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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听众就是说话者在论辩过程中想通过其论辩来影响的人的总称。在佩雷尔曼的修辞学理论中,听众可分为普遍听众、特殊听众和说话者本人。司法判决的听众可以分为法官自身、当事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以及关注该案的人。听众是司法判决过程中的旁观者;听众需要被说服,法官需要通过司法判决去说服听众;听众自己也有裁判天平,因而其裁判倾向会形成修正性的民意。司法判决可以从事实层面、法律层面和伦理道德层面去说服听众。  相似文献   

2.
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情势变迁背景下,我国法院系统已面临愈来愈多的挑战,因此必须向治理模式下的司法功能转变.司法仅是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的一种;法院是法官居中裁判的场所;司法应公开、法官应独立,并以此来衡量新一轮司法改革蓝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司法试验的一条现实途径,而通过司法试验,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将成就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3.
司法认同是社会对司法基于价值认可而形成的心理归属感。制度自信之源在于社会认同。当代中国司法认同模式正在经历从身份认同向制度认同转型,因社会和司法制度双向不适应而出现认同危机。作为制度认同,司法认同形成的首要条件是制度的有效性,即满足社会对司法公正解决纠纷的期待的程度。符合司法规律的"公正"可以简化为依法裁判和程序正当两个要素。其次,社会关于司法公正的价值共识是司法认同的观念要件。深化司法改革就是革除干扰依法裁判和导致程序失灵的体制、机制问题,提高司法沟通能力,促成关于司法公正的社会共识。从影响司法认同的要素入手,有助于改革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将公共关系学中的“危机”及“危机管理”概念引入司法领域,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观察司法裁判不为公众接受的现象。司法公共危机是司法机关遭遇的损害其最高目标与根本利益,影响其形象与信誉的重大事件,对裁判的批评和质疑构成司法公共危机的主要内容。在分析危机成因的基础上,应在观念和操作层面借鉴公共关系学的成果,加强对危机的管理。  相似文献   

5.
现代司法理念与裁判文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文录 《河北法学》2006,24(4):152-155
裁判文书与法律文化、司法理念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关系,裁判文书可以集中反映司法理念,而司法理念对裁判文书又具有制约和能动作用.如何将现代司法理念根植于民心,是当前司法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裁判文书的改革是弘扬和宣传现代司法理念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司法能动”在中国的展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建军 《法律科学》2010,28(1):54-68
原教旨意义上的“司法能动”的核心指的是司法裁判过程中的“立法性”司法。中国法学界对于什么是司法能动在理解上是极不一致的,大多数人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了阐发,其中不乏添附、歪曲之界说,甚至以讹传讹之谬误。能动司法在中国的展开,既存在理论根基不足之缺陷,又面临着司法职业化和司法能动化相冲突的尖锐矛盾。但转型社会的现实,又要求中国必须同时完成司法职业化和“中国式”的司法能动化的双重任务。虽然存在诸多不足,司法能动的倡导者提出的问题依然是值得人们认真对待的。  相似文献   

7.
在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和能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司法创新层出不穷,但这些司法创新基本上属于政治性和法外工作方法上的能动司法。就其结果而言,无论在改善法院的政治地位方面,或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均收效甚微。事实上,一个不能彰显专业性和职业自律品格的司法权不但不能得到政治权威的尊重,亦无法获取普通民众的肯认。因此,应当深刻反思法院一直以来对司法困局的破解路径,并探寻当今中国司法价值的本质依托之所在。  相似文献   

8.
王军 《法制与社会》2012,(1):120-121
司法裁判会对当事人的财产、自由课以处罚,裁判严厉者甚至会剥夺当事人的生命权利,但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以及公众都能够在感情上接受裁判的事实,维护裁判的权威,如果仅仅凭借国家的强制力来实现司法裁判的结果不可能起到司法惩戒和教育的双重作用,当事人和民众也不可能真正地从内心认同司法裁判的价值,而只是暴力所迫.所以现代法治社会当事人和民众对司法裁判的接受是由司法裁判的权威性、裁判的确定性、裁判的正当性、法官自由裁判的包容性等诸要素的合力所致.  相似文献   

9.
吴飞飞 《北方法学》2014,(4):154-160
我国现行《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条款,消解了实践中公司章程"排除"公司法相应条款的合法性危机。然而遗憾的是,对于公司法中的"另有规定"条款之立法筹划与司法裁判问题学界少有系统性研究。从实现章程自治的制度初衷而言,未来公司法规则之修订应充分利用"假设交易"方法、"遵守反之则解释"方法与"单向缺省"方法重新塑构其中的缺省性规范,以进一步明确并扩展公司章程可"排除"的规则范围;同时,相关案件之司法裁判应抛弃公司合同主义的裁判路径和初始章程与后续章程二元界分的裁判标准,转而采用"目的性标准"与"公正度标准",以团体法标准从实质意义上判别公司章程"排除"公司法决议的效力属性。  相似文献   

10.
宪法司法化问题研究,不应被政治化。尽管在现行中国宪法框架内,宪法无论是作为裁判直接法律依据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还是作为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都缺乏宪法制度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不能进入司法裁判领域。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可行性路径就在于在普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司法诉讼中,宪法作为裁判规范之重要制定法法源,与其他法源一起被纳入了具体案件裁判规范的建构过程,并构成了司法裁判中价值判断的核心部分。宪法作为配置国家权力并规范其运行从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在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能缺位。  相似文献   

11.
邢东  陶亮 《法制与社会》2011,(12):118-119
司法改革在我国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确立司法的最高权威,以"法治"来代替"人治"。本文以我国的司法裁判文书为例,分析我国司法裁判文书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方案,并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12.
郑玉 《行政与法》2003,(9):88-89
裁判文书改革是近两年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法官自由裁量是司法权行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改革的关注点。裁判文书改革对法官正确自由裁量意义重大。改革后裁判文书应该从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两方面体现并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13.
刘辉 《法制与经济》2020,(2):135-137
调和式,意为无原则的调和折中。司法裁判本应是在查清法律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划分权责,在公众心理期待限度内进行定纷止争,本应与"调和式"一词相去甚远。公众时常将"调和式"与司法裁判联系在一起,是因为有的案件或是事实不清,或是适用法律错误,或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背离公众道德认知,为了消解不稳定因素,判令无责之人担责。文章试图从法理学中的司法功能入手,对"调和式"司法裁判的特点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改进路径。  相似文献   

14.
李栋  李梓睿 《人民检察》2023,(20):61-65
既有的一些研究对于传统中国司法裁判的理解并未突破西方“依法裁判”的窠臼,但就实际而言,传统中国的司法裁判与近代西方的“依法裁判”模式存在较大差异。以清代“命盗重案”的裁判为例,虽然其具有某些“依法裁判”的表征,但从具体的司法实践来看,其并非“依法裁判”。在直接追求“情法之平”的原则指引下,在清代对“命盗重案”进行裁判时,律例的规定并不具有“大前提”的属性,而只是综合考量中的一个因素,司法裁判过程是一个“权宜裁判”的过程。“权宜裁判”模式是中国古人思考“司法裁判类型”的独特性表达,对于当代中国的司法裁判工作依然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5.
司法裁判中的法律原则适用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春雷 《法学杂志》2005,26(2):113-115
法律原则的适用是在我国的法学理论上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又在司法裁判中尚未得到解决的一个难题。它实际上关系到中国审判权的能否合法行使,以及这种行使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行法治。因此,从法治的意义来考察,它是一个需要引起我国的司法改革关注并反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和谐司法是现阶段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指南,和谐思想已深入司法实体与司法程序各个领域,文章站在和谐司法的角度,审视当前法院裁判文书的不足,探寻裁判文书改革的基本原则及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7.
论司法裁判的合法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裁判的合法性是司法裁判权运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司法裁判的合法性为司法裁判活动提供了正当性理由。现代法治理论中有关司法裁判合法性问题的理论存在不足之处。对人们司法裁判合法性信仰的最大威胁来自司法专横和腐败。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刑事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涉及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其司法机构内部关系的调整,这种调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导致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方向的不同;而司法体制背后的基本理念,则左右着司法改革的具体内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应当将构建中立、独立的法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关系的重塑,关键在于建立以司法裁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构造;在司法机构的内部关系上,应当处理好司法机构的整体独立与司法人员的个人独立之间的关系,彰显刑事司法功能的特质,实现司法的本我定位。  相似文献   

19.
傅达林 《法学杂志》2006,27(6):85-87
目前的司法改革存在理论上的纷争和实践中的乱象,走出司法改革的困局首先应当从理论上摆脱分歧,从宪法上寻求共识.为此,本文试图确立一种"大司法改革观",从宪政的视野分析中国的司法权是一种以审判权为中心的权力体系,真正的司法改革应当是对国家司法权体系进行重新优化组合.这需要从宪法上完善审判权、检察权等权力配置,由最高权力机关统一推行,加强立法和民主决策,确保司法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20.
司法改革:从权力走向权威——兼谈对司法本质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一些司法改革措施效果不理想,其根源在于对司法本质认识的偏差。司法的本质是权威裁判,以此指导司法改革,就应该革除现行司法体制中带有权力色彩的因素,建立能增进裁判权威的司法新体制,使司法从权力走向权威。为此,作者主张:革新权力司法观,树立权威司法观;将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执行移转给行政机关,让法院专司裁判;确立以法官独立为核心的司法独立新体制,重新考虑地方政法委员会协调公检法工作的合理性;改革对司法的权力监督模式,代之以法官弹劾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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