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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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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意性和真实性是口供的两个基本特征。基于对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诉讼价值的诉求和对口供特征的尊重,既要首肯侦查人员获取口供的权力,又要通过限制“权力”或扩张“权利”,寻求刑事诉讼双重价值的平衡。口供作为追究犯罪的重要裁判证据在侦查程序中的获取具有社会安全秩序意义上的正当性,但考虑到口供获取过程的特殊性,遵循正当程序的要求,应当对口供获取的原则、方式、时间、地点、程序等予以全面规制。沉默权是讯问制度中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辩诉交易则又是犯罪嫌疑人打破沉默、自愿供述的激励机制。一套完整的侦查程序中口供获取与人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有待于我们在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时予以构建。  相似文献   

2.
口供补强规则是专门针对口供的证据规则之一。我国推行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该规则提出新的要求。口供补强规则破除口供依赖的制度价值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原因在于我国过于重视口供的事实发现功能,忽略事实证明功能。重塑其制度价值关键在于转变口供功能定位。该规则还存在口供界定模糊的问题。为此,我国应当明确口供的来源和性质问题。补强证据的证明对象出现偏误,也是该规则的问题之一。补强对象不应仅限于口供的真实性和自愿性,而应当以口供所涉事实为主,以口供的真实性为辅,并就案件事实进行具体限定。  相似文献   

3.
从我国检察机关办理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实践来看,口供常常作为贿赂案件侦查的突破口,没有口供,不仅侦查工作难以开展,甚至无法立案,口供证据因其在"一对一"贿赂案件的重要地位而被称为"证据之王"。近些年,也有学者对检察机关"口供至上"的办案理念提出质疑,认为在侦查"一对一"贿赂案件中过于依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忽略了案件其他证据的获取,容易导致错案、犯罪嫌疑人翻供等问题;更有检察机关提出了完全排除口供证据的"零口供"办案理念。针对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在"一对一"贿赂案件中出现的"零口供"与"口供至上"的争议,应从"一对一"贿赂案件口供的特点入手,认真研究我国目前侦查中口供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李向楠 《工会论坛》2011,(2):149-150
口供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证明作用,同时证据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基本方式,但是口供也具有虚假性大,前后反复多变的特点。因此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要坚持尊重人权、遵守法定程序、保障诉讼权利三个原则。在审查判断口供时要把握以下几个关健,一是口供的动机,二是获取口供的手段,三是前后口供之间是否一致,四是口供与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印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非法获取口供,做到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相似文献   

5.
被告人口供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形式,实践中对案件事实具有极强的证明力。我国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完善了对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口供的排除规则。然而,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研究,分析口供证明力的发生机制,提出阻断非法口供证明力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6.
口供补强规则在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共犯口供也是证据法中的重要问题,从共犯口供与口供补强规则的角度出发,论证共犯口供的证据能力,是否需要被补强,如何补强和能否作为同案共犯口供的补强证据,有助于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7.
口供作为法定证据中的一种,在诉讼中具有真伪两面性,真实的口供有利于查禁犯罪,而虚假的口供却极易诱发冤假错案。民主法制先进的国家在对待口供问题上都确立了一系列的可采性规则,其中主要是自白的任意性规则。在我国只应确立口供的相对任意性规则,这主要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刑事诉讼的任务,也是基于诉讼的价值平衡决定的。确立口供相对任意性的采信规则具有一定价值,有利于发现案件真实,提高办案质量,使诉讼更加人性化。但存在影响口供相对任意性采信规则的一些因素,所以要保障口供相对任意性规则的实施。  相似文献   

8.
因不正当的讯问手段所诱发的于英生冤案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公众对非法讯问的关注。正当的讯问手段是保证口供真实有效的必要条件,但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讯问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模糊,不利于指导讯问实践工作。因此,要以获取的口供是否具有"自愿性"和"真实性"为标准来审查讯问手段是否正当,以此来建立我国刑事讯问制度当中正当性的标准,这对于补正完善法律规定、指导讯问实践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国外讯问犯罪嫌疑人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侦查讯问是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 ,核实其他犯罪证据的重要途径之一。不同的侦查制度和侦查模式下 ,警方讯问的理论基础不同 ,其讯问方法和规则以及对通过讯问所获得的口供的证据价值的评判标准也各不相同。在英美法的对抗式侦查模式下 ,犯罪嫌疑人面对警方的讯问有权保持沉默 ,被讯问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 ,非法获取的口供和其他证据不被法庭采信 ;而在大陆法国家的职权式侦查讯问模式下 ,警方讯问犯罪嫌疑人时 ,其保持沉默的权利受到限制 ,对非法证据也没有完全排除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诉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赋予侦查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部权力,这不符合刑事司法的现实需要。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大多发生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也更有动力适用该项制度。赋予侦查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完整权力可能导致其获取口供的倾向增加,无辜者认罪的概率增加以及权力滥用等潜在风险。因此,有必要建立认罪认罚全程录音录像、保障辩护律师有效参与及允许犯罪嫌疑人撤回认罪认罚等制度来防止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多部门联合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死刑案件中口供和其他法定证据形式以及全案证据审查与判断的一些规则,与之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相比,有着明显的进步,但与英美等证据制度发达的国家相比,仍有着相当的差距。即便从证据学的原理和司法实践的需求出发,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死刑案件中,尤其应当科学地审查与认定口供。口供的采纳规则包括关联性规则、合法性规则、传闻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同案犯口供的采纳规则以及内容不一致口供的采纳规则。口供的采信规则包括口供内容的实质性规则、口供的印证规则、审查口供动机规则、口供补强规则、无口供定案规则以及同步录音录像规则。  相似文献   

12.
论建立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侦查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庭审程序的公正、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前提。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目前,大多数国家赋予律师侦查阶段的在场权来保证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任意性和真实可靠性,防止侦查人员在讯问时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场制度。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来探讨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建立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13.
讯问谋略是侦查过程中一种重要的诉讼技巧,有助于获取口供这种重要的证据。它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智谋性和策略性特征。由于"谋略"天然带有威胁、引诱、欺骗的成分,且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讯问谋略的界限,因此讯问谋略很容易演变成非法讯问。新《刑事诉讼法》在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排除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式获取的口供,因此,应正确厘清讯问谋略与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式进行的非法讯问的界限。要防止讯问谋略演变为非法讯问的措施,应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明确排除威胁、引诱、欺骗方式获取的口供,严格执行并完善讯问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制度,引入辩护律师的讯问在场制度,加大对违法方式取证的侦查人员的惩罚。  相似文献   

14.
基于恐怖主义犯罪具有极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组织的高度严密性特点和避免恐怖犯罪发生的紧迫性要求,司法机关对侦查人员通过酷刑等非法手段逼取口供的行为通常持默许的态度,但由此获取的口供证据之适用与排除问题却不应当忽视。应当以基本人权为底线划界,以权利克减为基本方法,在理念和功利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采用酷刑逼取的恐怖犯罪口供仍应当被排除。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获取的恐怖犯罪口供一般不宜排除,这些方法与正常的讯问策略、技巧没有严格的界限。"营救式讯问"获取的口供原则上也应当排除。随着法官心证能力的提升、技术侦查的进步及恐怖犯罪嫌疑人权利克减合理的设定等诸多方面的完善,应当渐次削减对口供证据的路径依赖。  相似文献   

15.
口供在诉讼证据中的地位呈现出一种由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过程 ,反映了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由愚昧到科学、从野蛮到人道的不断发展进化的过程。各国关于口供可采性的规定大体分为两类 :其一、确认口供为法定证据 ,但必须加以限制 ;其二、认为口供不是法定证据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我国应加强对口供证据地位及建立口供可采性规则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侦查与口供     
口供在不同的诉讼模式、不同的诉讼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否出于自愿和不同的刑事案件中有不同的性质和地位;为了促使侦查机关尽可能合法地取得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口供,我国的侦查程序需要从整体模式到具体制度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17.
非法口供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侦查机关还在习惯性地依赖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在审判阶段不能得到有效排除,成为我国法治化的一大障碍。借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应当确立明确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保障非法口供排除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发挥着直接证据的诉讼功能。建立口供补强证据规则非常必要和迫切。《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充其量只是具有证据补强意义的制度设计,而不是补强证据规则本身。我国应加强对口供补强证据规则基本问题的研究,同时借鉴美日等国有关补强证据规定,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口供补强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精神或肉体以获取口供的一种审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非法获取口供。然而,时至今日,这种古老而又野蛮的审讯方式依然存在,并成为我国司法体制的一颗顽固毒瘤,而诠释刑讯逼供产生的内在诱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也在不断加速,但是,由于流转中各种制度约束的存在,使得农村土地流转进展缓慢。就目前来说,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约束,既有土地产权制度约束,又有法律制度、征地制度约束,还有社会保障制度约束。分析我国土地流转中的制约因素,可以为我国土地流转中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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