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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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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盟贸易自由化若干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实施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佴澎  王姗姗 《河北法学》2007,25(4):166-170
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东盟贸易自由化的一个重要层面,以绕开WTO多边协议的困难,克服WTO多边贸易体系的种种弊端.建立和完善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是自由贸易区相关的各项协议,尤其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以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和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中的相关协议协定为核心,研究了东盟贸易自由化若干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其在实施过程中的障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2.
就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而言 ,WTO的重要性在于将金融服务贸易首次纳入多边贸易体制 ,并制定了一系列与金融服务有关的协议 :GATS、《金融服务附件》、《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金融服务协议》 ,从而构建了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多边法律框架。其主要内容包括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规则和纪律 ,影响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国内法规的协调、承认和实施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争议的解决。此框架是2 0世纪以来国际金融法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创新 ,它是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 ,以效率为其基本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3.
特定的所得税措施会对自由贸易产生壁垒作用.在国际层面上,所得税的国际协调和贸易自由化是分别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和WTO多边体制来实现的.不过,税收协定和WTO体制对于所得税壁垒的消除是不彻底的.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WTO体制和税收协定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和协调.  相似文献   

4.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快速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随着金融服务贸易被列入WTO多边法律框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金融监管问题也成了WTO各成员国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5.
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框架与中国金融法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WTO体制下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框架 WTO体制下的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框架,包括了自1993年12月15日结束的乌拉圭回合最终谈判以来,在WTO支持下达成的有关金融服务贸易的所有规定和协议。这些协定有的以单项的协定表现出来,如FSA;有的则体现在其他协定的有关内容中,如WTO主体协议文本(下称《WTO主协定》)中有关组织和机制的规定,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关于服务贸易尤其是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的国际投资规范评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单文华 《法学研究》1996,(2):135-143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以下简称《WTO协定》)不仅仅是一个全球性的多边贸易协定,由于它首次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进行了规范,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又是一个新的多边投资协定和多边知识产权协定。据此,可以预见,世界贸易组织(WTO)将不仅是世界贸易自由化的主要载体,还是未来世界经济自由化与一体化的主要依托。正如《马拉喀什宣言》所指出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开创了全球经济合作的新纪元。”  相似文献   

7.
论WTO协定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WTO协定创设了在多边贸易体制中调整国际投资问题的先例 ,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WTO协定对各国国内外资法和双边、多边投资立法的影响成为国际经济法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对WTO协定中的直接涉及国际投资规则的TRIMs协议、TRIPs协议和GATS进行了深入分析 ,对其他间接涉及国际投资规则的一些协议进行了阐述 ,从国内法角度和国际法角度揭示出WTO协定对国际投资法未来发展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WTO的法律框架与其他制度性安排的冲突与融合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WTO新一轮谈判的进行 ,WTO的管辖范围越来越宽泛 ,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问题现在都能为WTO所解决。本文综述了日前华东政法学院WTO研究中心学术研讨会中关于金融自由化与WTO法律体系、WTO体系下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WTO框架下的贸易与人权的关系以及WTO能否制定多边投资协定等研讨议题。  相似文献   

9.
加入WTO与我国外资法的完善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WTO多边协定主要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规则,但其中有不少协定都与投资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关系,从而对各国外资法、双边投资条约和国际投资公约均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国一旦加入 WTO,其多边协定将立即对我国产生约束力,并将直接影响我国有关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政策和法制。认真研究 WTO多边协定的规则并尽快重构我国外资法以适应 WTO多边协议的要求,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  相似文献   

10.
WTO各法律文件均含有大量的例外条款,其数量和种类之多是其他国际条约所罕见的。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协议,作为调整服务贸易的第一个多边性协议,其本身特点也决定了例外条款存在的不可避免性。其实,例外条款在任何国际法部门中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在WTO多边贸易体制,尤其是在GATS中显得比较突出。在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目标和特定国内公共政策目标之间,尤其是隐藏其后的国家利益关系中,例外条款总是起着一种重要的平衡作用。对于进入后WTO时代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进一步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中国来说,善于并合法援引GATS的例外条款对于保障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利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白云 《时代法学》2006,4(4):82-88
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实现了农产品到多边贸易体制的回归,但协议并不是对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永久性安排,各成员仍有义务通过后续谈判,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水平直至完全实现自由化。因此,研究《农业协议》国内支持条款的局限性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新一轮农产品多边谈判中应修正的问题,对于我国实施国内支持条款和参加新一轮农业多边谈判,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自由化深入发展,首先从商品贸易自由化推开,逐步延伸至服务贸易和直接投资的自由化。消除国际投资壁垒,实行国际投资自由化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在这一过程中WTO法律体系的建立对国际投资自由化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世贸组织法律体制是经济自由化、全球化与一体化的产物。首先,以实现经济自由化为要旨,使得世贸组织法律体制成为全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框架;其次,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世贸组织多边法律体制的构建,从而有助于健全和完善国际经济法律秩序;再次,在经济一体化的带动下,形成了内联紧密的世贸组织法律体系,并加强了国际经济法律规则与社会领域国际法规则的联系.  相似文献   

14.
全球金融服务自由化与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以《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定》为中心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多边规则的达成 ,创造性地采用以最惠国待遇和承诺表为主轴的金融服务自由化多边生成机制 ,使全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然而金融服务自由化的推行 ,并未禁止成员方基于审慎目的或特定的国内财政金融困难而实施必要的监管 ,关键在于如何摆正金融服务自由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 ,即应以推进金融服务自由化为主线 ,金融监管应服务于金融服务自由化目标 ,而不能成为金融服务自由化进程中的障碍。  相似文献   

15.
WTO框架下的多边投资协议问题述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刘笋 《中国法学》2003,29(2):68-78
在WTO贸易与投资关系工作组内 ,WTO成员方近年来就是否应当在WTO框架下制订新的多边投资协议 (MIA)进行了广泛讨论 ,最终因为各方意见分歧而使立法建议停留在探讨阶段。从成员方的现实需求和意愿来看问题 ,结合工作组几年的研讨情况和经合组织制订多边投资协议的经验教训 ,可以初步得出的结论是 ,在WTO下制订新的多边投资协议的时机尚不成熟。新协议的出台 ,必须以成员方之间的合意为前提 ,以消除各成员方在投资规则上的诸多实质性分歧为基础 ,以充分考虑和及时反映经济一体化时代国际投资立法背景的变化为依托。对晚近多边投资立法经验教训的思考和对工作组相关研讨工作的跟踪研究 ,有助于了解WTO规则与国际投资法的关联关系及WTO法律规则体系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 ,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6.
政府采购是国际贸易自由化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政府采购协议》 ,是一个没有完全纳入WTO多边规则的复边协定。但在WTO框架内推进政府采购自由化将是今后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首要任务。中国虽然已经成为WTO正式成员 ,但是并未签署该协议 ,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在政府采购制度方面不受到影响。本文介绍、分析了乌拉圭回合谈判中重新修订的《政府采购协议》 ,并提出我国加入WTO后 ,刚刚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17.
VT0(世界贸易组织)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议》,其宗旨是消除各国政府对贸易的壁垒以促使贸易尽可能自由地流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6条第4款规定:“每一成员应当保证其法律、规则和行政程序,与所附各协议中的义务相一致。”这说明:尽管表面上WTO多为贸易领域的规则,但实质上WTO规则主要是对各成员行政当局及其行政行为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无论是国际投资的局势还是国际投资的法制都发生了许多的新变化。投资日趋自由化,国际投资保护也进一步加强。但令人遗憾的是全面调整国际投资的多边投资协议却处于缺位状态,本文主要分析了国际投资立法现状的原因,希望对国际投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汤树梅 《法学家》2004,(2):102-107
贸易自由化被视为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二战后,在关贸总协定和WTO中,贸易自由化取得了巨大进展,关税处于历史性的低水平状态,其他非关税壁垒也得到进一步遏制,全球经济因此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即使所有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都被消除,如果反竞争行为得不到规制,就会成为阻碍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另一种形式的壁垒,使通过政府间谈判而开放的国际市场因企业的反竞争行为重新被相互关闭和封锁起来.为使全球经济福利和效率最大化,贸易自由化政策必须与其他领域内的法律特别是最为重要的竞争法共同发挥作用.然问题在于,在较为完善的国际贸易法制促进的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竞争法仍停留在各国各自为政以及双边和多边合作的阶段,缺少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竞争法体制.因此,为了避免因反竞争行为而导致贸易自由化倒退,有必要在完善各国内竞争法的同时,加快国际统一竞争立法的进程,而在WTO框架下建立国际竞争法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必然性.  相似文献   

20.
沈伟 《法学研究》2015,(4):184-208
与双边投资协议在全球范围内的爆炸式增长形成鲜明对比,国际投资保护领域的多边协定相对而言谈判进展缓慢并且较少受到关注.亚洲地区最近的多边投资协定,当属《东盟—中国投资协议》及《中日韩三方协定》.本文以中国签订的双边和多边投资协议为研究对象,考察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公平和公正待遇、全面保护与安全、征收以及资本转移等主要实体保护标准的演进.《东盟—中国投资协议》与《中日韩三方协定》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的实体保护标准,越发显示出更为自由的保护投资者的立场,这将有利于促进投资、改善投资相关规章制度的透明度、加强投资领域的多边合作,最终推动整个亚太地区的区域投资协定的签署以及投资法律体系的自由化和多边化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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