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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1)
<正>焦政办[201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快项目进度,确保管好用好新增中央投资,真正起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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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16)
甬政办发[2009]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最近,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工作检查组对我市宁波江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9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抽查。检查结束后,中央检查组向市政府反馈了检查情况,对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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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政报》2002,(15)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切实做好"2002年中国东部企业参与西部结构调整投资贸易洽谈会"重点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省政府决定在继续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跟踪服务制度落实"2001年中国东部企业参与西部结构调整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的通知》(青政办[2001]165号)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今年洽谈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的跟踪落实(一)由省经协办总协调,对洽谈会174个签约项目进行登记、分类、建档,并将项目按所在地区、部门进行分解。对重点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共计56个项目,总投资57.45亿元)实行一周一报制度,由各地区、各部门负责逐级跟踪,分块落实,按规定时间将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报省政府经协办,由经协办汇总上报省政府。同时,各州(地)市相关部门负责对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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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6)
<正>汕府办[2015]32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5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2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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