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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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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口供证据补强规则是指对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或主要事实的有罪口供,要求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口供证据补强规则由被补强的口供范围和对象、用以补强口供的证据、补强证据的证明程度四个方面构成,当内在构成达到完善的程度时,口供证据补强规则就能够发挥保障口供真实性、防止误判和防止过分倚重口供、保障人权的功能。但是,我国的口供证据补强规则存在很多问题。在理论上,对被补强的口供范围和对象、用以补强口供的证据、补强证据的证明程度等规定不明确。在实践中,缺乏适用口供证据补强规则的指导和标准。基于口供证据补强规则存在的问题,应当从明确被补强口供的范围、明确口供补强的对象、明确用以补强口供的证据、明确补强证据的证明程度四个方面完善口供证据补强规则的内在构成。  相似文献   

2.
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悠久,在封建社会的专政统治中,纠问式诉讼模式的形成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权力的强制性,而口供被赋予了重要的使命,成为定罪的主要甚至全部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注意到偏重口供的片面性和负面影响,规定对被告人所作的有罪供述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口供补强规则。我国刑诉法对口供补强规则的规定过于笼统,有待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口供补强证据规则是防止误判、保证判决正确性的重要证据规则。我国学界及实务部门对该规则的研究尚浅.国外学者对补强证据规则的一些方面也存在很多争议,因此有必要对口供扑强证据规则的内涵及构成要件部分重新作出界定。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一切案件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明确了口供在诉讼中的证据地位.口供因其不稳定、不确定、不可轻信等特性使其在诉讼中只能是一种次要的、辅助的证据,不能成为对被告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应当坚决克服以往的办案习惯,杜绝依口供查找其他证据的错误作法.  相似文献   

5.
口供是受审者的口头陈述,包括“供述和辩解”两层含义。口供作为证据时具有直接性、复杂性、易变性等特点。司法人员在讯问口供时,要充分收集受审人员的供述与辩解;运用口供要慎重,审查判断其真假。在司法实践中要遵守法律规定,杜绝刑讯逼供现象。  相似文献   

6.
中日英三国被告人口供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日英三国法律对于被告人口供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规定不尽相同。日英两国法律赋予被告人口供以证据能力的前择是被告人必须在自由自愿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而我国法律赋予被告人口供以证据能力的前提是口供必须真实;被告人口供在日英比我国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英国法上的有罪答辩制度和日本法上的口供补强法则都有其合理性,我们应当研究和吸收这些合理因素,完善我国的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7.
隐蔽性证据规则并不是一个新创的证据能力规则,而是作为补强证据规则的另一面存在的关于证明力的规则。隐蔽性证据的可靠性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是被告人供述的可靠性,第二是其他证据的补强。司法实践中对口供严重依赖,并且形成了普遍信任通过口供获取隐蔽性证据的局面,但是,隐蔽性证据的立法规范尚显粗略。虚假供述是影响隐蔽性证据可靠性的一大因素,而产生虚假供述的理由又是多方面的。提高隐蔽性证据的可靠性,可以从遏制虚假供述的角度出发进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特有的诉讼制度,它横跨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两个阶段,力求在一次庭审中解决相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问题,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但在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诉难以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案结事了,在审判程序中处境尴尬,并未实现程序设计者的初衷。在当前我国两大诉讼法进行大修的背景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发展完善,应当受到重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中,刑事证据向民事证据的转化,尤其是作为最重要言词证据的被告人供述的转化,是重中之重。实现程序化的证据转换,以体现程序的秩序价值,衡平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9.
案卷中的口供与证据——一个实证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C市J区1984、1994、2004年度审结的各50起刑事案件案卷中证据种类的结构分析发现,抽样案卷中的证据种类结构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这些变化并非实质性的,特别是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数量之间的比值未有明显的变化,物证类型结构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并不能从中看出这20年来侦查机关获取证据能力的改善和提高,同时,我们还发现证人证言的数量却呈大幅度下降,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推断侦查实践中对讯问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国家对侦查的投入不足,侦查实践技术含量较低,在客观证据获取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侦查的推进势必依赖于讯问所能提供的证据线索。  相似文献   

10.
奚玮  田圣斌  余韵 《理论月刊》2005,(12):116-118
口供的价值不容否认,但口供的价值是有限的,即使共犯口供也是如此。对于口供既不能轻视,也不能轻信。我国应当确立不受强迫自证其罪、非法口供排除、补强证据、先调查其他证据后调查自白等证据规则,以保障口供在处理案件中应有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电子证据的法定证据形式障碍和弱证明力均是制约电子证据有效运用的关键瓶颈.完善电子证据立法,前提是确立电子证据的独立法律地位,这符合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电子证据的证明功能,也是与刑事诉讼法修改保持协调的需要.电子证据的弱证明力、高度科技依赖性以及电子证据地位的提升决定了民事诉讼法修改规定电子数据证据种类的同时,必须确立电子证据补强规则,并从设计原则和具体路径两个方面构建我国的电子证据补强机制.  相似文献   

12.
叶云江  崔卫军 《前沿》2007,(2):121-123
文章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出发,对我国刑事诉讼中口供证据的证据地位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在我国应否建立沉默权制度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我国现阶段不需要建立沉默权制度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在直接证明案件事实、获取其他证据线索、审查判断证据以及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口供的真伪并存和不稳定性决定其不具有独立证明作用 ,只有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成为定案根据  相似文献   

14.
在刑事诉讼中要确保被告人陈述的自愿性和任意性;将被告人自愿作出的有罪答辩作为诉讼主体对程序运作方式和实体权益的选择及处分,给予程序奖励,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同时,上述证明方式的转变,也由被告人陈述的性质所决定。我国刑事诉讼在运用被告人陈述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应设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5.
16.
"孤证"或证据"一对一"案件的证明目前成为司法证明实践中的一大难题。绝对的孤证案件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解决所谓"孤证"或证据"一对一"的证明难题,其出路在于借鉴西方国家证明领域中的补强证据规则的理论和有效经验,充分发挥间接证据对直接证据的印证与补证功能。惟此,我们才能脱离"孤证"的证明困境。  相似文献   

17.
英美法系证据规则具有庞杂性、无序性和技术性等特点,最突出的特点是对证据审查与认定的特有方式与过程.从形式和内容上,这些方式和过程看似杂乱无序,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它们或表现为证据法和证据规则的使用,如证据排除规则与例外;或表现为法官的裁量,如英国普遍采用的排除裁量权;或表现为当事人自治的对抗制质证模式,如证人出庭接受询问和交叉询问制度等.在英国,非法或使用不公平手段获得证据由法官通过裁量排除的方式予以处理.传统上,决定不当获得的证据是否予以排除的原则包含三个方面,第一个原则是证据的可靠性;第二个原则是威慑非法取得证据的行为;第三个原则是保护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论证据体系——兼与《口供中心主义之辩》一文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实践及其理论探讨都需要对证据体系的深入研究。对刑事案件嫌疑人的有罪认定,不取决于个别证据,而依靠证据体系。证据体系是法律框架里的思维模式,分为单一型和混和型两类。组织证据可分别以物质现场、心理现场或关键证据为中心,在组证规则和方法的指导下,求得三套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在组织证据体系的过程中,口供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和具体的司法意义,应该善待口供。  相似文献   

19.
初查中所收集人证的证据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德宏 《公安研究》2007,152(6):44-47
初查是立案前必须的步骤,初查中所收集的证人证言和潜在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供述在不同的权利背景下其证据能力呈现差异。我国现行行政性初查忽视了被对调查对象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初查应归于诉讼行为,其所获得的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也不应具有当然的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20.
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的一切真实情况,是查处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的成案的关键。本文根据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从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怎样发现有罪证据、收集贿赂案件证据材料的主要方法,从而采取对策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必要的固定,做到证据确凿,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串供,防止错案的发生,保证案件质量,有力打击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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