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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1,(2)
企业集团是我国在近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企业群体形态。实践证明,企业集团的形成,对冲击我国旧有的、不适应发展的经济体制,变革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实现集团的规模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集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景,因而,有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集团法律制度,明确集团的法律地位和内部关系,规定集团与其成员、集团与国家及其他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调整、保护、促进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本文拟就企业集团法律制度的有关问题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陈兰兰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0,(1):105-111,104
金融企业集团在救助处于财务困境中的集团成员的过程中,可能借助非正常内部交易在集团各成员之间转移风险,输送利益。少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过金融法规确立正常交易原则,限制金融企业集团借助内部交易在集团成员之间转移风险、输送利益。而我国金融法规对金融企业集团几乎未作规定,难以规制非正常内部交易。本文从抑制内部交易风险和管制利益输送角度,对有关正常交易原则的各国国内金融法规进行述评,提出我国应在时机成熟时制定《金融企业集团法》规制金融企业集团内部交易,明确规定哪些情形下金融企业集团各成员相互救助而开展内部交易应遵循正常交易原则。 相似文献
3.
企业集团是一种企业的联合形态 ,是多个企事业法人通过产权关系和生产经营关系联结成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经济联合体。其突出的特点是建立健全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和母子公司体制。其主要优势是能够促进形成规模效益 ,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 ,把无形资产的管理和运用、市场营销的扩大和集团信息功能建设结合起来 ,扩大集团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4.
母子公司关系规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义茂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以资产为联结纽带组建公司集团是我国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正确处理母子公司关系是解决公司集团法律问题的核心。本文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与判例学说的基础上 ,对母子公司法律内涵进行了界定 ,探讨了母子公司关系规则 ,并对完善我国公司立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钱玉林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36-40
近十几年出现并迅速发展的我国企业集团,在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市场竞争能力以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其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复杂的法律问题。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或完善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如何建立规范的企业集团;对从属公司债权人、从属公司及其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控制集团内幕交易;企业集团与反垄断问题以及集团内部交易的纳税问题等。 相似文献
6.
关联交易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已成为企业集团发挥市场竞争优势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普遍方式。企业集团内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引发了许多不良后果,造成了国家利益、集团整体利益、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损失。对企业集团内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进行法律规制,应通过法律制度和机制的作用,使不公平关联交易中利益受到损害的交易主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本文深入分析企业集团内部不公平关联交易的表现及危害,并针对公司法和证券法方面的不足,借鉴国外规制关联交易的法律原则和方法,综合考虑执法和司法环节的执法成本和可操作性问题,提出了完善规制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的立法思路和公司法、证券法方面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7.
李艳荣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52(6):60-65
企业集团作为一种企业合作组织形式,一方面因其制度优势而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另一方面因其复杂结构所带来的诸多治理问题又制约了其良性发展。与单个企业相比,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复杂多变,治理问题也具有多重性。交叉持股型企业集团中应注意大股东之间的协调问题;纯粹控股型企业集团中注意要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监控;而母子关系型企业集团中的治理问题最为复杂,应在母子公司之间建立一个良好的集权和分权机制,防止母公司对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侵害。 相似文献
8.
岳世忠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1):95-96
财务治理是近几年来我国财务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出发,把以控股关系为基本纽带的母子公司型企业集团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治理中母公司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进行探讨,期望能够对解决我国企业集团的财务治理问题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9.
国外公司立法将规范公司集团中母子公司关系、保护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利益作为重点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法规对此调整 ,因而在该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在对发达国家公司集团内部责任规制模式进行评析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规范公司集团内部责任的现状 ,探讨了完善公司法人格制度的一般规定的可能性 ,提出应强化对公司集团内部子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10.
何宜军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6):36-37
入世以后,随着跨国公司集团纷纷到中国安营扎寨,国内的企业要想确立民族品牌,势必要壮大企业规模,因此通过兼并、联合等手段组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成为当务之急。与之相关的法制建设必须提上议事日程。总体而言,有三个法律问题必须合理处理,其一是调整企业集团内部组织体制的法律机制如何构建;其二是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其三是如何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防止大型企业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11.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月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87-92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邢彦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3.
杜玲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5)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康纪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54-56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5.
杜向前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51-156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6.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17.
孙艳文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4,4(2):12-15
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明确规定了可以定罪的9种腐败行为,挪用公款是其中之一。我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早有明确规定,但刑法规定比较抽象、概括,以致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结合刑法中犯罪构成理论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对挪用公款罪加以分析、界定。 相似文献
18.
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60-64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
19.
杜冰倩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3):52-55
COA标签为正版操作系统的合法凭证。盗窃COA标签的行为不涉及侵犯著作权的问题,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盗窃COA标签的犯意不在于故意毁坏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COA标签载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其属性决定其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因此,盗窃正版软件标签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 相似文献
20.
王鸿穆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4(1):68-72
无身份者可以构成渎职犯罪的狭义共犯;无身份者不能构成渎职犯罪的共同正犯。身份犯与非身份犯罪名确定出现规则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详细区分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型职务犯罪的条文结构差异。渎职犯罪共生模式包括静止型与动态型。应当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类渎职罪的专属性特点归纳为渎职犯罪共生模式,结合犯罪构成原理、共犯原理、竞合犯原理,区分不同情况细化讨论,从本质上解决渎职犯罪中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罪名的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