派驻检察官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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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今年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襄城县检察院积极寻找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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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转型,不仅要求政府更有效地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而且要求社会组织发挥在社会管理中的“志愿服务”功能和与政府合作共治的功能。温州商会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劳资关系协商等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表明作为社会组织重要形式的行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可能性和可能方式,又体现出行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时存在的动力不足、领域狭窄、责任模糊等问题。行业组织有效参与社会管理需以政府发挥“元治理”作用,明确参与规则、开放参与空间、厘清责任归属等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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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是崭新的时代命题。在充分-认清工会参与社会管理重大价值与意义的基础上,需要解决好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角色定位问题,关键是要找好切人点,牢牢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施力。近年来,海淀区总工会不断思考和探索,膛出了一条“当好‘八大员’,服务促发展”的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新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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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09,11(4):59-61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的具体的大局,检察机关要明确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立足本职履行职能。严厉打击涉农刑事案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严肃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营造农村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履行法制宣教职责,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当前的具体的大局。检察机关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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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宇 《共产党员(沈阳)》2010,(7):36-36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省级检察机关共同建立工程建设企业黑名单库,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省内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各省市逐步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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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法律性质影响检察机关惩罚性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标准与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与管理。检察机关在惩罚性民事公益诉讼中扮演代位者的角色,其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仅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诉讼实施权,其原告资格的判断难以适用“直接利害关系”标准,而应将“社会公共利益”为实体要件、“诉前公告”为程序要件作为特别标准。惩罚性赔偿与罚金、行政处罚具有本质界分,其以民事权利为基础,惩罚性赔偿金应先由受害人认领,剩余部分可转化为公益基金,由相关公益组织管理,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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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明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3,(5)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应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共治。战后各国普遍立法保障结社权,然而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很不完善。要以宪法结社权为统帅,加快制定统一的结社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构建社会主义结社法律体系,以充分保障结社权,并加以必要的限制,从而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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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作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锦良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8,30(6):40-49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基本方向。新型社会管理格局使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作用进入了政府与学界的视野。浙江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数量及其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居于全国前列。本文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作用、影响和主要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对策建议。全文紧扣浙江省民间社会组织发展的情况,紧密结合加强社会建设这条主线,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经验树立和理论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