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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辑同志: 笔者在查阅民事案卷时,经常发现审判人员在向当事人交代权利时说这样的话:“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委托一至两名律师为你辩护。”在出庭通知书上也会出现“出庭辩护”的字样。甚至有个别审判人员在法庭上说“请辩护人发言”的话。把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笔者认为,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有以下不同点:  相似文献   

2.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但是,我国的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尚不够健全和完善。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没有辩护律师的参与,是形成上诉、申诉案件增多,甚至造成一些案件错判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们指定辩护人。”立法上作此规定,是为了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他们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但是,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公诉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没有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案件,占很大的比重。这些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辩护有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两种。委托辩护是由被告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及其近亲属、监护人为其辩护。指定辩护是指某些应当有辩护人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的惯例,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一般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由人民检察院派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2.被告人是聋哑和其他有生理缺陷不能辨别事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4.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几个被告人之间有利害矛盾,如果允许其中一个被告人有辩护人,则其他被告人也必须有辩护人  相似文献   

4.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广大律师工作者在刑事辩护工作中,积极接受当事人或者家属的委托,出庭为被告人进行了大量的辩护工作,许多案件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正确意见,依法对被告作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决定,维护了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律师的权限太小,对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拒不采纳时,律师无权制约,没有一种带有一定强制性手段迫使法院重新考虑或采纳自己的正确意见,对此,法学界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提出了不少有见地的看法,这主要表现在下述问题上: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130条规定:“地方各级  相似文献   

5.
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我国现行刑事辩护制度的相关缺陷入手,通过对刑事辩护制度的分析论证,结合当前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提出以下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建议:赋予律师于侦查阶段辩护人之地位、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保证并赋予律师单独会见权和讯问到场权、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并引入证据开示制度、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等。  相似文献   

6.
<正> 辩护制度,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制民主原则在刑事诉讼中制度化、法律化的体现。自从我国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刑事辩护工作一直是法律赋予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律师作为国家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诉讼,运用法律赋予律师  相似文献   

7.
自行辩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旭 《当代法学》2021,35(1):37-48
长期以来,我国对刑事辩护制度的研究比较关注律师辩护,对被追诉人自行辩护问题重视不够.然而,实践中律师参与辩护的比例较低,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轻罪案件中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的动力更是大大减弱,加之值班律师并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因此法庭审判主要以自行辩护为主.刑事辩护研究,应当从以"律师"为中心向以"被追诉人"为...  相似文献   

8.
中国刑事辩护本体省思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一、引言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其中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是带有历史性的重大改革。与1979年《刑诉法》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大为提前,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数量、资格,扩大了法院指定辩护的范围,扩充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引入了庭审控辩对抗机制等,律师能够多阶段、多形式介入刑事诉讼活动。这一立法变动旨在通过对辩护制度的完善,提升人权保障的力度,使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得以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笔者认为,仅仅从立法的角度看中国《…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实施“两法”以来,我们地区对依法应该公开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基本上做到了公开审理,而且大部分公诉案件有律师或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但当前,公开审判的质量还不够高。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辩护人在出庭前没有充分准备的时间,仓促出庭,使辩护制度流于形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不少律师反映说:“出庭案件太多,时间要求过急,我们经常是来不及吃透案情,摸清被告人的思  相似文献   

10.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全部活动都在法院审判阶段进行,而又主要表现在法庭审理阶段的辩护与辩论上。辩护词是辩护人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是一种专门的法律文书。它是法院审判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内容,直接对判决发生着影响。辩护词的前言或称之为开场白能否恰如其分,直接影响着辩护的整体效果。现在通常采用的辩护词开场白的方式是: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接受了被告人XXX的委托,受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出庭担任他的辩护人。本辩护人在出庭前,认真仔细地查阅了有关案件材料…  相似文献   

11.
我在担任律师出庭辩护中发现不少书记员对律师的发问和提供证据等情况,特别是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没有完整地或比较扼要地记录在案。有的在笔录上仅写“公诉人与辩护人进行了辩论”,没记律师的任何意见内容。  相似文献   

12.
(三)律师制度香港的律师制度来源于英国。英国在一七三九年开始组织律师协会,把普通法院的代理人、大法官法庭的诉状律师和宗教法庭、海事法庭的代诉人全部组织在协会内。一八七三年,协会内的律师统一称号为诉状律师,他们是法庭的司法官员,担负起诉人或辩护人的司法职务,此外还有独立于法庭之外的私人开业律师。这两类律师构成英国律师制度的主体。香港的律师分为大律师和律师两种。一九八○年统计,大律师202人,主要业务是在法庭担任起诉人或辩护人。大律师在各级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有发言权,故又称出庭律师。香  相似文献   

13.
焦鹏 《中国律师》2012,(11):74-76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普通程序的一审中,本着有利于提高庭审效率,有利于庭审实质化的目的,增加了一些程序方面和证据方面的制度。而这些新的制度安排,对律师的辩护工作而言,完全是崭新的。其中有些程序的启动完全由辩护律师来完成,律师在这些新的程序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一、庭前会议制度1、制度的设立新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审程序中,在第182条第二款新设了一项制度:"出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证人出庭名  相似文献   

14.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先只有五把藤椅,这样,在审判庭开庭审判案犯的时候,就只有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和公诉人能坐上藤椅,而出庭辩护的律师只好坐木椅子了。最近,这个院的领导责成管后勤的同志,在辩护人的位置上换上一把藤椅,同志们知道后,都赞许院领导抓得好。 坐木椅或是藤椅,实在是区区小事,出庭辩护的律师当然也不会计较,然而,在这一撤一换中,却体现了对人民律师重要作用的应有重视。  相似文献   

15.
来信编辑同志: 有的当事人或其家属要求本地律师到外地为他出庭辩护或代理。请问,他们的要求是否可行?如果可行,要具备哪些条件?例如,两地法律顾问处是否先需取得一致意见?甲地律师到乙地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是否需取得乙地人民法院的同意?否则,甲地律师到乙地法院如何办理阅卷手续?这些问题,应本着什么样的原则来进行解决?请解答。湖北省恩施地区法律顾问处廖燕谋复信廖燕谋同志: 你信中所提本地律师是否可到外地去出庭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或代理一事,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是与选任辩护相对的一项辩护制度。前者,是指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并负担其报酬和费用;后者主要由法院(在某些国家还包括检察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并由国家负担辩护人的报酬和费用或由律师无偿为被  相似文献   

17.
刘世友 《法制与社会》2011,(32):255-256
我国《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相似文献   

18.
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辩护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相关法律关于辩护制度的规定,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尚存在许多缺陷,这些缺陷阻碍了司法改革的进程,影响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形象。再者,中国加入WT0,现行法律中与国际有关公约等法律规定相冲突的均在进行调整、修改。因此,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已是大势所趋。我们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一、明确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法律地位及其相应的权利《刑诉法》第96条…  相似文献   

19.
刑事辩护准入制度与有效辩护及普遍辩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冀祥德 《清华法学》2012,6(4):116-131
刑事辩护在国家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中的应然重要性与我国允许非律师承担辩护职责的实然性之间存在明显反差.实证调查证明,无论是从律师的数量上还是辩护质量上,在我国取消非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规定,建立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这一制度既可实现有效辩护的目的,也不违背普遍辩护的要求.故应当在现实国情允许的情况下,从死刑案件开始,分步骤、分层次地设立刑事辩护的准入制度;同时,设置与准入制度配套的管理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以及退出机制,并从辩护律师执业环境和刑事辩护收费制度等方面为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的构建与实施营造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  相似文献   

20.
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责任●西南政法大学学苑律师事务所韦忠语律师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那么,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和可以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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