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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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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刑法理论对风险社会现实的积极回应,抽象危险犯在风险刑法观之下重焕理论活力.在运用抽象危险犯立法范式前置刑法触角、周延法益保护阈界的同时也应警惕其稀释法益概念、冲击罪责原则、泛化处罚范域的品格危险.面对《刑法修正案(九)》运用抽象危险犯立法范式增设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相关犯罪,应积极建构抽象危险犯的谦抑认定机制.二元认定体系立于实质违法性立场之上,通过建构正向缩限入罪路径与危险阙如出罪路径的双轨考察机制,矫正抽象危险犯扩张范域的品格危险,避免其沦为刑法过分打击的工具.  相似文献   

2.
从1997年刑法修订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通过,我国刑法立法犯罪化规律呈现出以犯罪化为主,非犯罪化为辅,犯罪圈逐步扩张的情势.增加的41个罪名为法定犯,这其中又以保护公法益的罪名为主.犯罪化应当在抽象原则下进行细化,包括遵循当前的社会发展特征,遵循现阶段的刑事政策,与我国“立法定性+立法定量”犯罪化模式相适应,注意刑法立法犯罪化与刑法体系的关系等.  相似文献   

3.
风险社会下,对法益的提前保护成为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探索刑法的提前保护机制有助于明确风险刑法的存在范围。刑法提前保护的内涵包括:刑法提前保护的保护对象是抽象的社会法益;保护方式是对危险的禁止;保护目的是刑罚的一般预防。对具体危险和抽象危险的判断构成风险刑法归责的主轴;容许危险理论则为风险刑法提供了归责原则,即谁基于自己的自我决定,制造了法所不允许的风险,谁就应当承担该风险。  相似文献   

4.
刑事立法前置对预防法益侵害而言确有其必要性,但过度的前置却应受到批判与纠正。在立法、司法和社会层面,刑事立法的过度前置不仅无益于预防法益侵害,反而会降低刑罚效益和司法公信力,导致部门法之间关系失调。而刑法过度前置化现象的形成,则源于对刑罚预防功能的过度倚重,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错误践行,以及对社会公众安全焦虑的盲目回应。为防范刑法前置的过度化,应以均衡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及协调性原则为指导,对刑事立法修正作出合理规诫。  相似文献   

5.
风险刑法从"风险社会"出发,提出刑法应当成为风险控制工具,主张法益保护早期化和刑罚处罚范围扩大化。但是,风险刑法理论自身存在诸多质疑之处。首先,作为其理论来源的"风险社会"并非真实的社会状态,对于风险的理解也存在误区。其次,风险刑法将风险的人为性和不确定性作为其立论基础,但是从这两方面并无法推演出风险刑法之主张。再次,预备犯、未遂犯犯罪化以及危险犯的出现并不能反映风险刑法之趋势。最后,风险刑法自身内含与自由保障价值冲突的局限。因此,风险刑法有借"风险社会"之名,扩张刑法范围的嫌疑。我们应当正确认识风险社会所带来的法益变动和社会治理观念变革对刑法的影响,坚守刑法的谦抑立场以回应风险社会的到来。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危险驾驶罪”,有关醉驾的刑法规范主要体现了刑法保护法益前移与抽象危险犯的立法精神。面对社会上日益严重的醉酒驾驶情况,运用刑法理论中的危险犯和法益侵害概念并不能有效达至减少风险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的理想效果。超越规范层面的惩罚醉驾的政策性与风险防治因素,为犯罪学中的情境预防理论应用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可寻的依据。从具体犯罪的预防出发思考减少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机会,应用情境预防理论控制醉驾的发生是一条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7.
食品药品安全的刑法规制正在形成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的三维立体模式并可进一步加以完善。法益保护的前置化着重于一般预防,主要是抽象危险犯的设置;资格刑的配置着重于特殊预防,从立法完善的角度,可增设禁止从事一定职业的资格刑;对监管责任的强调和特别规定,则旨在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犯罪风险。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危险驾驶罪",有关醉驾的刑法规范主要体现了刑法保护法益前移与抽象危险犯的立法精神。面对社会上日益严重的醉酒驾驶的情况,运用刑法理论中的危险犯和法益侵害概念并不能有效达至减少风险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的理想效果。超越规范层面的惩罚醉驾的政策性与风险防治因素,为犯罪学中的情境预防理论应用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应用提供了可寻的依据。从具体犯罪的预防出发思考减少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机会,应用情境预防理论控制醉驾的发生是可行的一条新路径。  相似文献   

9.
传染病防治犯罪的刑法治理同风险社会理论天然具有契合性,但近年来处于刑法立法相对消极化的状态。将我国社会系统的转型同刑法观的流变相结合进行研究,发现传染病防治犯罪既存在传统刑法观遗留的立法理念错位、类型化不足等缺陷,也存在风险刑法观下立法模式合理性存疑。因此,必须立足于复调式的社会结构,对传染病防治犯罪的立法理念、立法思维、立法模式等问题进行回应,同时划定其风险社会语境下的立法扩张边界。  相似文献   

10.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根源于秩序本位与自由本位两种刑法价值观的对立,是对立统一关系;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均须全面看待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机能。法益概念的清晰明确性、规范性以及专属性有待商榷,仅具司法论意义的法益无法取代社会危害性。在当前风险社会背景下,社会危害性理论为实现罪责刑法向安全刑法的转向提供基础和起点,对于立法中犯罪圈适度扩张问题、司法中定罪与量刑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1.
食品药品安全的刑法规制正在形成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的三维立体模式并可进一步加以完善。法益保护的前置化着重于一般预防,主要是抽象危险犯的设置;资格刑的配置着重于特殊预防,从立法完善的角度,可增设禁止从事一定职业的资格刑;对监管责任的强调和特别规定,则旨在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犯罪风险。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转型时期刑法立法上的犯罪化加速,中国刑法走向何处去备受关注。立法的积极并不意味着需要坚持积极刑法立法观,积极刑法立法观的三大理论预设存在疑问,易于陷入犯罪化扩张的危险中。刑法立法与国家任务相关,不能越过法益保护原则而强化国民对刑法的忠诚。刑法观是刑法立法理念的体现,包含在刑法类型当中,以刑法类型为主线讨论刑法立法发展方向更具有解释力。刑法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国家任务的时代改变,法定犯大量增加成为刑法立法的重头戏,现代刑法需要被植入新的基因,提倡与实践社会刑法,中国刑法之未来发展方向终将呈现出“市民刑法兼容社会刑法”的共生格局:对自然犯采取市民刑法,对行政犯采取社会刑法。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我国刑法立法以犯罪化作为绝对主导方向。从近十年来刑法修正案的内容可以看出犯罪化的走向主要体现在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秩序、侵犯公民权利行为的犯罪化非常活跃,呈现出行政违法行为犯罪化、法益保护前置化等特点,将很多原来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予以犯罪化,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并将刑法保护法益的时间提前。这体现了刑法立法对社会转型期所出现的各类社会问题以及越来越能明显感知的社会风险的回应,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刑法立法的滞后性与社会生活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之间的矛盾。但是,对于近年来犯罪化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还应当进一步反思,注意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衔接问题,防止刑法法益保护的过度前置化,同时注重人权保护。  相似文献   

14.
预防刑法相较于传统刑法有诸多差异化表现,差异化现象本质等同于将刑法进行扩张适用。预防刑法理论的发展更多源于对社会新形势、犯罪新问题应对的需求,是我国积极立法观导向的结果,是国家介入社会秩序管理最直接、最强硬的表现。对预防刑法差异化表现及其本质的研究,能为限制刑法理论扩张、保持刑法谦抑性打好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5.
犯罪化与犯罪圈不是等同的概念。犯罪圈的扩张说明犯罪化在我国刑事立法中是占据主导地位的。犯罪圈的扩张是刑法结构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劳动教养退出历史舞台后弥补处罚漏洞的必要举措,符合强化刑法对法益保护的客观需要,是刑法获得国民认同、提升民众规范意识的必要途径。在《刑法修正案(九)》颁行之后,司法解释对贪污受贿犯罪入罪门槛的提高,是对我国犯罪圈扩张趋势的背离。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从立法到修正并不是一个单线性过程,而是两种不同法益价值相互穿插、相互影响、相互博弈的双线性过程。刑法修正正是在秩序与自由这两种法益价值之间穿梭进行,其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平衡刑法的秩序保护价值与人权保障价值。秩序与自由这两种法益价值本就处于一种天然不平衡的状态,步入刑事立法活性化时代的风险社会,刑法工具主义色彩浓厚,更加剧了二者间的失衡。欲使法益的天平回归平衡,须加重自由法益一端的砝码或是减轻秩序法益一端的砝码,刑法谦抑主义正是后者。由此看来,刑法从立法到修正实质上是立法者在秩序与自由这两种法益价值上的选择过程,而法益平衡则是选择的最优解。  相似文献   

17.
经济刑法保护的法益属超个人法益,但无论是个人利益说还是传统秩序说都无助于解决法益理论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捉襟见肘的尴尬处境。应当对作为经济刑法法益的超个人法益进行二元化展开,划分为溯源性超个人法益和独立性超个人法益,构建“溯源性+独立性”的经济刑法二元“双环”法益结构。经济刑法以溯源性超个人法益为原则,以独立性超个人法益为例外。溯源性超个人法益与个人法益之间可追溯,用以规制刑法解释,独立性超个人法益限于重大的、基础性经济秩序,用以实现立法批判。  相似文献   

18.
刑法是法益保护法。法益概念应当是立法评价概念,包含利益与法的要保护性两个要素,具有司法解释机能和立法指导机能。法益理论可追溯至权利侵害理论,现今遭受规范理论的挑战。法益概念自诞生至今,一直存在着内容模糊、性质虚化、功能滞后、目的落空等质疑。然而法益概念本身作为观念形态,必然具有一定程度的抽象性、精神化,因此重要的不是模糊、精神化,而是何种程度的抽象与精神化。法益理论在新兴法益方面应采取开放立场,在集体法益方面应采取二元法益论,并在价值相连模式下通过法益还原论,缓解集体法益在扩张上的必要性与肆意性之间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19.
从1997年刑法典颁布以来,共出台了9个刑法修正案。尽管其中有削减死刑条文、降低刑罚幅度的立法,但总体来看,还是体现了浓厚的惩罚主义色彩。从犯罪论上看,表现为犯罪预备实行化、抽象危险犯增加、法益保护前置及法益抽象化等;从刑罚论上看,表现为资格刑增加、财产性扩张及终身监禁引入等。惩罚主义立法会危及刑法谦抑性、公民权利保障及立法合宪性,并威胁到公民人格尊严。虽然刑法扩张是世界范围内的刑事立法趋向,但对此依然要保持清醒和警惕,需要从不同层面规范刑事司法解释,以推动刑事立法适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风险社会理论激发了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忧虑,促使新安全观的形成,安全问题成了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体系之间的纽带。环境刑法不再完全恪守传统的罪责刑法理论,更加重视环境危险行为,理论调试应成为必然趋势。法益理论首当其冲,环境法益的独立化和前置性保护促使传统的法益侵害说不断融合发展。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的谨慎适用填补了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认定的空白地带。严格责任理论的例外适用弥补了传统过错原则的不足,适应风险社会中对环境问题的宏观政策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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