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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分类,是人类最基本的能力,如果没有分类的能力,人类将无法生存和采取行动。某一行为恰当与否,往往取决于行为者是否符合社会普遍承认或遵循的社会关系分类。事实上,正是分类使我们每个人获得了秩序的感觉,把我们周围的一切变成了有秩序的存在。如果把法律视作文化,分类则是法律  相似文献   

2.
法律文化的意义就在其对人们生活所起的作用。纯粹的规范永远也没有自大的理由,只徒法的形式,而不付诸于实践当中,就不能约束人类行为的灵魂,远不能对人们的生活发挥影响。通过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法律文化转型,可得出要实现法治社会,不仅需要法治的理念、法律的保障更需要在社会实践中严格的依法办事,以法治国!法律的精髓也就在于要将法律付诸于实际生活当中去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使法成为活法,而非仅仅是一纸空文而已。  相似文献   

3.
论法的精神     
法律是国家制定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制定法律的宗旨,是规范人们的补会关系和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人们有序地生活。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要人们遵守法律。遵守法律的前提是让社会成员知法懂法,如果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怎么能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相似文献   

4.
谈到法治思维,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领导干部和法律职业群体的法治思维.如果治国理政者没有法治思维,社会就会陷入混乱局面;如果法官、检察官、律师办案没有法治思维,就会造成冤假错案.法治思维对领导干部和法律职业群体来说无疑十分重要,但不能因此就忽视法治思维对大众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目本法学家我妻荣认为:"如果从严密的逻辑学角度讲,既然法律应该规范社会生活,那么就必须要预先确定通过这种规范所要实现的理想.而法律所要实现的理想,如果没有一个预先确定的人类生活的最高理念,又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法律中的理想探究,其实就是法律生活的趋势、目的、意义是什么这一问题的探究."  相似文献   

6.
法律规范是以规定法律行为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以抽象的类型化的行为为基本内容,表现为一个抽象的行为模式,指引着人们行为的实施。同时,法律规范必然要与社会的具体事实相结合方能发挥其作为行为规范的作用。要将法律规范更好地与具体的事实相结合,就有必要对其作出说明和解释。由刑法不同于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属性决定,刑法解释在其观念和规则上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同刑法规范一样,刑法解释所涉及的往往是社会生活中较为重大的利益。不同的刑法解释立场会得出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论。因而,对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关注就显得格外重要。  相似文献   

7.
程序一词,在一般意义上被理解为程式、次序,它反映人类行为的有序性,与无序、混乱相对立。换句话说,“程序”是人们对某种行为经过多次重复对其规律的认识和确定,通过经验的积累和认识能力的提高,把某种行为变成有序并且通过某种规范形式如习惯、命令等确认下来,从而形成程序。其中最重要的部分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要求全体公民加以遵守,被称为法律程序。程序的最大作用,在于克服人的主观任意性,防止个人专断,要求所有人的行为不分贫穷贵贱,不管是政府行为还是非政府行为都必须在法定的程序范围内进行。正如美国学者威廉姆…  相似文献   

8.
李艳芳 《法学家》2002,(3):81-87
一、问题的提出 法律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性规范,是在人类社会进入了一定的历史阶段才产生的,根据某种论断,人类社会在未来的某一历史阶段也许不再需要法律规范的存在.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法律规范就只能是人的创造物,是同人类的某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联系在一起的.这样看来,法律作为人类的创造物,是属于人类社会和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它的全部功用都在于调整人类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9.
《律师世界》2001,(4):1-1
研究道德的历史发展,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社会之所以制定道德原则,就是为了人类整体的发展,约束群体间的行为,减少群体间的过分的、破坏性的行为,培养人与人之间的关心与情感,增加人们和谐共处的可能性,以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   法律则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准则。由于统治阶级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离不开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使得法律的制定,必然要吸收必要的道德原则。而且统治阶级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和巩固统治的需要,对某些道德原则规定了极高的法律地位,对某些违反道德准则的行为采取了极为严…  相似文献   

10.
法律规范的性质及作用王广辉法律作为人类创设的行为规范,是否意味着人类所有的行为都要受其引导和约束,人们的思想能否成为法律关怀的对象,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一人类社会之中,用以引导、约束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宗教、道德等。比较而言,...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古代的礼就是指一系列的外在礼仪规范.礼仪内在地包含了礼义和礼具,礼义和礼具正是通过礼仪才发挥了其沟通神人、规范行为、彰显尊卑亲疏男女长幼秩序的功能.礼与官制、法律等可能曾经有过共同的起源,在后世也存在某些相互的影响,但这都不能成为礼包含官制、法律等的证据.礼并不是中国古代的根本法,它不具备根本法的形式特征和实质特征,甚至不完全具备法律的特征.如果以其包含了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由,遂认定其为根本法,则无异于将所有法律都上升为根本法,因为它们也都是以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基础,并且体现和服务于这种价值观的.在成文法时代,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如果违反了,可能会招致刑法的制裁,也可能不会,甚至有时行为合乎礼的要求,也会招致制裁,其判断的标准关键在于,这种行为是否同时违反了律、令、格、式等法律规范,如果违反了,就会出礼入刑,或合礼入刑,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即使出礼,也常常不会入刑.在一个礼、法等规范形式已有明确分化的成文法时代,用描述传说中的西周社会的出礼入刑来概括后世的礼法关系,并不完全符合礼和法的历史实际.  相似文献   

12.
卿红 《行政与法》2010,(12):22-25
在环境资源问题较严峻的今天,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尤其要高度重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就是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的轨道,使生态文明建设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用法律规范人们行为的同时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护,确保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五大突出强调了民主法制建设,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对行政机关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对行政权力,如果不以法律为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它就无法充分有效地发挥管理、调控功能,社会将变得混乱无序;如果不用法律对它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它就极易被滥用而演变成一种强大而可怕的破坏力量.因此,务必要把实现依法行政的着眼点、突破口放在切实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上.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摆在各级行政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4.
法律是用于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的威力再大,也不可能离开人直接作用于客观物质世界,而只能通过人的社会活动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国,归根到底是治人.从社会的分工来看,人有官、民之分,相应的就有了"依法治官"和"依法治民"之说.  相似文献   

15.
守法论要     
法治作为一个动态或能动的社会范畴,其基本的意义是遵从法律.服从法律的绝对权威。人们根据法律对权利的初始配置来设计自己的行为,作为法治的要求和标准之一.要求人们建立守法旨趣。现代法治环境的培育,实际是人的守法精神的培育。“不管一个国家的政体如何.如果在它的  相似文献   

16.
马民革 《经济与法》2003,(12):111-111
一种行为是否要由刑法规范进行调整,是由该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以及危害性的大小来决定的,所以说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特征。如果一个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法律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当然,我们所谈的社会危害性指的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社会,行政执法权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显著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有效性,但行政执法的强制力如果运用不好,也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指明了方向.对行政执法权进行有效监督制约,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实现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以法律规范制约行政执法权.对行政执法主体而言,法律规范既是其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依据,又是对行政执法权进行羁束的工具.这就需要制定体系完备、层级分明的行政执法法律规范,进一步制约行政执法权.  相似文献   

18.
认为法律与价值无涉是西方分析法学法律观的基本观点,而一般认为,这一观点的理论基础就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休谟的"事实"与"价值"分离的命题。本文剖析了这一命题,指出其理论上的不足之处以及因此而导致的分析法学家观点的错失。认为分析法学家根本的错误在于对法律和道德的性质、结构认识不清,错误地认为一个是"事实",另一个是"价值"。不懂得法律规范作为一种制度,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体,包含着价值因素,甚至就是用于指示和衡量人的行为的价值标准系统。因为法律是一个社会价值观念共识基础上产生的正义观念的制度化。也不懂得法律规范既是一种"事实",又是一种"规范"。因为它创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它对人们也只能起规范作用。这意味着在法律中"事实"与"规范"之间不存在隔阂;也意味着人们在认识某一法律时,对于它"是什么"回答的同时,也对其"怎么样"作出评价。所以,"事实"与"价值"之间也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法律与道德之间也是如此。它们之间有着内在联系,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都是一种制度性事实,它们不仅同根同源,而且也都是维护所在社会正义观念所建立的秩序的相辅相成的两种社会机制,差别只在于它们处于不同的制度层次上,道德规范处于低层次,法律规范处于高层次。正因为如此,法律规范渊源于道德,法律规范必然会接受道德观念的评价和有良恶之分。恶的法律,如果其恶性达到严重程度或严重丧失了道德性,就必然不再具有法律的效力。  相似文献   

19.
传统的延续:习惯在现代中国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多元调整性文化中,习惯是一种很重要的规范类型。在法律出现空缺的情况下,习惯就成为补充法律漏洞的重要规范依据。这并不意味着习惯就变成了法律。在没有被法律吸收之前,习惯仍然是习惯。法律赋予习惯以法律地位,使得习惯成为在没有法律的前提下,人们的一种行为规范依据和法官的裁决依据。这对包括中国在内以制定法为主要规范依据和来源的国家,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一、经济法律规范就是经济制度规范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主要社会规范之一.社会规范的特性使法律与社会制度发生直接联系.社会制度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是社会关系规范化的结果.社会制度也就是社会关系制度.构建社会制度的社会规范有多种,如传统、习惯、惯例、政策、法律等等.法律因具有规范性、普遍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等特性,使其在实行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近现代成为构建社会制度诸规范中的最主要的社会规范.因之,在理论上,人们每谈到制度的时候,总会自然地将其与法律联系起来;在实践上,人们总会将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生活制度加以法律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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