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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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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法修改如何调整证据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龙宗智  苏云 《现代法学》2011,(6):116-122
证据概念以材料说代替事实说欠妥,可以考虑三种处理方式,倾向于删去关于证据定义的规定。证据分类应注意笔录证据规定的周延性,不应仅限于列举的几种,还应包含其他侦查行为笔录及审判笔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根据实践需要进一步明确排除范围,尤其对"等"字应作适当界定,防止过于宽泛无法把握。直接言辞证据规则,不仅需要规定证人出庭义务及保障措施,更应当限制书面证词的使用。就行政机关所取证据的司法运用,应当明确限制行政执法机关所取言词证据用于司法。有必要规定证据裁判原则;必须遵守质证原则,反对脱离庭审秘密核实证据。  相似文献   

2.
新刑诉法的修改有不少亮点,其中在证据制度方面就首次规定了不同司法范畴之间的证据使用问题,但是新规定作为一个“新事物”、“模糊的规则”,如何规范证据的使用,是值得探讨的,而且行政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分别属于法律运行的不同阶段,其在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实行行政证据向刑事诉讼证据转换,如何保证刑事司法的精确性、严肃性与权威性,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方向.本文将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行政证据直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进行法律分析,找出促进二者顺利转换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正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刑事证据的成色如何,直接影响定罪量刑,影响办案质量,影响人权保障。证据制度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证据一章的条文从8条增加到16条,新增了两种证据类型,更重要的是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并明确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证据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6年3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力度,举世瞩目。其中关于证据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修改和新增的条文虽然不多,但是就已经修改的内容而言,应该说在我国诉讼发展的历史上是具有深刻意义的。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以求教各位同仁。一、增加了新的证据种类:视听资料(一)视听资料的概念、种类及特征视听资料是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以图像、音响以及计算机等贮存反映的数据和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包括录像带、录音带、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计算机贮存数据、资料等。…  相似文献   

5.
顧永忠 《中国法律》2012,(2):26-27,82,83
从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间来看,自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纳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中後,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便正常、如期、  相似文献   

6.
在一个法制发达的国家,程序法应得到很大的重视,因为实体法规定的内容,如果没有程序法的有效保障,就不可能真正正确地实现,甚至成为一纸空文。正因为如此,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建立科学、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就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  相似文献   

7.
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冷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已将完善和修改刑事诉讼法提上议事日程。经过几年的酝酿准备,以1993年10日拟请专家组负责起草刑事诉讼法草案为开端,至1994年7月草稿的初步完成为标志,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施行可以说已经基本结束其前期工程,正式实施将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确立以下几种理念:刑事诉讼法的直接目的为发现真实与保障人权;诉讼模式应以职权主义为基础,融合当事人主义的一些做法;扩大司法参与;确立程序本位和国际优位的思想。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改的宏观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通过这次修改使现行刑法得以完善,是刑法学界同仁乃至方方面面极为关注的问题,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近来立法部门加紧工作,拿出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司法机关也在积极组织研讨活动,为刑法修改献计献策。而对于现行刑法的修改与完善,刑法学界则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已陆续提出了大量极富建设性的意见,其中许多是针对刑法条文的具体增删与修改,为刑法修改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当刑法修改工作深入到一定程度后,不妨再从宏观上作些反思,从整体上探讨修改刑法的基本思路以及通过这次修改到底要解决哪些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进行了刑事诉讼法的改革,确立了新刑事诉讼法,从传统的刑事法理论体系来看,我国施行的是公诉案件禁止证据的司法制度,而刑罚权又是典型的公权力,以旧有的证据方式处理刑事犯罪是已无法满足现有的法律结构,因此,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基于此,本文围绕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影响阐述其对该制度的改革,并由此提出优化证据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1.
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强调逮捕程序应当由控辩审三方主体参与,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之间保持中立地位,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有效参与,决定逮捕的过程须遵循正当程序的要求。当前我国的审查逮捕程序普遍存在行政化、追诉化、救济虚无化、"一劳永逸"化等诸多问题,2012年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对此做出了适当的回应。但是,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是今后我国刑事诉讼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仍需要对审查逮捕程序进行理念重构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2.
吴杰 《法学论坛》2007,22(1):52-58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修改民事诉讼法过程中,应注意证据收集制度、证人制度、鉴定制度与勘验制度的完善.在协同主义诉讼模式指导下,必须建立强有力的证据收集制度,法院应充分起到当事人的保障者与辅助者的角色.在证人制度上,应采取灵活的证人询问方式,强化证人出庭义务、增补证人拒证权、证人宣誓的规定.鉴定与勘验制度应借鉴德、日两国的相关理论,尽快弥补立法上的缺失.  相似文献   

13.
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不仅限制了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权利,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而且在实践中也不具有可行性。此外,对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从法院与鉴定人的关系,鉴定人强制出庭作证来看,还是从司法拘留的适用性质来看,都不应当强制鉴定人出庭。上述是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司法鉴定的两个重要问题,应当借此次修改的机会,完善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鉴定制度,促进法律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4.
刘彤海 《河北法学》2001,19(2):102-104
律师在刑事辩护案件的代理中遇到很多障碍和困感 ,刑事辩护案件在全国处于低潮。这其中有司法人员素质方面的因素 ,也有立法上的原因和不足。对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所遇到的重要问题 ,进行探索和反思 ,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出路和方法。如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问题 ,从加入WTO之后 ,我国刑事程序立法应与国际接轨的高度 ,提出应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 ,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无律师在场 ,讯问笔录无效。这样就有效地遏制了办案人员的枉法行为。再如 ,律师接受委托之后 ,会见犯罪嫌疑人须几名律师参加的问题 ,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另外 ,关于《刑法》第 30 6条将律师作为犯罪的特殊主体对待问题 ,提出应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并提出律师的豁免权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人文精神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人文精神的发展观 ,意味着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类的解放。人文精神在现代社会的确立 ,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新的动力与压力。人文精神的落实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做到“以人为本” ,保障诉讼参与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借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契机 ,将体现人文精神的诉讼观通过刑事诉讼法规范下来 ,使我们的刑事司法更趋理性、合理和文明  相似文献   

16.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时回应了我国当下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从法理合理性角度审视,修正案的一些内容存在不足,主要是修法内容欠缺必要的法理合理性。这源于实用主义立法取向下过度注重修法目的合理性。未来刑事诉讼立法应当认真对待法理合理性,既要全面考虑法律体系的法理合理性问题,又要统筹考虑刑事诉讼法内部的法理合理性问题,还应通过科学的立法技术将法理合理性融贯于相关法律规定之中。  相似文献   

17.
新刑诉法对证据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行为,必须根据新证据制度的要求作出调整,严格规范侦查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迎接挑战,抓住机遇,更新执法观念,提升执法技能和水平,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在打击、控制犯罪的同时,将人权保障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8.
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三个条文的修改建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已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应取消现在的修正案(七)草案第二条第2款的内容,将第二条第2款在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对(草案)第四条,继续沿用现在的方式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用两高解释予以帮助.或者在<草案>第四条中增加列举传销形式.对第6条,将该条条文从刑法第253条之一变为第280条之一,列举式增加主体,增加单位犯罪和行为祥态,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并明确本罪可以由过失构成.  相似文献   

19.
《法学杂志》2012,33(5)
刑事再审程序,是一种非常救济程序,应当注重再审纠错与程序安定性价值之间的衡平。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用修改两条、新增两条的方式对刑事再审程序作了一定的修改与完善,有其进步意义。但对于申诉改造、再审事由的设置、再审的启动主体以及再审审理程序的构建等核心问题并没有涉及。因而,此次《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程序的修改只能称得上是程序“微调”。从司法适用的角度来讲,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尚有进一步完善、细化的必要。对此,结合中国的司法实际,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完善,以统一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0.
张泽涛 《法学研究》2012,(3):164-180
在刑事诉讼中,被追诉方申请证据保全与申请取证存在本质差异。增设刑事证据保全制度可以制衡追诉方取证过程中的随意性,避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关键证据在以后难以取得,又能使无罪的被追诉者尽快摆脱涉讼之苦。同时,增设刑事证据保全制度有助于保持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规定了刑事证据保全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应该增设刑事证据保全制度,明确规定决定是否实施证据保全的机关、保全申请权的主体、申请证据保全的条件和方式、证据保全材料的审查及处理、实施证据保全的措施以及申请权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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