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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文结合我国各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实际,就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起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使社会各界对当前发展农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充分,从而进一步加快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本文将在合作社的主体视角下,界定合作社最初成立的群体的属性,进而探讨社员在影响合作社发展的因素中的作用,社员与合作社的关系,最终找出当前城乡二元化格局下适合我国合作社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呈现出了遍地开花的局面。目前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也有亟待解决的问题,课题组将此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场化水平不高、乡村社会的封闭性阻碍合作社进一步发展以及合作社人才匮乏。基于此,我们引入了"顶层设计"的经济改革概念,强调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既要强调对合作社的发展进行总体的规划又要重视注重自身的探索与创新。  相似文献   

4.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就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开展立法调研。其中对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是否确认合作社国际原则,存在着分歧与争议。笔者以为,确认合作社国际原则对我国农民合作经济发展有利无害,甚至可以说利远大于弊。首先,合作社国际原则是对国际合作社运动经验的总结,对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比较适用,且具有一定的示向性。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在世界上已有200年的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各国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规则或法律。合作社国际组织在筛选的基础上确立了国际性标准或原则。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届…  相似文献   

5.
农业合作社的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运动飞速复兴,因缺乏法律制度保障而难于健康发展。本文在吸收我国经济学界、社会学界有关农民合作问题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考察了国外有关农业合作社的立法实践及其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对我国农业合作社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旨在引起法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以期为急需创设的农业合作社法提供相应的理论资源。  相似文献   

6.
张德峰 《法商研究》2021,38(5):116-129
缺乏资本是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重大难题,破解合作社融资难题需要投资资本.合作社最终能够引入的投资资本必定以伦理投资资本为主,因为常规投资资本进入意愿不足且可能遭到合作社排斥,而伦理投资与合作制相容且能够满足合作社融资需求.合作社要成功引入伦理投资资本,一方面需要法律对伦理投资者追求经济回报与社会效益两大基本诉求予以回应,包括提高资本报酬吸引力以及保障投资者监督权,打造好伦理投资资本融入合作社的基础.另一方面,合作社成功引入伦理投资资本还需要法律提供相关的配套措施,包括豁免合作社伦理投资股发行注册、发展合作社伦理投资基金以及设立合作社伦理投资股二级市场.  相似文献   

7.
住宅合作社作为住宅领域的合作社形式,其属性应是合作社属性与住宅属性的结合。我国在住房商品化改革背景下的住宅合作社制度,性质偏于政府主导性,合作社属性明显不足,也没有充分体现出住宅的属性。基于住宅合作社的属性所决定,我国住宅合作社在未来立法上的类型可以确认为两类:保障性住宅合作社和社会性住宅合作社。  相似文献   

8.
蒋尉 《中国律师》2014,(7):62-63
正合作社作为加强弱势群体力量的经济形式,在实现经济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维护权利和抗衡滥用权力、解决诸多社会问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简要梳理合作社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比较分析我国合作社法律理念的偏差,以期为中国合作社制度重建探路。  相似文献   

9.
合作社作为我国市场主体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现在世界合作社有五种主要形式: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工人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它与其他企业有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作者认为合作社将成为我国重要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依法保护和促进合作社的发展迫在眉捷.在制定合作社法时,要明确合作社对其财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同时也要坚持社员入社自愿的原则,确立有限责任和保证责任为合作社的主要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1.
金海平 《河北法学》2007,25(9):99-103
由于制度的上优越性,合作社在国内外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与公司、合伙等典型企业相区别的经济组织.但不同的是,合作社是具有社团性、非营利性、人合性和法人性的组织.一直以来,我国理论界对于合作社的性质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我国新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了合作社的性质,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理论上的混乱现象,该法并没有完全回答合作社的性质问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立法对合作社法律目的之规定存在诸多抵触之处,这引发了我国民法学界的激烈争论。目前学界围绕合作社的法律性质提出了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中间法人、合作社法人、特殊法人、双重本质与整体本质等学说。其中前三项为当下主流观点,但存在着单一目的论的致命缺陷;后几项仅有少数学者认可,并也具有明显的缺陷性。为此,我国合作社的法律目的应定位于公私合作法人而采取双重目的论。  相似文献   

13.
苏联集体农庄是合作社的最初形态之一,主要代表着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合作社。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农业集体化的理论是集体农庄法的科学基础。集体农庄法是为了巩固和进一步发展集体农庄制度,调整集体农庄组织和活动关系以及庄员关系的苏维埃社会主义法的一个部门。随着我国合作社法的出台和实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学者的深思。研究苏联集体农庄法有助于理解社会主义的合作社法,借鉴其成功之处以完善我国的合作社法。  相似文献   

14.
目次一、以色列基布兹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发展二、以色列改良基布兹混合产权制度的改革与挑战三、以色列基布兹合作社制度发展之透析四、基布兹合作社制度对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启示以色列有着四千年历史、两千年流亡史、一百年复国史和五十年建设史,建国至今历经五次中东战争,周边环境并不和平;近一半国土面积为沙漠或半沙漠地区,国内资源短缺。其国家建设史与国民人均资源匮乏现状与中国颇为相似。然而,以色列人均国内生产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学》2016,(2):96-106
当前我国合作社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社员附加表决权导致了社员对合作社民主控制的虚化,从而对法律规制社员附加表决权提出了要求。我国社员附加表决权法律规制应以确保社员民主控制合作社为目标,但是,当前立法对法定附加表决权规制不力,对事实型附加表决权和合作社联合社附加表决权缺乏规制。为保障社员对合作社的民主控制,我国立法应当对社员附加表决权从其授予到影响力再到行使进行全方位的规制,同时,将事实型附加表决权、合作社联合社的附加表决权纳入法律规制的对象范畴。  相似文献   

16.
郭泽喆 《法制与社会》2013,(33):212-213
发展住宅合作社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但近年来,土地全面实现市场化,住宅合作社无法低成本取得土地,我国住宅合作社运动跌入低谷。土地本身具有保障公民住宅权和生存权的重要意义,合作住宅用地理应由政府划拨供给。由于立法滞后和层级低下,住宅合作社是否具备获取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格尚存在争议,但住宅合作社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在公开市场上取得土地仍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本文着重探讨了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下住宅合作社拿地的法律可行性方案。本文还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对支持和保障住宅合作社取得土地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是成员参与合作社民主管理,维护成员权利的重要保障,其分类设置及其限定具有"人合为主、兼具资合"的属性,体现了经济民主与公平,具有平等、激励、制衡及矫正价值。合作社的互助属性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成员表决权的设计应该确保表决权行使能形成有利于合作社发展和成员利益的共议,于此,有必要系统梳理表决权所涉环节,明确界定有表决权的成员、合理构建表决权排除或限制制度,细化成员大会表决规则,从而防止合作社发展偏离既定轨道,以达到促进合作社稳健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合作社是利用其服务的自然人或组织民主控制的.以满足社员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性互助组织。合作社具有经济性与社会性的二元属性.两者对立统一于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合作社宗旨之中。与合伙企业相比,合作社是非人合企业,同时合作社具有社会属性:合作社与集体企业在我国的混淆是一个历史问题,两者之间存在实质区别;合作社与职工持股计划企业在产生目的以及成员主体身份双重同一性的构成方面存在重大区别;股份合作企业的一部分属于集体企业.一部分属于典型的职工持股计划企业.而大部分应属于合作社的范畴。  相似文献   

19.
合作社作为"舶来品",在20世纪初为挽救中国乡村社会经济"移植"而入,所以主要针对农民,然而弱势群体的范围并不仅限于农民,近年来,城镇也暴露出下岗工人、残障人士等多类型弱势群体经济社会需求无法满足的问题,发源于意大利的社会性合作社,则能有助于促进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助、合作,尤其在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吸收社会合作社这一新型组织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从界定社会合作社的概念入手,进而讨论其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20.
法律语境下的合作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社立法指南》的观点,"合作社通过其社员的努力,日益被作为一种实现公司认为无利可图及政府不能或不愿意实现的目标的一种手段"。合作社的上述价值使得各学科都关注对合作社的研究,法学也不例外。无论在经济学领域,还是在社会学领域,合作社都有其特定的含义。本文着重从法律主体的角度研究合作社,这也是合作社在法律语境下应有的意义,合作社属于民商事法律主体体系的一部分,对其准确定位有助于促进合作社立法的科学性和体系性。在此基础上,对合作社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目前我国唯一的有关合作社的立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评析,并提出完善我国合作社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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