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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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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内地与香港签订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互相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是我国内地继与澳门之后与外法域达成的第二个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协议,具有里程碑意义。同与澳门的协议和国际公约相比,该协议的内容带有明显过渡性的特点,某些方面略显保守,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其实施效果,需要我们去面对和审视,并提出完善的初步建议和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2.
在香港、澳门回归以前,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具有非常特殊的性质,即既有国际司法协助的性质.也有区际司法协助的性质。这是因为,在港、澳回归前,香港、澳门分属英国和葡萄牙两国的管辖之下,进行司法协助,须与该两国缔结双方条约或经两国政府认可,因而具有国际司法协助的性质。但是香港、澳门终究是我国领上的一部分,因而内地与这两个地区的司法协助,属于一国之内司法协助的范畴.又具有区际性质。  相似文献   

3.
1996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将回归祖国怀抱。根据“一国两制”原则、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现行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至少50年不变,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将成为一个享有高度立法权、相对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具有与内地不同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且与内地中央法律处于平等地位的法域(随澳门即将回归、中国将出现复合法域的局面)。届时,如何解决香港与内地两个不同法域之间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此处指广义上即送达、取证、判决与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下文简称司法协助)关系,是一项重大的理论问题和迫在眉…  相似文献   

4.
黄继儿 《中国法律》2006,(4):29-30,92-94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还涉及两个法律制度;内地的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两地居民在社会或经济方面的交流不断增加,尤其在香港特区回归祖国、西部大开发及中国加入世贸之後。在这情况下,纠纷自然会相应增加,“一国两制”这个构思的倡议者高瞻远瞩,在《基本法》订立条文,确保可以提供途径,作为贯通两个制度的桥梁。《基本法》第九十五条就香港特区与内地机关在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协助事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之我见曹静随着收回香港、澳门主权的日益临近,我国将很快成为世界上唯一的两种社会制度和多种法制制度并存的特殊的单一制的多法域国家。这样,区际法制冲突的产生和区际司法协助的开展将在所难免,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问题的解决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6.
论内地与澳门特区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内地与澳门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性质 关于澳门包括香港与内地司法协助的性质问题,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属于中国内部平等法域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①。但也有人认为是基于一国两制产生的、中央法制施行区域与地方特殊法制施行区域之间的司法协助。笔者认为这一观点  相似文献   

7.
开展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了对外开放的政策。这使得我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也得到全面发展。这不仅为我国进一步开展民商事司法协助提出了客观要求,也为我国开展民商事司法协助创造了时机。开展民商事司法协助有以下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正> 目前,各国间正在经济、文化和生活各方面发生着广泛的联系。这不仅使得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复杂化,也使得涉外民商事纠纷频繁化。为此,各国都更加重视和完善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并使之在保障、促进和巩固国际间正常交往中起积极的作用。对我国来说,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全面实施,我国同世界各国的交往也日趋频繁,涉外民事和经济纠纷也相应  相似文献   

9.
10.
在《澳门基本法》的原则指引下,现阶段,澳门与内地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具体规范主要由双方签订的三个《安排》构成。三个《安排》在立法原则上坚持了“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各法域平等原则,在模式选择上采用了“协商签订协议模式”。这为两地民商事方面的全面司法协助提供了规范性基础。而随着两地经贸往来的增长、民商事案件的增多,两地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立法。  相似文献   

11.
我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方法和途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民事和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问题。内地法院受理的涉港、澳、台案件不断增加,这就产生了我国司法协助制度中的特殊问题──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司法协助。它包括案件的管辖、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法律适用以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本文就此作些分析和探讨。 一、中国内地与港澳台民商事司法协肋现状 (一)香港与内地的司法协助 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及香港《基本法》的精神,通过协商…  相似文献   

12.
随着内地与香港经济往来的增多,涉及双方的民商事司法协助事务数量日益上升,在这一领域进行司法协助已成必然之势。笔者拟结合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具体问题,探索两地间民事司法协助的规制,并着力对两地间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加以分析,以求抛砖引玉,使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得到尽快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魏艳茹 《中国审判》2014,(10):26-27
2010年被宣布正式建成的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大大促进和便利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贸、人员往来。与这种现象相伴而生的,便是跨境民商事法律纠纷的激增。虽然中国与东盟为自贸区专门缔结了2002年《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2004年《中国一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定》,此外,中国与除文莱之外的其他东盟9国之间还存在现行有效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但是,考察这些国际协定可见,除了范围非常有限的跨境大型商事纠纷的当事人有权根据此类协定直接提起国际公法层面的国际投资仲裁外,绝大多数跨境民商事法律纠纷都无法根据此类协定获得国际法上的出诉权。他们若要寻求法律救济,除了走涉外民事诉讼或者涉外国际仲裁途径外,别无选择。  相似文献   

14.
15.
澳门回归祖国近12年以来,中国内地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密切与澳门进行经贸合作的过程中,区际司法合作与互助不断取得新的成果,相继签订了三个制度性安排,并逐步付诸实施,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效。但区际司法互助协议本身还存在某些不足与缺陷,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实施中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也需要通过宪法和相关法律的协调和改进,以使两地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更顺畅。  相似文献   

16.
大陆与台湾地区民商事司法协助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海峡两岸交流往来的不断深入,两岸互涉民商事案件也日益增多,但由于两岸分属不同法域,双方的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尚未健全,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本文通过对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现状及存在障碍的分析,就现阶段如何完善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我国区际司法协助问题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为实现祖国统一而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构想衍生出了我国现实而紧迫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区际司法协助介乎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域内司法协助之间 ,但有别于二者。建构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须着眼我国的具体国情 ,采取务实的做法 ,以促进两岸四地间的民商事流转和国家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地域辽阔,与多国接壤,边境地区由于其自身的地理位置特殊,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不断加强开放合作,边境贸易、跨境合作项目越来越多,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发展,同时,也随之产生了一些民商纠纷.为更好的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地方司法协助在化解纠纷的过...  相似文献   

19.
我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虽然在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区际协议的签定主体、形式和生效条件存在法理上的固有缺陷,需要通过宪法予以界定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方式使区际安排直接生效的方法超越了司法解释权,应当通过立法方式将安排转化为在大陆地区实施的法律或法令。在区际民商事司法合作中,应当建立起以宪法为中心的两级协调模式,完善一国两制的宪政体制。  相似文献   

20.
《司法业务文选》2013,(29):43-44
1.2013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8次会议通过2.2013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3.法释〔2013〕11号4.自2013年5月2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依法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公约》(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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