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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我国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即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它与发达国家的现代企业制度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点.本文拟从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出发,探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特征,并对当前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2.
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立法任务之迫切和繁重不难想像。当此繁复重任,立法机构仍孜孜探索改进立法方式,以求最大限度地在立法过程中纳取民意,做法令人振奋。 近年,为中国各地立法机构所广泛采用的“开门立法”或“阳光立法”(有关详情请参见“中国人大新闻”网页:http://zgrdxw.people.com.cn/gb/paper/367/1。同时,请见本刊记者李云虹关于重庆“开门立法”的案例式报道“民意,迈进政治之门——记重庆‘开门立法’”)。不仅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之原则,而且表明了执政者践履民主政治之道的意愿和决心。 现代民主政治,关键的原则之一便是政治过程的公开和透明。这不仅要求保障公众对此“知  相似文献   

3.
目次一、引言二、中美法学教育培养对象之比较:“单一型”人才v.“复合型”人才三、中美法学教育培养方法之比较:“公断型”人才v.“偏执型”人才四、结语一、引言中美法学教育存在诸多差异,其中,培养对象和培养方法的不同至少可以突显中国“法官型”人才与美国“律师型”人才两种培养模式的特点。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并不是说中国的“法官型”人才培养模式仅培养法官,美国的“律师型”人才培养模式仅培养律师,而只是基于传统法官和现代律师之知识结构和功能角色有别,象征性地以此冠名而已。然而,这两种人才培养模式的确对中美两国的…  相似文献   

4.
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基础立法阶段、90年代的国际接轨阶段、进入到21世纪初的自主创制阶段.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三个阶段与美国对华知识产权政策的阶段变化相吻合.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巨人,其对华知识产权政策对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制进程影响深远.在中美知识产权冲突与博弈过程中,中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制经历了从“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的法律变迁.  相似文献   

5.
现代性观念与现代法治——一个诊断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分析了现代性观念、现代法治以及两者在当下中国语境中的相互关系。本文认为 ,现代性观念是存在问题的 ,它遮蔽了社会历史变化的相当重要的复杂性、多样性 ,容易使人们对社会的建设方案出现片面的、直线的、纯粹的理解 ,容易使人们对社会建设方案的“他者”要素视而不见。尽管“现代法治”作为观念在当下中国是极具积极意义的 ,而且 ,对法治现代化的总体建设方案大加批评也是徒劳无益的 ,但是 ,在“现代性观念”操纵下的“现代法治”观念 ,依然需要我们对之作出某些“诊断式”的分析说明。“现代性观念”和“现代法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合谋”关系 ,对此应该保持必要的警惕。对“现代性观念”和“现代法治”进行诊断式的分析 ,并不是反对现代化和现代法治在中国当下语境中的推进 ,在某种意义上 ,这种分析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现代化和现代法治在中国有益健康的展开。  相似文献   

6.
疑罪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疑罪的概念疑罪的名称有多种,古代中国,有疑罪与疑狱之称。疑罪,《唐律·疏议》曰:“疑谓事有疑似,处断难明。”疑狱,是指“案情有疑,难以判决”。可见,古代中国,虽有疑罪与疑狱之别,但并无实质区分,都是指案情可疑难以判决的一种犯罪案件。在现代中国刑法...  相似文献   

7.
《法学杂志》2012,33(5)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理学在研究与教学上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模式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其表征是:法理学之西方知识与中国模式之东方经验的悖论、法理学之“权利本位”与中国模式之“发展”“稳定”目标的悖论、法理学之法律自由价值优先与中国模式之法律秩序价值优先的悖论、法理学之以“个人”为本的法律观与中国模式之以“人民”为本的法律观的悖论。如何认识与看待这些悖论,是当下法理学发展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8.
以商工文明为背景的西方法治模式和以农耕文明为背景的中国传统德治模式均是现代中国治理模式得以形成的重要来源.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德治应当坚持“中德为体、西法并行”的原则,在保障现代性基础上凸显中华道德文明的历史传统,努力实现国民心理认同;在法治的选择上,应侧重平衡之治,同时袭用西方的公法理念实现与中国的肌体相融.通过法治与德治并举的治理模式,构建良法善治和厚德尚理的法理型国家,继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目标.  相似文献   

9.
论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在清末民初的演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又是一种现代企业制度,两是有机统一、不能割裂的。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自1872年引入中国后,与应有的现代企业制度割裂开来,先受洋务派的控制被扭曲为“官督商办制”,后被社会名流用于“救国之策”,直到五四时期中国发展的黄金岁月,才具备现代企业制度的诸机制,开始推动的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有人认为中国传统司法是“卡迪司法”,台湾的张伟仁教授认为韦伯关于“卡迪司法”的命题并无确据,中国传统司法不属于“卡迪司法”的类型。本文认为“卡迪司法”的命题成立,中国传统司法基本上属于“卡迪司法”。如何评价中国传统的司法制度与观念,涉及如何把握法律的中西古今之维问题,也涉及当代中国法治的基本方向问题。当代中国法治应划分为三个维度,民生、民权和民心,它们分别与经济系统、政治领域和中国文化相对应,前两者是古今问题,重在现代的制度建构;后者主要是中西问题,重在复兴具有普遍价值的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的市场经济、民主宪政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将是中国法治现代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1.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12.
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中国法治建设的瓶颈之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胡肖华 《中国法学》2007,(1):100-110
法治乃现代社会之理想治理模式,诉讼乃法治实现的必然选择。在现行诉讼体制中,行政诉讼作为一种“权利对权力说‘不’的游戏”,标志着中国法治理念的本土生成;但由于其“先天缺陷”与“后天失调”所共同导致的运行不济,使得该机制在中国法治实践中未能彰显其应有价值。宪法诉讼作为域外法治实践的成功典范,因诸多因素在中国内地难以实证化,但其所蕴涵的民主、法治、人权与程序正义理念可为中国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提供精神支撑。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实现行政诉讼与宪法诉讼的内在契合与外在趋同,即为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瓶颈之治。  相似文献   

13.
中国经济法学总论30年研究:关键词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管斌 《北方法学》2009,3(4):54-70
经济法是现代法,极少有现代化与传统冲突的痛苦,其开放性和对新观念、新理论的强劲吸纳能力,便于从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中获得支撑。中国经济法学总论30年研究表明,在我国传统、现代与后现代的共时性存在的具体语境下,经济法总论重在探究市场与政府、经济与法律、私法与公法这三对关键词。经济法既是“有关经济的法”,又是“经济法”。认真对待经济法,就必须克服“中国式”市场与政府、经济与法律、国家与社会、科技与财政等种种挑战,介于经济私法与经济公法、经济学与经济政策、经济行政与经济行政政策、传统与现代等横切面之间进行研究。经济法应主要作为法律科学而不是法律部门,经济法理论应由“小经济法”转向“大经济法”。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角色转型,有助于解决“中国经济法学向何处去”的问题,真正面向中国社会的真问题,与西方经济法学前沿理论开展有建设性的对话。  相似文献   

14.
贾云航 《法制与社会》2012,(26):277-278
分析实证法学派“恶法亦法”的主张很大程度上被人所误解.在澄清该主张的同时,笔者就中国本土资源上“恶法亦法”之价值分析,在肯定其优势、承认劣势的同时,提出了“恶法亦法”的立法矫正与司法矫正之建议.  相似文献   

15.
亚当·斯密关于政府原则的论述集中体现在他对“文明社会”之起源的研究中.在这个问题上,斯密拒绝了现代自然法传统中的“社会契约论”;他打破了“自然状态一文明社会”的理论框架,并为“文明社会”赋予了一种动态的、历史的理解,使之展现为“四阶段”的历史进程.然而“自然法理学”的启蒙意图又意味着他的政府理论是一种批判的历史叙事,必然将“自然”与“历史”的两套逻辑缠绕在一起.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斯密的社会理论,从而展现出其自然法理学和道德哲学中“自然”与“历史”两个面相间的关系、社会与文明社会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枫桥经验”距今已有多年历史,“枫桥经验”作为毛泽东同志的重要批示,在历史的大潮中不断发展,与时俱进,在不同时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枫桥经验”不仅能够减少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而且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枫桥经验”具有其特殊的意义,“枫桥经验”对于社会治理,尤其是社会治安工作的意义尤为重要.中国治安工作需要结合“枫桥经验”相关知识,并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法.本文首先将介绍“枫桥经验”的含义及意义,并分析其在现代治安中的运用,在此基础上探讨完善“枫桥经验”在现代治安工作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17.
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 ,以“礼法合流”、“以礼统法”为特征 ,经历了“礼法对峙”———“礼法合流”———“以礼统法”之漫长的文化流变。本文试图从展示中国法律思想特色之形成、发展、成熟的过程入手 ,揭示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及其思想传统 ,从而为现代法治及其思想体系的建立提供历史的借鉴。  相似文献   

18.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面对西方的没落与末世的现状,在应对西方法律传统出现的整体性危机,伯尔曼由此提出了整体主义法学的构想与广义的法观与之回应,在此基础上,伯尔曼形成了最广泛意义上的整体法律观.然而,在实证主义与工具主义法律观主导的中国语境下,伯尔曼的“法律信仰”常常被误解.本文正是以《法律与宗教》的“法律信仰”观为主题,正确梳理伯尔曼的广义法律观和“法律信仰”论,与当今中国法律观作比较研究,从而厘清“法律信仰”在中国语境的谬误并提出当下中国法律信仰的建构之路,即珍视中国传统文化,正识“法律信仰”.  相似文献   

19.
中国传统信任结构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信任结构的总体特征是“儒法并存,以儒为主”。其中儒家信任结构重亲疏之别,以互惠原则为基础;法家信任结构重公私之分,以赏罚机制为基础。中国传统信任结构既与传统法制互动,也对现代法治有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20.
周玥 《法制与社会》2012,(36):172-173
中国古代社会以法为制,以礼为魂,中华文明可以说是“礼治”文明.本文从三个方面阐述了礼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并分析了古代“礼治”的利弊.而鉴于放弃礼治的清末变法实践的失败和法治的弊端,本文提出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离不开礼的观点.以礼为基石建立中国现代道德体系并将礼治中的合理成分融入法律能更好地进行现代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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