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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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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少衡  郑文金 《政策》2007,(2):35-36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级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地方立法在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通过立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二是通过立法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三是通过立法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效实施。因此,地方立法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重要政治活动,也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一项非常紧迫而重大的任务。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最主要的措施就是要拓宽立法渠道,推进民主立法。实行民主…  相似文献   

2.
郭俊 《人大研究》2008,(3):39-41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延伸、细化和补充,是贯彻实施国家立法和有关政策要求的重要方式,是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基础。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部署,根据地方性法规的地位、作用,认真研究国家立法形势变化对地方立法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影响。  相似文献   

3.
正地方立法权,是立法法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应当说,近年来,各地立法权的正确行使,为进一步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地方立法取得了很大成绩,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但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特别是地市一级在制定部分法规条例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法规条例的立项、论证、评估、调研不够系统、缺乏深度,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度不够,致使立法质量不高;法规条例缺乏地方特色,影响力不大,约束力不强,泛立法倾向明  相似文献   

4.
地方立法质量浅论朱开杨地方立法是我国“一元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地方立法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质量问题是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地方...  相似文献   

5.
正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进一步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面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自觉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这一论断,为新时代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深化对地方性法规功能作用"三性"的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正>加强立法工作,建设法治国家,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必须注重科学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既为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如何搞好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地方省级人大、省会城市的人大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人大在地方立法上都负有  相似文献   

7.
据统计,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的20多年来,全国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近万件,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认真地、客观地总结一下地方立法的经验,我们也不难发现,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地方立法还存在一个质量不高的问  相似文献   

8.
吴迈 《时代主人》2006,(12):30-31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地方立法,可以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达到构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推进地方立法民主化,使人民的利益诉求和意志主张在民主和法治的框架下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增强法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近年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围绕构楚和谐社会,积极推进民主立法,在完善立法选项公众参与机制、法规起草程序和法规草案审议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相似文献   

9.
十几年来,我国的地方立法工作走过了一个从起步探索到逐步提高的实践过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不仅表现在制定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更重要的是这些法规对各地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并且积累了地方立法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地方立法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还不完全适应。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立法进度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适应,立法滞后的问题仍然存在,市场经济发展急需的法规有的还未出  相似文献   

10.
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社会作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不抵触原则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对于地方立法,宪法和法律规定: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  相似文献   

11.
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地方性法规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那么如何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积极作用,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和探索思考的重要课题。一、树牢宪法意识,坚持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立法工作者  相似文献   

12.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质量问题是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据统计,从1979年至1994年上半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总数已达3000多件。这些法规从整体质量上看是好的。这些法规,对于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丰富国家法律宝库,起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由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特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79年以来的15年间,我国的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000多件。这些法规对于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四大和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之后,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  相似文献   

14.
正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立法体制,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方面。笔者认为,作为地方人大立法,首要问题是要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条款的针对性,注重法规内容的独创性,提高法规文本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5.
我国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立法体制。地方立法在类型上可以划分为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内容的地方职权立法,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内容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和以制定经济特区法规为内容的地方授权立法。地方职权立法是地方立法的主要形式和基本内容。从10多年的实践来看,立法范围不清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制约整个地方职权立法向纵深发展的"瓶颈"。地方职权立法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必须解决立法范围不清这一  相似文献   

16.
地方立法民主化进程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1979年地方恢复人大并设立人大常委会以来,我国的地方立法已走过了25年的历程。到2003年底,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9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数量众多的地方立法,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法可依”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伴随着地方立法数量的不断增多,地方立法中暴露出来的立法质量不高、部门利益倾向、法规之间冲突、越权立法等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是当前地方立法中应当并且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实现地方立法的民主化,是提…  相似文献   

17.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除法律、行政法规外,还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对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规范,促进和保障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我区地方立法工作是实现新疆依法治区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新疆地方立法工作起始于1980年,截止1998年底共制定或批准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  相似文献   

18.
2004年地方立法工作盘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着重要的作用。2004年,地方立法工作富有成效。全国31个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45个较大的市、7个经济特区以及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旗和自治县等共233家地方立法机关一共制定了近1800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下统称“地方法规”)。其中制定约400件,修改1200多件,以决定形式废止约150件。在新制定的法规中,属于实施上位法的地方法规有300件左右,占新制定法规总量的3/4;属于地方自主性立法的100件左右,占新制定地方法规的1/4。根据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19.
霍艳梅  张凡  贾增军 《前沿》2010,(2):89-91
地方立法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地方性法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三个层次之一,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但对地方性法规的实践状况进行梳理后,一些围绕地方立法权限的突出问题浮现出来,应予以充分关注。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目标,这是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也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一、充分认识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提高立法质量的自觉性地方立法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既是对国家法律的细化和补充,又可以在一些领域为国家立法先行积累经验,在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律制定、修改、废止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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