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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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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婧 《法律与生活》2013,(16):46-47
在德国卖淫合法化法律颁布 11 年之际的今天,德国《明镜》杂志报道称,德国执政联盟三党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强化卖淫法,因为在过去的 11 年间,德国色情行业出现了许多披着合法外衣的不合法勾当,使许多妇女被拐卖、被强制卖淫,人权被践踏,希望通过更严格的法律规范色情行业与卖淫市场。最近,历时两年采用隐藏摄像机拍摄的纪录片《性——德国制造》也与观众见面,纪录片中揭露的德国柏林妓院内幕让人们对这个向来以"汽车——德国制造"闻名的国家惊愕难抑。  相似文献   

2.
《政府法制》2012,(12):10-10
1.降低性犯罪率 如美国卡迪夫副教授的文章认为“卖淫合法化能降低性犯罪率十万分之8.6”;丹麦的研究发现,在色情业非罪化后,性犯罪率反而有明显下降;此外,美国内华达州的“性特区”亦让该区性犯罪率减少。  相似文献   

3.
《政府法制》2012,(12):7-7
我国法规对卖淫嫖娼的规定: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刑法》第六章第八节规定:组织卖淫、强迫他人卖淫都属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但一般的卖淫嫖娟不算犯罪,除非传播性病或嫖宿幼女。)  相似文献   

4.
《政府法制》2013,(30):4-6
不久前,微博“大侠”薛蛮子因涉嫖被拘留。而后微博爆发出了一些衍生话题,其中就包括对卖淫合法化的争论。在一些人看来,合法化后,卖淫就成了你情我愿的简单事情,卖淫也能变得光明正大,事实果真如此吗?  相似文献   

5.
薛飞 《犯罪研究》2023,(5):89-95
协助组织卖淫行为在行为性质上区别于组织卖淫行为,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单独成罪的逻辑前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设定是立法上为避免组织卖淫罪刑罚过重而降低协助组织卖淫行为处罚力度的具体体现。立足于组织卖淫与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异质性,应合理界分组织卖淫罪从犯行为与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组织卖淫行为是指将多名卖淫女、嫖客整体或者系统促成交易的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则属于间接的帮助组织卖淫行为,无法在整体或者系统上直接促成相关交易。  相似文献   

6.
陆冬英 《法制与社会》2012,(11):258-259
强奸者实施犯罪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足性欲,其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与其认知、人格、情感、成长经历以及被害人的心理、客观环境等密切相关.这些因素发挥的作用不同,强奸者的作案动机也会不同,有权力独断、权力重认、泄愤报复以及愤怒刺激等多种.有人大代表提出将卖淫嫖娼合法化作为降低强奸案件发生的方法荒谬至极.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来,在我国一些地区,原已基本绝迹的妇女卖淫现象又有出现。对妇女卖淫,司法实践中现在一般作如下几种处理:一是对偶尔失足或被诱骗卖淫的妇女,主要通过批评教育进行挽救;二是对卖淫活动较严重或屡教不改,但尚不足以构成犯罪的妇女,收容劳动教养;三是对营利性的卖淫,情节恶劣的,适用类推,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以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定性量刑;四是对非营利性的卖淫,情节恶劣的,按刑  相似文献   

8.
【裁判要旨】在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犯罪中,非法获利是指全部嫖资;犯罪所得是指扣除卖淫人员分成后行为人实际获得的嫖资;卖淫人员获得的分成系其个人违法所得,应在行政处罚中追缴,在刑事判决中不应重复追缴。【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包德华、汤淑江、管敏强、林泉、应文萍。  相似文献   

9.
新民 《政府法制》2011,(34):32-32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对警方破获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不少涉案女生为零花钱主动卖淫、介绍卖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会的所谓‘援助交际’"。11月4日,办案检察官披露了这起特大案件的始末。  相似文献   

10.
张晟 《中国检察官》2011,(20):14-15
本文案例启示:卖淫犯罪不仅是一个法律现象,也是一个亚文化现象。通过对"洛阳性奴案"中失足妇女反常表现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找出卖淫犯罪的成因,特点及其危害,以便从文化体制方面预防此类严重犯罪的产生。  相似文献   

11.
卖淫是封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腐朽的社会现象,是剥削制度的产物。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卖淫是作为一种行业存在的,在旧中国,娼妓制度合法存在,妓院到处可见,仅据上海伪警察局一九四六年的统计,全市就有十万个妇女卖淫。这些卖淫的,大部分是在穷困中挣扎的妇女,为了生活,她们不得不用自己的肉体去换几块银元。新中国  相似文献   

12.
论禁止卖淫的刑事立法周恩惠卖淫是一种扭曲的社会现象,它玷污了女性人格尊严,损害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容易导致性病尤其艾滋病的感染与蔓延。因此,我国有关严禁卖淫、嫖娼的法律理所当然地受到全社会的认同与维护。但是由于禁止卖淫嫖娼的法律规定得比较原则,司法与执...  相似文献   

13.
王亚男 《法制与社会》2011,(11):283-284
安乐死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是个生疏的概念了,关于安乐死合法化这个问题的争论,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自产生之初便受到来自各方的争议与抨击,赞同者与反对者都不在少数。自从2001年和2002年荷兰和比利时相继通过安乐死法案,先后在法律上确认了安乐死的合法性后,又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关于安乐死合法化的广泛讨论。本文讨论了在实现安乐死合法化过程中涉及到的若干问题,对我国实现安乐死合法化提出路径方面的构想。  相似文献   

14.
盛会 《江淮法治》2010,(20):30-30
马鞍山人钱某在承包经营该市一家大浴场过程中.自2008年2月开始.以招聘按摩技师的名义在社会上招聘卖淫女,并组织卖淫女在浴场中从事卖淫活动。卖淫女应聘后由浴场的专人负责管理.对卖淫女统一进行编号.卖淫女卖淫所得的收入统一记账、提成结算。为防止被公安机关查获.浴场在收银台处安装了报警装置。  相似文献   

15.
<正> 70年代末,卖淫活动在我国重新出现,1982年后开始蔓延,虽经数次集中打击,其蔓延势头仍有增无减。卖淫活动的泛滥伤风败俗,污染社会,腐蚀人们灵魂,毒害青少年:同时,伴随性病的产生和传播,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的身心健康,影响国民素质;卖淫还诱发许多刑事犯罪,比如偷盗、抢劫、诈骗凶杀等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因而,党中央、国务院把整治卖淫嫖娼作为当前扫除“六害”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为了有效地控制卖淫的蔓延,笔者试图对当前我国卖淫活动的原因与法律对策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6.
曾经在包头市当过警察的乔建杰,却干起了组织同性卖淫的活动。此后因为同行竞争,他指使手下将另一个同性卖淫团伙的头目杀死并分尸。虽然他几度试图凭借职业经验扰乱警方视线,但最终仍难逃法律制裁。9月底,乔建杰被包头市一中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17.
泉州坊间岁末年初热议一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就是一名身披派出所副所长外衣的警察,名叫江文鹏,与卖淫集团勾结坑害嫖客,从中渔利分红。参与其中并充当卖淫集团保护伞的还有巡逻大队多名警员、联防队员。这些人唯利是图,想靠“鸡”吃“鸡蛋”,但是这不干净的“鸡蛋”是不能吃的,一吃就统统进入监狱里。  相似文献   

18.
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的卖淫、嫖倡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相似文献   

19.
卖淫在我国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何对其进行规制,以达到道德与理性的平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人性基础、社会价值等方面对卖淫现象进行剖析,并对我国现行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20.
宪法至上与权威合法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威是保证国家政治忠诚、维持稳定的重要元素,它需要合法化支撑。合法化与合法性不同。合法性涉及规范和评价,合法化是一个过程。法治国家权威是形式宪法与实质宪法的结合体,其合法化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和利益冲突、力量对比、工具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权威合法化的生成除修改宪法之外,尚需积累进化理性形成宪法惯例及发展宪法解释,以促进政治忠诚与自主性的结合,保持社会发展的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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