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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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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赌博罪与非罪的若干新视点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历朝历代均注重对赌博的惩治。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看,普通的参赌为治安违法,只有符合“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才可能被定罪。普通公民(包括公职人员)个人出境赌博,一般不能认定其构成赌博罪。网络赌博的组织者构成赌博罪,普通赌徒则必须达到以赌博为业才构成赌博罪。  相似文献   

2.
开设赌场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立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六)》颁布之前,我国《刑法》第303条只规定了赌博罪,该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由于开设赌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因此,《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从原来的赌博犯罪行为中分立出来,作为一种特别的犯罪行为规定,并将刑罚从原来的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依法有效打击赌博违法活动,规范公安机关查禁赌博违法活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相似文献   

4.
网络赌博的特点与危害性网络赌博的特点网络赌博,即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和现代金融支付手段,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等,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网络赌博活动,既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也具有当今西方社会博彩业兴旺繁荣的时代背景。目前,世界各国对赌博业  相似文献   

5.
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赌博属于新型的网络赌博犯罪,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定性之争。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都属于赌博类的犯罪行为,两者在主客观方面相互交叉包容,行为内涵的界限非常模糊。“赌场”是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中共同具备的要素。在网络场域中,对“赌场”的规范内涵应作扩大解释。不能将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共同的主客观特征作为区分两者的界限标准。开设赌场区别于聚众赌博的本质在于“经营赌场”。行为人是否具有经营赌场的实质应结合行为人对赌场的控制支配关系和在赌场中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行为人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赌博,具有经营赌场行为特征的,应认定为开设赌场,否则应认定为聚众赌博。  相似文献   

6.
遏制赌博的对策论析谢天际赌博,是指使用赌具非法转移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对赌博的规定不尽相同:前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后者指以财物为赌注采用某种用具和方式,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比输赢的行为。解...  相似文献   

7.
[案例一]2009年9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鲁某同齐某、周某、李某等人在荥阳市兴华路工商所南隔壁家属楼周某的住处.共同购买电脑、筹码等赌具及筹集赌博备用金开设赌场.利用电脑登陆www.uncity.com或www.82suncity.com、www.83suncity.com等相关网址,在名为”菲律宾太阳城”的互联网网络平台上进行”百家乐”网络赌博,召集参赌人员多次聚众赌博,期间单次赌资数额高达四十万余元,累计抽头渔利达十余万元。[案例二]2010年3月,犯罪嫌疑人屈某获得一家赌博网站的密码。在新密市桌宾馆507房间的电脑上安装了“迪威商务软件”后,他成为该赌博网站的代理。3月29日,为牟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屈某伙同张某(取保候审)在新密市某宾馆507房间,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与缅甸某赌场取得联系后设立赌局.通过网络视频吸引数十人前来参与设在缅甸的“百家乐”赌博活动。[案例三]2011年11月11日-1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付晓某、许某在荥阳市京城办海韵大酒店520房间,利用该酒店网络客房提供的电脑.召集马某、冯某等十余名参赌人员.通过登陆网址为“www.88msc.com”的互联网网站,在名为“菲律宾太阳城”的网络平台上进行百家乐网络赌博,赌资数额累计8万余元。赌博罪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而网络赌博犯罪是传统的赌博犯罪在手段智能化、复杂化和高科技化的一种新型犯罪.其区别就在于实施犯罪的手段不同。但其本质与传统赌博犯罪是一致的,因此笔者认为网络赌博犯罪可以理解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金融交易手段进行下注或者参赌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8.
1、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办理赌博案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司法解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  相似文献   

9.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  相似文献   

10.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相似文献   

11.
《中国律师》2005,(6):92-92
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相似文献   

12.
《中国审判》2010,(1):55-55
2009年12月11日,宜兴市法院还对另外5起赌博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赵某等6名被告人以“二八杠”的形式进行聚众赌博,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分别被判处18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3.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11日法释[2005]3号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相似文献   

14.
一、解释下列概念(共20分,每题4分)(一)投机倒把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工商管理等法规,非法从事金融和工商业活动,破坏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组织、领导或者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是指以反革命为目的,组织、领导或者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的行为。(三)奸淫幼女罪:是指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四)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的多人或者破坏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五)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二、先将下列各罪按同类客体分类,指出属于哪一类罪?然后说明其同类客体是什么?(11分)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开设赌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于赌场是专门从事赌博活动的场所,吸引大量不特定的赌徒在其中进行赌博,使得赌博活动的规模和涉案金额远远高于一般聚众赌博。同时,赌场往往被一  相似文献   

16.
卢峰 《广东法学》2006,(2):55-59
从我国97《刑法》对赌博犯罪规定采看,尚存在不少缺失之处,主要的问题在于罪名单一、刑罚过轻等,难以适应打击与遏制该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实际需要。本文建议将现有的赌博罪作为类罪名.下面统摄常业赌博罪、提供赌博场所罪、聚众赌博罪三个罪名,同时增加非法发行彩票罪和销售彩票罪,从而排除非法经营罪的适用,并适当提高相应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17.
直播行业的兴起使直播内容更多样化,人们可以通过直播购物,也可以通过直播看世界美食、赏世间美景。但是,也有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开展一些隐蔽的违法犯罪活动,如在直播中放置.“老虎机”等赌博工具,远程操作帮助网络用户投注。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聚众赌博还是开设赌场,这些不法分子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似文献   

18.
赌博类犯罪较为复杂,有些罪名如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聚众赌博行为如何区分,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无明确界定。为依法准确、及时打击犯罪,加强配合与协调,有必要研讨在办理赌博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赌博类案件办案标准、个案定性及量刑有清楚的认识。  相似文献   

19.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也就是说,行为人进行赌博或组织赌博的主要目的,在于非法获得财物或其他不法收入,以供自己挥霍或享受。由于这种犯罪是以寄生虫的手段坐吃其成、不劳而获的。因此,它严重地腐蚀了人们的思想,干扰和损害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近些年来,赌博活动又有些抬头,有的表现相当严重。行赌者较之先前,在方法和手段上更加狡猾和巧妙,具有现代的新特点,表现在:  相似文献   

20.
【裁判要旨】行为人组织他人以电话投注方式参与赌场赌博,并通过赚取洗码费的手段从中抽头渔利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行为,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案号一审:(2010)宜刑初字第202号二审:(2010)锡刑终字第70号【案情】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馨犯赌博罪向江苏省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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