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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为什么要规定时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上的时效,是指经过一定的期限对刑事犯罪不得追诉或者对判处的刑罚不得执行的一项法律制度。经过一定期限对刑事犯罪不得追诉的,称为追诉时效,经过一定期限对判处的刑罚不得执行的,称为行刑时效。时效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公元前四百五十年的十二铜表法,就有关于民事权利取得方面的时效的规定,尔后渐趋完备,分为权利取得时效和权利消灭时效。而刑法上的时效,则据说肇始于罗马帝国时期的《奸非罪条例》,以后欧洲大陆各国相继采取。近世各国刑法,几乎都有关于时效的规定。我国刑法在总则第四章第八节对时效制度也作了明确规定,但仅包含追诉时效,而未规定行刑时效。我国刑法为什么要规定时效?这在某  相似文献   

2.
谈追诉时效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的时效,有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所谓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其追诉权即告消灭,不得再行追诉。所谓行刑时效,是指法律规定对被判刑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处刑判决确定后,超过法定执行期限的,其行刑权即告消灭,不得再执行。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追诉时效,没有规定行刑时效。  相似文献   

3.
范小军 《法制与社会》2011,(28):120-121
追诉时效制度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消灭制度,是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超过追诉时效就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实质是刑事法律对国家求刑权与行刑权的限制,其中追诉时效的中断与延长是时效制度的核心与关键,本文从刑罚的目的出发,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疑问,探讨刑法追诉时效的中断与延长制度的具体标准与刑罚平衡问题。  相似文献   

4.
建立我国行刑时效制度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在一定期限内有效的制度。一个完整的刑法体系应当既规定追诉时效又规定行刑时效,它们是同一事物相辅相承的两个方面,共同达到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我国现行刑法总则仅规定了追诉时效,未规定行刑时效,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本文从分析行刑时效制度的合理性、刑罚的目的入手,结合世界各国关于行刑时效制度的立法经验,主张我国刑法增设行刑时效。  相似文献   

5.
论追诉时效的停止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的时效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其中追诉时效为大多数国家的刑事立法所规定。由于各国立法技术与环境不同 ,对追诉时效制度的规定差异较大。本文在比较有关国家刑法关于时效停止制度 (广义 )的基础上 ,较详细地研究了追诉时效停止制度 (广义 ) ,包括追诉时效的中止制度、追诉时效的中断制度和追诉时效终止制度  相似文献   

6.
追诉时效中断及延长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时效制度最早产生于罗马帝国时期,见于当时的《儒里亚法》的规定。后来各国立法争相效仿,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各国法律普遍规定实行的时效制度。根据时效之规定,追诉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必须在法定的有效期间内行使其追诉权和行刑权,如果在法定有效期间没有行使,那么这些权力就因为超过时效而丧失。由此可见,时效制度的实施对追  相似文献   

7.
追诉时效制度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特点是犯罪人犯罪后,经过一定时效期限,追诉机关不得对其行使刑罚请求权。追诉时效制度存在的意义之一,是促使犯罪人在刑罚真空的情况下,洗心革面、悔罪自新,以利于社会稳定。但是,如果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已为司法机关所觉察并开始采取追诉措施,而其却藐视国家法律,采取逃避的手段对抗,则为时效制度所不容,否则,追诉时效制度将变成一种鼓励罪犯逃跑的制度,背离立法初衷。因此,我国刑法中,专门规定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即追诉时效无限延长制度。  相似文献   

8.
追诉时效制度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特点是犯罪人犯罪后,经过一定时效期限,追诉机关不得对其行使刑罚请求权。追诉时效制度存在的意义之一,是促使犯罪人在刑罚真空的情况下,洗心革面、悔罪自新,以利于社会稳定。但是,如果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已为司法机关所觉察并开始采取追诉措施,而其却藐视国家法律,采取逃避的手段对抗,则为时效制度所不容,否则,追诉时效制度将变成一种鼓励罪犯逃跑的制度,背离立法初衷。因此,我国刑法中,专门规定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即追诉时效无限延长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应当设立行刑时效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上的时效分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行刑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被判处刑罚的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执行刑罚,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执行刑罚。时效制度的目的都是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刑罚的公正与效率。两者不可缺一。从某种意义上说,行刑时效制度的作用还更明显些,行刑权若不受时效限制,则不仅司法效率低下,而且刑罚的公正性也将面临被摧毁的险境。我国刑法未规定行刑时效。传统观点认为:规定行刑时效没有现实意义,因为新中国建立以来审判机关判处刑罚而未予执行的现象未曾发生;相反,刑法上不规…  相似文献   

10.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刑法上的时效问题,就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的期限,不再追诉。即在刑法规定的时效期限以内,有关机关或受害人有权对犯罪分子提起追诉;如果超过了时效期限,就不得再行追诉。这就是追诉时效。  相似文献   

11.
犯罪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时效制度对于防止国家追诉权的无限扩大与延展,维护社会秩序安定, 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各种犯罪的追诉时效作出了统一的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  相似文献   

12.
王牧  张萍 《法学杂志》2018,(3):107-114
核准追诉制度根源于追诉时效制度。追诉时效制度是世界各国刑法普遍规定的一项制度,是现代国家对刑事追诉权的自我约束和限制。近年来,我国每年都有一些超过20年追诉时效期限的刑事案件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由于法律规定得比较宏观原则,且学界对此研究不多,核准追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不少困惑和问题。笔者就这些问题做了一些初步的归纳和分析研究,希望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以期推进核准追诉制度的科学化。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种情况,刑法理论上叫做“时效的延长”。如何理解“时效的延长”,长期以来一直争论很大。一种意见认为,只要开始追诉,即已立案,就不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理由是:(1)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是限制追诉权开始行使的最后期限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已开始行使追诉权,就不应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2)有利于打击犯罪分子,否则,追诉时效接近期满,即使破了案,也无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3)刑事诉讼法第11条关于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即使已经开始追究,也不应继续追究的规定,是指追诉开始时,就已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包括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已开始追诉的案件。(4)最高人民检察院1982年8月19日《对〈关于贪污罪追诉时效问题  相似文献   

14.
陈伟 《政法论坛》2022,(4):125-139
刑事追诉时效系刑事责任的法定消灭事由,在跨越前后不同的刑事法律规范时需要审慎评判时效制度的适用。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实质是督促刑事追诉权的及时有效行使,这是理解刑事追诉制度的核心,在刑事追诉已经启动的情形下非因特定事由不能以超过时效期限来排除刑事责任的追究。旧刑法的时效制度存在非周延性,此时需要结合刑事追诉权的教义实质进行漏洞填补。在新刑法的法定刑未发生变动且时效制度具有明确指向时,原有的刑事追诉权仍然蕴藏于案件背后具有持续效力,此时基于追诉时效核准制度的局限性勿需寻求该路径。从旧兼从轻原则需要在权益保障与处罚妥当之间予以兼顾,不能以追求最终的从宽处罚作为其适用的惟一衡量标准,更不能在追诉时效适用时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作为贯彻该原则的实践归宿。  相似文献   

15.
所谓追诉时效,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追诉期。确定追诉期限,是我国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体现,既可以对企图逃避刑罚的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处以刑罚,又可以通过对一些知罪、悔罪不再犯新罪、对社会无危害的超过追诉期限的犯罪分子,不再处以刑罚,加强犯罪分子的改造和促进社会治安稳定。但实践中会遇到一些具体问题。笔者对此作初步探讨。一、如何确定一人犯数罪的追诉时效有一种情况的数罪可以用时效中断的办法来解决,即如果在追诉期内再犯新罪,前罪的时效要从犯新罪时重新计…  相似文献   

16.
陈伟 《法学家》2023,(1):146-158+195-196
追诉时效具有直接限定刑事责任承担的法定效力,时效期限如何认定作为影响刑事责任的关键环节在刑事司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追诉时效中“逃避侦查或者审判”作为时效终止的立法表述,需要结合刑事追诉的实质与规则构建的合逻辑性进行释义学解读。“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叠加于刑事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不应作为积极要件予以理解与适用,否则与时效制度督促刑权力行使的本义不相融合,而且囿于行为人视域的逃避行为方能终止时效,这一结论致使刑事追诉的程序推进受制于外在因素欠缺合理性,同时由于逃避时点和行为类型的非定型化必然带来适用混乱。“逃避侦查或者审判”作为消极要件是回归刑事追诉本质的体现,这一性质归属不仅可以弥补逻辑周延性的诸多不足,而且较好契合了关联规则的体系考量。  相似文献   

17.
追诉时效是刑事实体法规定的一项刑事法律制度,对时效的把握关系着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实体诉讼利益。新旧刑法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致时,应选择有利于犯罪人的法律确定追诉时效。  相似文献   

18.
时效制度是一种沿革久远的法律制度,适用范围相当广泛,涉足于刑法、民法等多个预域。如刑法中的追诉时效,民法中的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从现行世齐各国对时效制度的规定来看,尤为民法中对时效规定的较为完备,门类也较齐全。在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时效制度起步较晚,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第8条对因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做了时效规定,但仅适用于继承案件,缺乏普遍性的指导意义。1987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才第一次比较全面的设立了时效制度,在第7条中对诉讼时效作了专门规定。虽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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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追诉制度是追诉时效制度的组成部分,目的是解决极其严重的犯罪超出20年追诉时效期限后的追诉问题。核准追诉的对象是具备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犯罪人,其犯罪所适用的具体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追诉必要性条件是核准追诉的核心要件。核准追诉的证据应达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标准,其程序有待规范和统一。  相似文献   

20.
我国追诉时效制度中的追诉期限停止计算时点应为"立案之日",非因被追诉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原因导致诉讼活动中断时,追诉期限恢复计算。立案时追诉期限停止计算与刑法第88条第1款之间可以理解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的关系,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规定是追诉活动中断后追诉期限继续计算的例外规定,二者不存在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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