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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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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政自清末传入中国,到今天,已有了百年的历史,然中国宪政建设仍尚待完成,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正确把握好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本文试对宪政体制下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以期对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宪政建设做些有益的思考,从而推动我国宪政进程。  相似文献   

2.
宪政与权力     
孙守明 《法制与社会》2010,(12):158-159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它善的一面,也有它恶的一面。权力的双重性对社会和个人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权力可以分为个人的、少数人的、和多数人的权力。宪政与权力与有着紧密的联系,宪政总是围绕着权力运行的,没有权力也就没有所谓的宪政。宪政的两个特点就与上述权力的性质和分类有关。宪政的两个特点是:一是宪政有一个从只注重控制国家权力到扩大国家权力再到限权的发展阶段,第二个特点是少数人的权力进行控制到对多数的权力控制再到对双方的权力但主要对多数人的权力进行制约的同时适当保护少数人的权力的阶段。本文就是从这一角度来论述权力与宪政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积极宪政与当代中国宪政发展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代以来的自由主义宪政观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消极宪政,其实质是要打造一个有限政府,保护个人不受政府任意干预。这种消极宪政虽然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但同时又抑制了国家权力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因此,由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的转型,成为20世纪以来宪政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积极宪政所关注的,是在保证对国家权力有效规范和制约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家权力的能动作用,促进人权保障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正义。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积极宪政。如何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发掘现有政治体制中的制度优势,在依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共权力的积极能动作用,实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是宪政模式与路径选择上应当着重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的重构——当代中国宪政建设的突破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喻中 《法学论坛》2007,22(1):59-64
宪政的基本精神是控制国家权力.在控制国家权力的各种模式中,行政诉讼作为一种技术性、中立性、程序性和规则性的方式,包含着其他权力控制模式难以具备的优势.行政诉讼经过重新设想与建构,可以成为当代中国宪政建设的逻辑起点和突破口.  相似文献   

5.
西方宪政危机成因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伯超 《中国法学》2006,1(5):180-189
西方宪政危机本质上是宪政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具体到不同宪政国家,其宪政危机的发生,则各有其复杂而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从世界近现代宪政史来看,宪政制度的缺失,国家权力秩序的失衡,国家权力的腐败,政治势力的恶斗,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育不成熟等是导致宪政危机产生的主要因素。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深入探讨宪政危机的成因,对于寻求化解和预防宪政危机的有效对策,促进宪政文明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宪政,宪政在形成利益妥协机制,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与实现宪政终极价值的和谐互动中逐渐达到与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7.
宪政概念考源与辨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徐国利 《河北法学》2005,23(6):10-13
宪政是英文中constitutionalism一词较为普遍的中文译名。Constitutionalism最早出现于19世纪的西方,意指为保障个人自由而控制国家权力的观念、制度和实践。宪政不能简单地界定为民主政治,也不能简单地界定为“依宪法而治理的政治”,它往往与有限政府、分权制衡和法治这些特定的控制权力手段相联系。  相似文献   

8.
中国近代宪政开始是模仿日本,后来却走上了一条和日本不同的道路,一条通过革命走向宪政的道路。这是由于中日两国存在不同的历史约束条件。本文从三个方面,即对外部挑战的反应方式、原有的权力格局及其调整以及传统思想资源中的革命观念,对中日两国宪政道路选择中的不同历史约束条件进行了比较。同时还分别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分析了中国近代革命和宪政的复杂关系。作者认为,由于路径依赖的缘故,中国宪政是在革命和不断革命的过程中前行的。对于中国宪政事业来说,这是优点,同时也是弱点。在这一历史过程中,虽然阻滞宪政的力量不断受到重挫,宪政的层次不断得到提升,但是宪政事业也一再被打断,形成一种跳跃式发展的非连续过程,从而影响到宪政建设。  相似文献   

9.
关于宪政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总被引:32,自引:1,他引:31  
宪政要义在于限制政治权力、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而民主则主要解决政治权力的来源及其获得方式问题。为了达成一种宪法秩序,应在宪政与民主之间建立相互支持的关系。实行宪政的关键在于“良宪之治”,而非“宪政程序化”。  相似文献   

10.
宪政一词从清末以后逐渐成为官方与学术界的常用词。在1949年以后的前30年,宪政一词被逐渐贬值直至最终消失;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后30年,宪政一词经历了艰难的解禁期。1993年法学研究开始全面涉及宪政领域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直到2006年宪政研究才真正从政治上解禁。中国宪政研究的艰难历程昭示我们:宪政研究有赖于宪法权威的确立与宪法基本观念——法治、人权——的被接受;宪政研究与宪政解禁和宪政观念的传播存在正相关关系;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宪政研究有赖于权力主体对宪政研究的宽容;同时,学术体制对宪政研究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相似文献   

11.
欧盟宪政从历史的眼光看,它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体系。欧盟宪政模式继承了宪政的基本要素,即权力的分立、对抗与合作。但欧盟在体制上还存在诸多矛盾,欧盟缺乏直接有力的超国家机构,没有完全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实体"硬件",因此现行的欧盟宪政也仅是一种低密度、低层次的宪政。欧盟有其特殊性,各成员国与欧盟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法律等诸多因素中相互交织、相互竞争、相互合作,这种竞争构成一种制约与平衡,而这种过程是一种在宪法约束下的动态平衡过程。  相似文献   

12.
卢艳红 《法制与社会》2012,(32):144+150
我国检察机关拥有的法律监督权是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既非行政权亦非狭义的司法权,它超出了西方传统的宪政思想和法治理论的分析术语范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它在权力结构配置中的特殊存在、发挥的特殊作用以及运行的特殊机制都根植于我国权力结构模式中,对这一权力的属性进行深入研究,是进行检察活动实证研究的出发点,有利于纠正对检察机关定位与职能的不正确认识,推动司法改革朝着符合中国国情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3.
法院政治功能的学理疏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庞凌 《法律科学》2003,5(4):29-37
现代的法院制度与古代的相比,其区别主要不在于法院纯司法功能的变化,而在于司法与政治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嬗变。法院作为国家政治权力架构中的重要一环、法治得以实现的基本机关、民主制度的维持者与裁决者以及人民的法院,就必然要与政治发生关系,具有相应的政治功能,从而在权力分立的政治架构中,通过个案的审理与相关政治行为的判定,发挥着制约其他国家权力,规范权力运行秩序并维护宪政制度的功效。  相似文献   

14.
魏建国 《政法论丛》2005,6(6):27-32
宪政包含着责任政府原则,其核心价值之一,就在于确保国家权力的公共性,以便保证国家权力用于公共服务。透视近代西方国家宪政的发展历程,就会注意到近代西方国家的宪政模式是代议制,而代议制宪政模式的作用机理又是与国家财政的公共化建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代议制既是近代西方国家的宪政模式,又是近代西方国家财政公共化建构的制度之基。因为,只有确保国家财政的公共化才能确保国家权力的公共性。这也正是近代西方宪政模式与其古典和中世纪时期宪政模式的不同之处:后者主要是通过司法来规制国王所代表的行政权力,表现为司法型宪政模式;而前者主要是通过议会对国家财政的公共化组建和监管,来实施对行政权力的政治规范和约束,表现为代议制型宪政模式。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政价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杨士林 《政法论丛》2004,2(4):54-58
宪政的精义在于控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实现了宪法控制权力、保障权利的目的 ,行政诉讼制度的逐步完善将进一步实现上述宗旨 ,因此它十分切合宪政主义精神。如果说西方国家控制行政是其宪政体制的必然结果的话 ,那么在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政治背景下 ,从控制行政走向宪政也许构成了我国宪政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6.
熊峰 《法制与社会》2013,(11):198-199
宪政是现代国家运用宪法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以及法治原则。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宪政基本原则与现代公共管理之间存在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并由此构成了公共管理模式创新的内在张力。在宪政的视阈下,公共管理需要同时强调效率、价值和宪政支持的模式,既有政治的价值,同时管理又具备足够的能力,还有来自宪政的权力支持,从而形成一种相对合理的"效率优先-均等共享-宪政支持"公共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7.
税权的宪政逻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税权是一个普遍使用而缺少权威界定的法律范畴。从本源上看,税权是国家主权的派生物,有什么样主权性质的国家就有什么样性质的税权范畴;宪政国家的人民主权本质决定了以税收为物质基础的一切国家权力只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使得权力和权利在物质和意志本源上实现了统一,具有同质性。税权范畴是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力与权利同质性的概括和抽象,具有主权性、多维性、利益性、法律性特征,其宪政构造包括国家税权和人民税权两个方面,是一个统摄国家税收法权和人民税收法权的宪政范畴。  相似文献   

18.
学界对宪政主义与市民社会的引入与研究普遍地存在割裂了西方语境下的宪政主义与市民社会的历史逻辑链条的问题,它忽视了公民主体性这个宪政发展与市民社会构成的基础性与结构性的要件。现代宪政意味着权力自身的矛盾运动,它需要对权力的矛盾运动予以限制和控制以使得其在理性的轨道中运行。权力精英之间的权力博弈在现代宪政中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这种权力博弈如果没有具有主体性的公民组成的成熟市民社会的参与,那么它就可能导致宪政体系的崩溃。  相似文献   

19.
袁方 《法制与社会》2014,(16):150-151
在人类宪政进程中,美国宪法和宪政实践有着极大的影响力,本文攫取了美国几个极具有经验意义的创举,探讨一个国家如何真正地实现宪政。制定行之有效的宪法、保证权力的制衡,以及培养适应民情的宪政文化,这是促进宪政发展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20.
姜昕 《河北法学》2008,26(7):77-82
比例原则不是凭空而来的,其产生、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文化传统背景。作为一个公法上的原则,由于其探讨的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而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是宪政哲学乃至公法哲学的基础,因此,比例原则是立基于宪政基础之上的。此外,在现代公法体系中,法治原则、宪政思想的确立及人性尊严、基本权利保护的确立,成为现代公法精神的载体,是公法追求的内在价值,这些也为比例原则提供了坚实的法精神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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