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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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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产抵押权系指抵押权人就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之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时,得就卖金优先受偿之权利。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问题,需要健全完善。  相似文献   

2.
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在不影响抵押权以及其他担保物权法定目的实现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当事人就法律未明文禁止的相关事项做出的特别约定,一般均应认定为有效,其中包括当事人有关移转抵押物占有的约定,以及债务到期后抵押权存续期间的约定;在抵押人为第三人时,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主要具备债权效力,且不得适用善意取得;"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新增从物"的各种主张,完全不能成立;在"先押后租"的情形,如无正当理由,抵押权人不得否定租赁权的效力;在共同抵押人均为第三人时,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权人有权自由选择先后或者同时行使全部抵押权,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无权向其他抵押人追偿。  相似文献   

3.
动产抵押以不移转占有为其特征,采取何种公示方式,成为设立该项制度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了登记主义的成立方式。  相似文献   

4.
动产抵押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产抵押以不移转占有为其特征,采取何种公示方式,成为设立该项制度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了登记主义的成立方式。  相似文献   

5.
世界各国物权立法的通例是: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我国现行的动产担保物权有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三种。其中动产质权和贸置权均以占有公示为公示方式,动产抵押权以抵押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为特征,后者因欠缺公示表征,在实践中常常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动产抵押权人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冲突,笔者认为应当对动产抵押一律采取书面形式成立,并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的公示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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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不论动产、不动产均存在无权处分,因此,为保护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不动产也应如动产一样,以善意取得制度予以调整。在一个不动产上设立数个抵押权,立法上应予肯认而非拒绝,其解决权利冲突的办法是确立抵押权的实现位次。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确立的是法定抵押权,法定抵押权之标的仅限于工程本身不够,还应及于工程所用之土地使用权,法定抵押权之成立应以登记为条件。  相似文献   

8.
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是解决动产抵押公示方式的最佳选择,也是民法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对这一问题也做了规定,但从整个登记制度来看,仍有诸多缺陷与不完善之处,我国应尽快完善有关立法,建立一套统一的动产抵押登记的规则,以期对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完善有所推动。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采取了抵押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的规定,学说对此指摘颇多,认为违背了当事人意思自由,不合物权法物尽其用的立法原则,建议允许抵押物自由转让。但该学说顾此失彼,忽视了对抵押权人的保护,在动产抵押中暴露了其局限性,即使动产抵押采取了登记对抗,也未尽合理。探究立法和学说缺陷之根源皆在忽略了不动产和动产之间的区别,所以未能于当事人间取得良好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0.
动产抵押物已登记但抵押物转让不以登记为要件时,转让抵押物的效力涉及两类人的利益.在对善意受让人与抵押权人的两种利益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应保护善意受让人;同时为维护抵押权人利益,在制度构造上应以物上代位取代物上追及,并强化抵押人的通知义务,以达致理论上的完善与实践中的可操作相一致.  相似文献   

11.
中小企业融资动产抵押面临着现存的法律冲突,但从中小企业融资实践的角度来看,确实有必要规定动产抵押规则,以缓和中小企业困境。动产抵押作为一项担保制度,民法学者已经对其有充分的研究,并且物权法通过之后扩大了动产抵押的范围。建立健全完备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动产抵押融资困境。  相似文献   

12.
我国立法尚未对抵押权证券化做出具体规定,抵押权证券化即是将抵押权制成抵押证券,使之可以发行流通转让,具有投资融资抵押功能。抵押权证券化是德国物权法上一项很有特色的制度。我国抵押权证券化的制度可以抵押权具有流通性、民事权利证券化是经济社会的必然为理论基础和抵押权证券化中的六对关系为具体制度设计来构建  相似文献   

13.
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我国<物权法>关于抵押权实现方式的规定对抵押权人的权利保护很不充分.我国物权法应提供多样化的抵押权实现方式的制度供给,以建立高效、低廉、快捷的抵押权实现机制.抵押权实现方式应包括:抵押权人可完全依自力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抵押权人的自力与法院公力相结合的实现方式以及抵押权公力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14.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得到的进一步巩固,使得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化,从而导致占有难以表征权利,这就使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产生了动摇。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为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处分通常为有权处分,并基于现代民法对处分权和法律上人的本质的重新认识,现代社会中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仍然成立,从而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重获其内在合理性和存在基础。  相似文献   

15.
本文主要探讨了抵押依法成立后 ,对抵押人行为所产生的限制和对抵押权人权利的保护等法律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是对承租人的转租进行限制,即转租必须经原出租人的同意;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保护原出租人利益的考虑.实际上,正常的转租并不损害原出租人的利益,且有利于转租人,所以法律应采允许自由转租的立场;但为了防止给原出租人造成损害,对转租合同的内容也应以一定程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保证责任期间的性质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证期间是混合的除斥期间 ,是相对意义上的不变期间 ,根本上的除斥期间 ,其根本作用是除权 ,对此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保证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延长等规定  相似文献   

18.
在处理具有租赁权和抵押权的同一不动产时,抵押权的实现往往和租赁权发生冲突。法律的目的在于通过在当事人之间设定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各种社会利益的平衡,解决法律适用时的各方冲突。  相似文献   

19.
2003年日本修改担保法及民事执行法,扩大雇佣关系先取特权范围,新设不动产收益执行制度,新设抵押权消灭请求制度,明确了根抵押权本金确定事由,2004年修改民法,重新整备保证债务规定,还对根保证契约的范围、本金确定期日、本金确定事由等重新做出规定,基本实现了担保法制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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