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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1条的规定:“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依据上述规定.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是审查起诉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2.
由于目前计算机专业取证人员数量的不足,当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现场中正处于运行状态的计算机大多采用“二步式”取证的方式来搜集数字证据。即先由侦查人员对涉案计算机实施关机分离和保全。尔后再移交专业机构进行数字证据司法鉴定。这种方式虽然保障了数字证据的原始性和证明力。但无形之中造成了存储在RAM中的“易挥发”数据以及其他形式的潜在数字证据的丢失。而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这些“易挥发数据”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重要线索和潜在的数字证据。因此通过对侦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实现“易挥发数据”的现场动态获取和合理保全对数字案件侦查取证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3.
情节在案件事实与证据之间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狭义的量刑情节证据是反映犯罪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犯罪行为前后情况的事实材料。廓清行为事实与行为人因素基本界线,对侦查取证工作及后续的诉讼活动均有实践指导意义。侦查取证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客观全面、主动取证、自由证明的基本规则。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工作思路:在取证渠道上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展开;在取证内容上相对精细化;在取证方法上注意引导案件当事人与法律合作;在侦查终结阶段重视量刑情节证据的移送工作;在起诉审判阶段积极配合公诉机关补充量刑情节证据,必要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与司法部门的常规沟通机制。  相似文献   

4.
在近年的办案实践中,侦查部门与起诉部门紧密配合,办理的案件取证质量较高,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但是,部分案件的部分证据材料的收集与固定,常常为侦查人员所忽视、遗漏。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侦查部门在收集证据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应建议。一、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证据收集认定自首的证据材料关系到法庭审判中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问题,因而不容忽视。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犯罪嫌疑人一再声称自己是投案自首的,而在侦查卷宗内,有关的证据材料或缺少或不全面,有的投案自首时笔录上未反映自…  相似文献   

5.
刑诉法修改后,逮捕条件的改变给批捕办案带来了不少新的困难,使案件质量遇到新的挑战。在新形势下确保批捕案件的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关键还是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笔者在此根据自己的办案体会,谈谈批捕审查证据的方法,以期能抛砖引玉。一、质证法证据要经过法度排辩双方反复后证确定无疑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批捕审查证据时,眼光要放远一点,要有法庭质证观念。要注意审查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每~个证据的来源、获得方法、可靠程度,分析这些证据的取证程序是否合法,取证过程是否客观公正,内容是否真实。多角度地分析…  相似文献   

6.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案件质量监督审查作为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公正执法的有效载体,建立了相关配套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审查,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全院连续4年来未发生一起错案和质量不合格案件,所办批捕、起诉、职侦案件的正确率达100%。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相似文献   

7.
扬子  张清 《法治纵横》2014,(19):49-49
今年6月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乌市清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及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部署,集中审查了8起案件,这8起案件涉案金额达亿元。近日,办案检察官向记者揭开了此类案件的内幕。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方式为:以书面审查案卷为主,辅以必要的调查取证。而在“办案规则”出台之前,根据高检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以下简称“试行规则”),  相似文献   

9.
王宏 《天津检察》2009,(3):31-32
一、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撤案的原因 1、侦查人员收集和固定证据的意识不强,是自侦案件撤案的直接原因。由于自侦部门常常片面追求案件的立案率,只求案件侦破,忽视了相关证据的及时获取,或者是固定证据的意识不强,疏于全面取证.丧失了部分关键证据的最佳取证时机,使证据灭失,导致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链无法形成,证据体系有瑕疵,只能作撤案处理。  相似文献   

10.
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数量日益增长。因该类犯罪的特殊性,案件办理中如何锁定犯罪嫌疑人成为突出问题。当前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电子证据的取证、审查的研究探讨已达白热化,但办案实践中对确定案件嫌疑人等证据链的实质性审查还停留于办理传统刑事案件的固有思维。在现有条件下高效、客观办理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不仅需要立足于新的证据模式,更需要在新证据类型下探究新的审查模式,才能做到不偏不倚、有的放矢。  相似文献   

11.
本文结合北京市对盗窃案中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相关规定,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盗窃案件为例,指出价格鉴定结论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之策,对盗窃案件之重要证据——物价鉴定结论的审查,具有一定的实践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2.
民事申诉案件审查过程中的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由主办检察官主持,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在指定场所对涉案证据进行质证、认证、质辩、查清事实所进行的公开审查活动。民事申诉案件审查过程中的听证包含以下内容:其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进行的公开审查活动;其二,听证的内容是对涉案证据进行质证、认证;其三,听证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为案件作出最终的审查决定奠定基础;其四,听证应当有案件所有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其五,听证应当由主办检察官主持,并在指定场…  相似文献   

13.
肖浩 《陕西检察》2002,(3):19-20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辞方式对被怀疑有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提问并要求作出回答,从而获取口供、查清犯罪事实的一种侦查活动。由此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是定案重要证据之一。尽管刑诉法中确立“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但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没有口供难以定罪,有口供就能定罪。近年来贪污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翻供现象越来越多,致使对认定犯罪证据的认识发生分歧.影响了打击犯罪的力度。这样,侦查工作就面临新的要求,即侦查人员不仅要有侦查取证、获取口供的能力.而且要有善于固定证据的能力。本文将结合办案实践就贪污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翻供的若干问题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案件的高质量办理离不开对电子证据的有效审查。基于此类案件办理的规律与特点,电子证据的显微式审查是值得推广的“最佳实践”。该方法根植于原子主义认识模式,要求办案人员从微观视角对电子证据及其组合进行颗粒度微细的、透视感呈现的专业审查。它可以具体区分为两大实务技巧:一是“全面审”电子文档信息,判断知识产权权属;二是“动态审”关联痕迹文件,判断知识产权侵权过程。基于有关做法的专业性要求,办案人员可以拓展专家辅助审查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5.
电子证据审查是信息时代案件办理的基本任务,应当由无效审查走向有效审查.就电子证据的单独审查而言,它可以分解出聚焦式、还原式、实验式、勘验式与辅助式的电子证据审查技巧;就电子证据的比较审查而言,它可以细化为对照式、递进式、错位式的电子证据审查技巧;就关于电子证据的综合审查而言,它囊括体系式、关联式、组合式的电子证据审查技巧.上述审查技巧源于司法案例、并得到电子证据基础理论的浸润,有利于指导和改良控辩审人员的办案实践,助益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  相似文献   

16.
随着电子数据在刑事诉讼中运用越来越广泛,以及网络攻击、入侵事件不断发生,电子数据安全风险与日俱增,给刑事诉讼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带来挑战,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规定不完善、侦查人员对电子数据形成阶段的真实性缺乏审查、取证技术人员对取证阶段电子数据真实性问题缺乏审查、审判机关对诉讼平台中电子数据真实性问题缺乏审查机制等四个方面,应该采取完善刑事诉讼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规定、侦查人员加强对电子数据形成阶段真实性审查、取证技术人员应重视取证阶段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审判机关建立对诉讼平台中电子数据真实性问题的审查机制等措施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17.
杨莹 《法制与社会》2011,(23):126-127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有权查封与扣押涉案的不动产,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查封与扣押不动产等特殊涉案款物只有原则性规定,不利于侦查人员规范化执法。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应当慎重对待涉案不动产的查封与扣押,并参照《物权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等规定严格执法,同时采取有力的内外部监督措施,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是职责所在。虚假诉讼的主要发案领域,包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涉及析产类的财产纠纷案件、以特定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机动车保险理赔案件、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等几大类。虚假诉讼具有当事人之间有特殊关系、庭审过程场面缓和、诉讼程序较为简便快捷等共同特征。检察机关应加强审查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及时固定关键证据。  相似文献   

19.
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在办案中,当遇到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时,应如何处置呢?笔者认为目前可以这样处理这类案件。第一,应当撤销适用简易程序建议。当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发现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时,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退回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制作撤销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送交人民法院。第二,应当重点审查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相关材料。一般来…  相似文献   

20.
通过多年的办案,笔者发现一个案件好比是由一个一个奇形怪状的小拼图组成的图案,而这些奇形怪状的小拼图就象是一份份证据。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收集证据就象是把所有的相关的、似是而非的甚至错误的小拼图都拢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轮廓但不清晰的图案。而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对证据的审查就象是把所有的小拼图再重新拼一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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