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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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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不定期刑制度最早出现于十九世纪中叶的德国。一八七六年美国纽约州通过的《教养院法》是美国采用不定期刑制度的最早的法律,之后,它逐渐被其它各州的法律所采用。不定期刑制度的特征,是法官在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而剥夺罪犯自由的刑期则由行刑部门在行刑过程中视罪犯接受矫正的实际表现和效果来确定。不定期刑分为绝对不定期刑和相对不定期刑,前者是在宣告刑中完全不规定服刑期限,后者则是在宣告刑中只规定刑期的上限或者只规定刑期的下限。目前,大多数实行不定期刑制度的国家已取消了绝对不定期刑,而趋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在我国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存在着广袤的“刑期真空地带”,无期徒刑的刑期已名不副实。从制度主义的视角来看,保留死刑也好,抑或是废除死刑设立终身监禁刑也罢,都存在着如何合理地解决好“有期”与“无期”之衔接的问题。从刑罚价值上看,无期徒刑既失去了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也不具有了可行性,理应废除。为此建议,应在刑法上确定一种新的刑种——“相对不定期刑”替代现行“无期徒刑”,以弥补我国现行刑法制度设计上的罅隙。  相似文献   

3.
不定期刑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现代意义上的不定期刑,一般指的是相对不定期刑,它以刑罚个别化理念为指导,以彻底改造犯罪人、防卫社会为根本目的,符合现代自由刑发展的根本趋势.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开始,随着改造思想的衰落和报应思想的抬头,反对论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展开了对不定期刑的猛烈批判,导致了不定期刑的有限适用.笔者从不定期刑的历史考察着手,在分析不定期刑内涵的基础上,揭示了反对论者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局限,阐述了不定期刑的合理性,提出在我国的刑罚实践中对少年犯和累犯适用不定期刑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目前西方国家较多采用“相对不定期刑”制度。即法官在裁决时,只宣告最低刑期和最高刑期,如某人犯盗窃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实际执行期限,主要取决于本人“改过迁善”的状况。鉴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劳改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在我国采用这种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一、不定期刊的渊源 不定期刑与定期刑相对应,要求法官对罪犯适用的判决是一个幅度而不是确定刑期,由行刑机关在这个幅度内决定具体释放时间。据认为,世界上最早的不定期刑来源于1532年的《加洛林纳刑法典》,  相似文献   

6.
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可以分为绝对定期刑、绝对不定期刑、相对定期刑、相对不定期刑。世界上普遍使用的是相对定期刑,我国也使用相对定期刑,即刑法对每一个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法院在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判处确定的刑罚。根据这种刑罚,犯人入监时的实际服刑期都是确定的,这往往使犯人产生“混刑期”的思想,不利于刑罚发挥最佳效用。为了弥补相对定期刑的缺陷,我们可以使用相对不定期刑,即刑法就某个罪规定一个量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数罪并罚制度对有期自由刑采用的是限制加重原则。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角度分析,这体现了现代刑法理念不再单纯追求罪与刑之间的均衡和相称,而是在其中引入刑事责任作为罪刑关系的调节器。同时,从刑罚的目的以及社会对犯罪应当承担的责任来看,针对一人犯数罪,限制加重原则比并科原则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只是我国的数罪并罚制度对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上限之规定,不太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要求的公正与合理,存在予以适当改革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论刑期折抵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石经海 《法律科学》2004,22(6):87-93
刑期折抵是一项重要的刑法制度,可被折抵的"刑期"只能是宣告刑;从刑期与刑种的关系看,刑期折抵被折抵的刑种只能是有刑期的自由刑或有数额的财产刑或有刑期的资格刑。刑期折抵以"先行羁押"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即,在法定判决(或新判决)执行前被告人有被强制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此外,适用刑期折抵的条件还有,被强制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理由又被刑事追诉和判处某些法定刑罚,并且,它与刑事追诉之间有密切的关联性。  相似文献   

9.
一、刑期计算规定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刑期计算规定司法适用现状我国现行刑法中,自由刑是刑罚的绝对主体部分。自由刑中,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种有期自由刑才涉及刑期计算的问题。现行刑法所规定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个自由刑的刑期起算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而非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分别见刑法第41条、第44条和第47  相似文献   

10.
<正> 假释是被处剥夺自由刑的罪犯,在服刑一定时间后,经过有关程序予以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提前释放这样的优待鼓励犯人更积极地接受改造,悔过自新。它反映了教育改造的刑罚理论,不仅抛弃了古代社会严刑峻法的报复刑观念,而且扬弃了古典刑法铁的公式:犯罪=刑罚.基于服刑表现可以缩短刑期,它与缓刑一样,是当代非常流行的  相似文献   

11.
自由刑分为定期刑和不定期刑,目前我国刑法中仅规定了定期刑,不定期刑不仅在立法中处于空白地位,在理论界也鲜有人论及。笔者认为,我国的刑罚改革要力求有所突破和成效,对不定期刑的重新正确认识和借鉴,是非常有益和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胡威  李杉杉 《法学论坛》2007,22(4):141-144
作为一项刑罚制度,不定期刑制度在新派刑法观的理论根基上建立起来,在美国特色的刑法价值取向和司法环境中壮大并引领起一场西方不定期刑的运动热潮,之后却在不足百年的时间内又由美国率先开始废止,继而掀起了"确定刑运动".在我国加快进行法制改革探索之时,有必要对不定期刑制度在美国的兴衰历程进行一番剖析,并从这一看似理论与实践的覆辙重蹈现象中获得启示.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刑罚体系,主刑中自由刑独占其四,而异种自由刑的并罚一直存在争议,原因在于刑罚体系自身的不完善和法律规定的空白.学理上的分别执行说、吸收说以及折算说看上去可以解决所面临的困境,但仔细推敲,各学说的主张事实上并没有解决异种自由刑的并罚问题.拘役作为独立主刑而存在并不合理,彻底解决异种自由刑的最佳方式是废除拘役,完善特殊短期有期徒刑和管制,并且罚金刑应当得到更多的重视和运用.  相似文献   

14.
<正> 假释是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暂予释放,在一定考验期内如不再犯新罪,即以刑罚执行完毕论的一种制度。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假释的条件及其适用程序分别作了规定。从实践看,我国假释制度对于教育、  相似文献   

15.
罚金刑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各国做出了种种尝试,其中罚金刑易科自由刑制度被广泛采用。本文在对我国现行刑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我国不宜增设罚金刑易科自由刑制度。  相似文献   

16.
刑罚是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而使之与刑法相伴而生的一种刑事强制制裁手段.自从有了犯罪,也就有了刑罚.本文从刑罚的伦理性基础的视角,提出我国刑罚体系中死刑最终将被废除.建议将无期徒刑改为适用灵活,更能提高预防效果和改造积极性的不定期刑.重构有期自由刑,使自由行的制定和适用能够收到更显著的惩罚教育效果.  相似文献   

17.
罚金刑是法院依法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提高了这个商品经济特点突出的刑罚,在整个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使其成为与自由刑作用、地位同等重要的别罚支柱. 一、罚金刑地位提高的原因首先,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愈加突出,对罪犯的改造教育效果不佳,累犯数量增多,使罚金别地位得以提高.自由刑的特点是将犯罪分子集中于教育改造场所,剥夺其自由,  相似文献   

18.
短期自由刑改革方式比较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在短期自由刑的利弊问题上折衷说是科学的。对待短期自由刑的科学态度是 :保留但应予以改革完善。短期自由刑的改革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各国刑法改革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在短期自由刑改革问题上主要存在两种方案 :一种是替代型方案 ;另一种是完善型方案。我国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建立短期自由刑易科非监禁刑制度 ;完善刑事犹豫制度 ;变通短期自由刑的传统执行方式。  相似文献   

19.
自由刑是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如果数罪所判的是不同种的自由刑,如分别是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怎样并罚?在此问题上,刑法学界主要有三种主张:一是“换算说”,即认为应先把管制和拘役折抵换算成有期徒刑,比例是二天管制折抵一天有期徒刑,一天拘役折抵一天有期徒刑。然后按照限制加重的原则,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二是“逐一执行说”,即认为不同的有期自由刑之间不能折抵。应该按照从重到轻  相似文献   

20.
罚金刑是各国刑法中普遍使用的刑罚制度.尤其随着短期自由刑弊端的日渐显露,罚金刑作为一种替代短期自由刑的刑种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扩张虽是大势所趋,各国对它的具体规定却大有不同.与我国刑法中的规定相左,德国刑法典采纳了操作性较强的日额罚金制度,使得罚金刑能更好地发挥其替代短期自由刑的功能.国内著作中虽不乏日额罚金的阐述,但多泛泛而谈或仅整体性地介绍这一制度.因此,本文以德国刑法为蓝本,具体地介绍德国的罚金刑也即日额罚金制度,及该制度与其他刑种如自由刑的衔接问题,并与我国相关规定作对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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