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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作为一个罪名,首先规定在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其中第3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修订后的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一修订表明:对挪用公款后不能归还的,不再以贪污论处。笔者就此谈点个人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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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上午,浙江省嵊州市城关镇原党委书记、镇经济委员会原主任、三江实业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肖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抽逃出资一案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一审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抽逃出资分别判处吴肖根有期徒刑13年、15年、5年、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在这起贪污100万元、受贿123.95万元、挪用公款138万元的绍兴最大职务犯罪案中,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作为腐败主角的镇官吴肖根是被嵊州吴忠一家3口一步一步“傍”出来的。而吴忠(化名)一家3口通过“傍”镇官吴肖根也实现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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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出境外逃的“女贪官”杨秀珠原司机杨胜华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杨胜华利用担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的便利,贪污2700余万元,挪用资金4300余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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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3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原处长顾慧娟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顾慧娟在其任职期间,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涉案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仅涉嫌贪污数额就达1700余万元,创下甘肃省“贪官之最”。此案也是中纪委查处的甘肃省电力系统腐败第一案。站在被告人席上的顾慧娟,蓝色长袖上衣外面套着看守所的“黄马甲”,下穿蓝白相间的囚裤,面容憔悴,眼神黯淡。虽然没有戴手铐,但双腿上的脚镣仍然引人注目。人们无法将眼前的顾慧娟和曾经的“显赫”联系在一起。但在顾慧娟回答法庭提问时,那强硬的口气、敏捷的思维,依然可以让人回想起其昔日的“风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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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区长闫永喜在官场里打拼了近三十年,也曾辉煌过。但他最终还是无法摆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给他带来的法律制裁。蕾经被社会各界视为“奇人”的他。是怎样一步步地走向了“京城第一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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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贪污挪用公款两亿多元的被告人卞中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锋同时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卞中案是北京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遭遇激情:32岁那年,相识影响了自己一生的女人1994年与柴某的相识影响了卞中的一生。他和柴某相识在会计师资格考试前的辅导班上。这次考试,卞中通过了,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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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近期成为热点话题,确实事出有因,且看:"河北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原主任王福友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三罪被判无期徒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原副主任李一洪犯贿赂罪被查办;沈阳驻京办事处原主任崔力大肆索贿钱财,贪污公款被惩处;大庆驻京办事处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洪波贪污被查处;广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副主任兼北京广州大厦筹建办公室副主任詹敏受贿20万元被查处;江苏省驻京办原主任吴廷祥因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三罪被判刑19年……"当然不能一棍子打倒一大片,很多驻京办确实为地方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我们不能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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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制作了一张特殊的问卷——《原党员服刑人员统计调查表》,就“最想说的一句话”、“最主要的三个愿望”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65名调查对象,曾经都是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最高级别为副厅级。他们中95%以上是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被判刑入狱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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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属于贪污贿赂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有必要修改为同一犯罪——挪用款物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同一性,是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归并为一罪的理论依据,也是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统一归并为一罪的客观事实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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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16时,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外,一个满脸倦意的秃顶男人被押上警车后绝尘而去。此人就是“金融大鳄”吴彪,39岁的他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单位行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等六大罪状,接受了3天的审判。由于吴彪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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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钱、钱,‘权’相连。”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正经历着市场经济的考验。一些拜金主义者,把“权力”当作商品,进行肮脏的“权钱交易”:他们肆无忌惮地滥用权、乱玩权、大吃权,最终被“钱弹”击中,落下权力的宝座,沦为阶下囚。 重庆市检察机关从一九九五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二月就立案侦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处理一百一十六人;其中,厅级干部六人,受贿八十人,贪污十三人,挪用公款十人,玩忽职守十三人。这些权力者的人生哲学是:“一有权就有钱,有钱就有享受权。”他们每人的犯罪金额都是万元以上,有的“贪污”几十万元,“贿”则百余万元,“挪”则几百万元,玩权损失则上千万元;总计犯罪金额达四千四百八十余万元。这里,且看他们的“权变钱”的招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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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交通局原局长林显富利用手中的职权,多年来大肆私分国有资产839万多元、挪用公款147万多元、贪污公款255万多元、收受贿赂80万元。林显富通过合法假象实施犯罪,手段极为隐蔽,案发后又以“零口供”对抗审查。检察机关经过一年多艰难曲折的调查取证,终于查实了林显富的犯罪事实,破获了这起1320多万元的惊天大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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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名噪一时的"新徽商代表人物"——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安徽省商务厅原副厅长蔡文龙(正厅级)因贪污1400万元,受贿合计300万元,挪用公款1700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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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贪污挪用公款出境赌博的案件层出不穷,不断挑战国人的容忍底线,提高观众麻木的阀值。少见多怪,见怪不怪,今时今日,当我们看到诸如“某贪官挪用百万公款赌博”的新闻,恐怕眼皮都不会抬一下,百万级不外乎就是“小虾米”。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在短短4年时间里,挪用1.2亿元公款到澳门豪赌,结果输掉了8000万。 4年8000万,平均每年2000万,每天均输近6万。论“功”行赏,澳门赌场应该给李树彪颁一个“突出个人贡献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