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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押是一种经常采用的法律手段。在抵押关系中,由于抵押物不发生转移,所有人仍然保留抵押物的实物形态,仅对其价值形态作了限制,这样既可以发挥物的担保作用,又可以利用物的使用效能,因而是一种最有效的担保物权。一、抵押概念的界定及特征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关系中,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称为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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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利军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1998,(2)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实际占有他人动产而于有关该动产新产生的债权来受清偿时,可留置其动产并从其变卖价中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适用最广泛的担保物权形态,它有普通抵押权特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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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2002年5月在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价40万元,甲采取按揭的方式予以购买,首付三成即12万元,此外每月向银行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同时其房屋向银行进行了抵押。2003年4月,甲因做生意急需用钱,故欲把房屋转手让售,正好乙也想要这套房屋,双方达成转让意向。此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表示不同意甲转让房屋,理由是贷款尚未还清。这时,甲向律师咨询:房屋抵押后到底能否继续出售呢?曾律师解答:可以出售,但有部分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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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时,除了需要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合意外,还需要登记(不动产)或交付(动产)的形式,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依此我们可以看出,物权的取得和交付并不是同时的,这就造成了实践中一物二卖或者标的物风险转移责任承担争议问题.
一、交付行为在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
物权变动需要公示,不动产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则为交付和占有.关于交付的分类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简易交付等,而债权的设立、变更只以双方合意或者法律规定为准.对于动产来说买卖合同成立后,交付动产的时间就是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受人的时间.当然在简易交付、在途货物交易时,合同成立时间即为交付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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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晓莉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6,(1):76-78
动产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不可小视,动产物权的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妥当会破坏社会稳定,延缓经济发展。根据引发原因的不同,可把动产物权纠纷分为由于政府的介入而引起的动产物权纠纷和由于法律条文不完善而引起的动产物权纠纷;按照动产物权客体的内容,又可将动产物权纠纷分为资金动产物权纠纷和工具动产物权纠纷。对制定一部完整的物权法的几点建议:明确权责、明确规定“政企分离”、扩大保护范围、完善救济权制度和完善免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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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具体来讲,涵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赋予农民更多的集体收益分配权能,允许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第二,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允许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将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人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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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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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5,(10)
物权法(草案)名词解释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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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企业间的并购是企业迅速拓展业务范围,提高竞争实力的有效途径。企业并购主要有三种方法:现金收购、股票收购和杠杆收购。企业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以取得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称为现金收购。股票收购是指企业增发本企业的股票,用以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以达到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的收购方式。杠杆收购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在银行贷款或金融市场融资的支持,依靠高度负债融资来实现的并购活动,其资金多以收购对象的资本和收益为担保而得以筹集,在形式上颇似房地方抵押贷款。杠杆收购直接引发了80年代美国的第四次并购浪潮,这一时期许多收购金额超过10亿美元,在1987年的全盛时期,杠杆收购占全部收购数量的70%,价值的21%。有人评论杠杆收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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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界就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存在很大分歧,其根源就在于学者对于物权的一些基本观念和范畴的认识存在分歧。从我国物权法研究的现状来看,担保物权的理论化之路不合时宜,而备受忽视的制度技术化之路有助于解决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担保物权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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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是物权担保形式之一,其涉及抵押登记、抵押物价格评估、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等诸方面,也因土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而设定抵押条件有所区别。本文通过对其中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力图从债权担保理论和物权法角度,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期为土地资源的盘活提供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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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骏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14,(4):64-66
物权争议可以分为双方物权争议和三方物权争议,双方物权争议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而三方物权争议一般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但在例外情形时也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物权和债权是紧密相联的,当事人在动产物权选择的法律与在合同中选择的法律会发生不一致甚至冲突的情况,发生冲突时,法官应主动查清当事人选法的合意,而不可径行认定动产物权的法律选择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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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抵押贷款关系的愈采愈频繁,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的也越来越多。此项公证已成为许多公证处的一项支柱业务。认真分析和研究抵押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对于搞好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公证,可以更好地保障金融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确保其抵押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的财产作为偿还银行贷款的担保而进行的贷款行为,如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有权通过拍卖或转让该财产来收回欠款。抵押关系中,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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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河北)》2017,(11)
<正>近两年来,随着民间借贷纠纷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在签署借贷合同的同时都会附随债务人的担保方式。抵押担保是现实中最先被选择的一种担保方式,然而,现实中多有即使有了抵押担保也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情况。那么,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大家在民间借贷关系中重视什么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